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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二督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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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0 08:4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古代二督邮事
——读先主及陶渊明相关之事
已所不欲    2008-2-9

《晋书》之《列传第六十四》是隐逸合传,陶潜是其中最后一个。其中记载:陶公“素简贵,不私事上官。郡遣督邮至县,吏白应束带见之,潜叹曰:“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拳拳事乡里小人邪!””《南史》之《列传第六十五》是隐逸合传(上),陶公是头一个(头尾只是时间顺序安排使然)。其中记载:“郡遣督邮至县,吏白应束带见之。潜叹曰:“我不能爲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人。”即日解印绶去职。”二者记载基本一致。对这句话的真实性,我自己倒是不怀疑,但对于陶公此言却大不以为然。
其一,督邮是不是乡里小人?为是个大问题,陶公此言非厚道之语。古代小人之义有二种,一种是地位低下者,一种是道德低下者。督邮的政治地位比陶公的彭泽令高,因此陶公如果指此显然不成立(虽然陶公祖上也当过大司马)。那么是道德方面?但至今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这位督邮就是这样的人。
其二,陶公说“我不能为五斗米折腰”。这实在说得太虚伪。由于《晋书》及《南史》所记陶公内容基本一样,我这里就只用《晋书》史料。该书陶公本传记载:
“以亲老家贫,起为州祭酒,不堪吏职,少日自解归。州召主簿,不就,躬耕自资,遂抱羸疾。复为镇军、建威参军,谓亲朋曰:“聊欲弦歌,以为三径之资可乎?”执事者闻之,以为彭泽令。在县,公田悉令种秫谷,曰:“令吾常醉于酒足矣。”妻子固请种粳。乃使一顷五十亩种秫,五十亩种粳。素简贵,不私事上官。郡遣督邮至县,吏白应束带见之,潜叹曰:“吾不能为五斗米折腰,拳拳事乡里小人邪!”义熙二年,解印去县,乃赋《归去来》。”
陶公家本贫,因此入仕,但不堪吏职,自己辞职回乡。后来又熬不下去了,说自己“聊欲弦歌,以为三径之资可乎?”这又当了一方官员。因此陶公早就是为五斗米折腰了。其实为五斗米折腰没有什么可以感到羞辱的。相反绝大多数情况下,在中国古代和现代当官,都是趋之若鹜的事情。入仕既可以作为事业,亦可以作为职业,都可以,根本谈不上什么折腰不折腰的。人生于世,衣食住行,都离不开阿堵物;每一个人熙熙攘攘,无非是温饱与富贵,及更高层次的追求而已。
其三:束带见上司,根本不能说是折腰。这是起码的礼节,不仅仅是官场才有。生活中基本都是如此,出门逛逛街,我们一般都是穿得光鲜亮丽;见长辈尊者都是衣服整洁,态度恭敬;那么见官场上司,隆重些又有什么不可呢?古今中外都是如此,这都是最为基本的礼仪而已。陶公自己厌倦于迎来送往,却说自己不能为五斗米折腰,不能事乡里小人,实在是为自己寻找借口罢了,但这个借口不够厚道。

读书复行文至此,忽然又想起张飞鞭督邮的事情来了。自己最初知道此事则于演义。现在则想知道这是不是真事;毕竟自己以前看张飞传,早就不记得有没有此事记载。张飞本传及裴注都根本没有相关记载。再看先主传,“督邮以公事到县,先主求谒,不通,直入缚督邮,杖二百,解绶系其颈着马枊,弃官亡命。”裴注引“典略曰:其后州郡被诏书,其有军功为长吏者,当沙汰之,备疑在遣中。督邮至县,当遣备,备素知之。闻督邮在传舍,备欲求见督邮,督邮称疾不肯见备,备恨之,因还治,将吏卒更诣传舍,突入门,言“我被府君密教收督邮”。遂就床缚之,将出到界,自解其绶以系督邮颈,缚之著树,鞭杖百馀下,欲杀之。督邮求哀,乃释去之。”
原来鞭督邮事乃真,但未必是张飞打的;可能先主自己动手,也可能其手下吏卒动的手(因此张飞可能性是存在的)。那么刘备当安喜尉时,张飞在不在身边?这里考证一下。张飞本传说:“张飞字益德,涿郡人也,少与关羽俱事先主。”那么刘备当县尉时,随从于身边是完全可能的事情。关羽本传则说:“关羽字云长,本字长生,河东解人也。亡命奔涿郡。先主於乡里合徒众,而羽与张飞为之御侮。”看来这个少字是指年轻时,而不是年幼时;因此一般情况下关羽不会年幼杀人,而是年轻时杀人亡命(比如至少十五六岁)先主本传说:先主“好交结豪侠,年少争附之。中山大商张世平、苏双等赀累千金,贩马周旋於涿郡,见而异之,乃多与之金财。先主由是得用合徒众。”之后,“灵帝末,黄巾起,州郡各举义兵,先主率其属从校尉邹靖讨黄巾贼有功,除安喜尉。”看来《三国演义》上面(及相关平话等)说那时三人关系好得跟什么似的,确实基本是历史事实。
不过我们要不看裴注,就根本不知道先主为什么要鞭打督邮,自绝仕途了。上司到县,是为公事,不见刘备很正常,先主为什么要如此愤怒?原来地方政府是精简机构,刘备因为正处于被沙汰对象,因此很可能吃不得五斗米了。先主想见督邮,还有什么事情,无非贿赂以求保官而已。督邮不见,证明必汰无疑。因此先主这个枭雄岂肯善罢甘休,反正当不成官了,先出一口恶气再说。其实督邮根本没有错误或罪恶,他是公事公办,朝廷下的诏书,让各州郡沙汰因军功为长吏的各级官员(估计财政负担太大,或者有军功者未必善于理政,或者许多大老粗多行不法之事等等原因);督邮根本就是依法办事,根本无过更无罪;结果平白无故受到一顿毒打。杖二百,那是几乎可以丧命的刑罚。裴注说:鞭杖百馀下,欲杀之。”鞭数虽然少一些,却明言有丧命之虞!看来刘备在这个位置上坐得很滋润啊,实在舍不得走。这与其后来的陶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陶公是特例,先主的渴求之心才是常理。
朱英进言平原君以三无妄之说。这二个督邮,倒也得到了无妄之灾,无妄之语。前者差点小命不保,看来地方豪强实在不好惹。后者则平白无故地被人说成是“乡里小人”。看来嘴生在别人身上,很难堵。坏主意也是别人生出来的,很难预料到,先主实在够嚣张的。读史小记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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