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6379|回复: 105

日本古代史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回帖

8611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8611
发表于 2007-10-4 01:3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本古代史

第一章 原始社会

第一节 旧石器文化与日本人的起源

一、旧石器时代遗址的发现

??日本位于亚洲东部,太平洋西北角,是我国东方的一个岛国。

??在洪积世(注1)的大部分时期内,日本与大陆相连。大约在洪积世晚期至冲积世(注2)初期,日本各地发生海进,出现日本海,先后形成朝鲜海峡、津轻海峡、宗谷海峡。从此,日本逐渐脱离大陆。到冲积世末期,日本各地海岸线向里后退,距今约1万年前,成为今天的日本列岛。

??在日本列岛上,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陆续发现了许多旧石器时代遗址,其数达1000处,分布范围很广,从北海道到南九州,遍及全日本。这里只介绍几个重要的遗址。

??1949年相泽忠洋在群马县新田郡笠悬村岩宿的赤土层(注3)发现人类加工的黑曜石碎片。随后由明治大学考古学研究室发掘,发现手斧、刮削器、尖状器等旧石器。这个遗址被称为“岩宿文化”。它是开始制造陶器以前的文化,比绳纹陶器文化要早。岩宿文化揭开了研究日本旧石器时代的序幕。

??发现岩宿文化2年之后,即1951年,发现丁东京都板桥区的茂吕遗址。

??1960年芹泽长介等人对长崎县佐世保市北松浦郡吉井町的福井洞穴进行发掘,出土石器、爪形纹和隆线纹陶器。这是日本最早的陶器,用放射性炭素法测定,为时约当13600年前。

??1964年芹泽长介等人发现了大分县日出町早水台遗址,有石英制砍砸器、尖状器、刮削器等旧石器出土。这种石器被推定为第三间冰期(注4)的,属于前期旧石器。

??1965年芹泽长介等人又发现了枢木县板木市星野遗址,属前期旧石器。据研究,星野遗址的下层文化与我国周口店上层文化有关连。(注5)

??除以上外,1959年在大分县丹生高地发现了砾石石器、石核、石片等旧石器。据研究,出土石器的地质年代可能是第三间冰期,器形属于分布在东亚、南亚一带的前期旧石器文化,并具有周口店文化的共同特点。但有些学者以石器出土的地层不明为由,持怀疑的态度。还有从群马县势多郡新里村鹤谷、不二山出土的石器以及群马县权现山I文化层出土的石器也被认为是前期旧石器。

二、日本人的起源

??迄今日本旧石器时代的遗址发现近1000处,但有人骨化石出土的不满10处。化石人主要的有明石人(注6)、葛生人(注7)、牛川人(注8)、三日人(注9)、浜北人(注10)、圣岳人(注11)、帝释观音堂人(注12)等。

??这些人类是从哪里来的?诸说不一。(注13)根据中日两国学者的研究,日本化石人的故乡不是单数,而是复数,至少是从南北两方 面来到日本列岛的。那时日本还是大陆的一部分,中国人来到日本比较方便。据研究,旧石器时代的日本人有可能是中国北部北京猿人的后裔,在漫长的岁月里逐步经由朝鲜来到日本。(注14)

??我国古脊椎动物学者斐文中指出,日本早水台遗址中出土的旧石器在原料、器形、制作方法等方面,与北京周口店第15地点的文化遗存有许多共同之处。在鹿儿岛上场遗址中发现的石球与中国谗家窑遗址中出土的石球属于同一类型。从许家窑遗址中发现的尖状器、刮削器同坜木县星野遗址第7、第8层中出土的同类石器非常相似。野民湖底的长石片和用长石片制成的刮削器具有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洞沟遗址的长石片工艺的某些特征。(注15)。芹泽长介认为,从早水台遗址下层、岩宿遗址零层、星野遗址下层中发现的旧石器是属于中国周口店文化的类型。至今发现的属于这种类型的遗址大部分在关东以西。(注16)贾兰坡认为,新石器时代日本人的下颊骨具有中国猿人“下额圆枕”的特点。(注17)从语言学上看,日本语在语法结构、音韵组织方面具有蒙古语和朝鲜语的一些共同特点。再从地质学上看,洪积世的日本同亚洲大陆相连,西日本又同中国、朝鲜接近。从上述看来,日本化石人是从中国移入的这一推想有其一定的道理。

??长谷部言人主张日本化石人是华南化石人之一支,在洪积世从华南移到日本。今村丰曾对华南地方的现住居民进行过生物体测定,在数值上和现代日本人很近似,特别头形指数和华南人很接近:古烟种基还用血型决定人种的方法。测验结果,日本人的血液O型占31.5%,A型37。3%,B型22.1%,AB型9.1%,而有与此相似的综合值的人种是中国湖南人和匈牙利人。(注18)因而有人大胆设想,现代日本人和现代华南人都是华南化石人产生出来的。(注19)

??日本人是个复杂的人种,一方面有其独特性,另一方面又和中国、东南亚相似,和朝鲜也有共同性,而且在其狭小的岛国内还有明显的地域性。不过现在日本学者一致认为日本人素来是同一人种,各个时代的形质的小变异是由生活上的诸条件产生的,现代日本人的祖先是绳纹时代人。假如绳纹时代人是继承化石人以来血缘的话,那末日本人的发源地就在中国。

??(木通)口清之说:“日本人是在日本产生的,但其要素是以和华南的洪积期化石人有关系的日本化石人为核心,渐次加入南方的马来和印尼,北方的通古斯和阿伊努人,最后产生出尚未完全统一的现代日本人。”(注20)在此问题没定论的当前,这似乎不失为值得参考的见解。

三、旧石器文化

??日本学者把旧石器文化(包括中石器)叫做“先绳纹文化”或“无土器文化”。日本旧石器文化分为前期和后期,大约3万年以前的为前期,占多数;3万年至1万年前的为后期,数较少。

??前期旧石器以打制的原始石核石器、手斧和砍砸器为代表。后期旧石器以打制的石片石器为主,其变迁次序为刀形器在前,尖状器在后。此外还有刮削器和雕刻器等石片石器。

??日本的远古人类,会打击制造简单的生产工具,从事狩猎和采集。

??当时人们居住在洞穴里。至中石器时代后期,住在竖穴式屋中。火可能已被人们利用。在静冈县休场遗址和上野遗址中,发现了列石成圆形的遗址。有人推定为炉址。(注21)

??远古人类为同大自然斗争,组成了原始群。集体狩猎和采集,共同分享劳动果实。婚姻关系是不分长幼的乱婚。后来,这种乱婚逐步过渡到同辈间发生夫妻关系的血缘群婚。旧石器时代后期,出现不同群的同辈男女之间群婚的族外婚制。于是从这时起,日本也同世界各地一样,进入母系氏族社会。在母系氏族社会里,氏族成员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

??在旧石器时代后期,有舌尖状器的出现,为后来弓箭的发明创造了有利条件。这就说明,旧石器时代的日本人已走到新石器时代的门槛了。

0

主题

0

回帖

8611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8611
 楼主| 发表于 2007-10-4 01:38:3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节 绳纹文化与原始公社

一、绳纹时代的石器与陶器

??大约在冲积世的初期(距今10000至8000年以前),日本进入绳纹文化时期。绳纹文化是由绳纹陶器而得名。这一文化延至公元前3世纪,分布于北海道到冲绳的日本全境。根据陶器的发展阶段,绳改文化被划分为早、前、中、后、晚五期。绳纹文化时期是日本的新石器时代。

??绳纹时期,日本人的生产工具仍以石器为主,金属器尚未出现。在绳纹早期多见打制的石斧、石簇、石枪等。“擦截石斧”(注22)在北海道和东北地方开始出现。绳纹前期还是打制石器占多数,绳纹中期以后磨制石器逐渐增多。关东、中部地区在绳纹前期和中期,流行棒状磨制石斧;绳纹后期和晚期盛行磨制的“定角石斧”。

??陶器的创造和使用是绳纹时代人们的重大成就。用粘土烧制成各种炊具和容器,意味着当时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有撕艽筇岣摺I?铺掌鞑捎媚嗵跖讨?ㄖ圃欤?餍魏突ㄎ啤⑻丈?诓煌?逼诤筒幌虻厍?哂胁煌?厣?I?圃缙诩獾撞?纹骶佣啵?ㄎ圃谠缙谥?耙叮灰阅瞎囟??行牧餍腥枷滴啤?注23)中叶,以西关东为界,东部流行沉线纹,西部流行押型纹。(注24)绳纹前期以平底的圆筒形陶器、钵形陶器为普遍,口缘为波状。装饰在东西日本有差异;前期之初,东部流行绳纹,西部流行爪形纹(注25),不久两种花纹同时在全国流行。掺杂纤维的陶器在东部日本盛行。绳纹中期的陶器一般器体大,装饰复杂,表现了强烈的地方特色。北海道流行圆筒形陶器,东北地方盛行大木式陶器(注26),中部地区胜坂式陶器(注27)发达,九州则分布阿高式陶器。(注28)绳纹后期,全国盛行磨消绳纹陶器(注29),器形多样,如壶、盘、瓮、钵、土坛等。绳纹晚期,东北地方以饰纹精巧的龟冈式陶器(注30)为典型,西日本则以无纹陶器为代表。

二、狩猎、捕鱼与采集

??绳纹时代,人们的主要生产活动是狩猎、捕鱼与采集。从横须贺市夏岛贝家的最下层发现的很多禽、兽、鱼骨来看,捕捉禽兽的工具主要是弓箭和石枪、石簇。从千叶县安房郡加茂遗址、福井县三方郡鸟浜遗址中还发现了属于绳纹前期的木弓。在绳纹晚期的青森县八户市是川遗址中的木弓中,有的是两根木头合起来制造的,有的是上面缠有树皮、涂以朱漆。说明在绳纹晚期,狩猎和制弓技术有很大发展。

??捕鱼同狩猎一样,在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当时人们使用的渔具有:鱼钩、鱼叉等。鱼钩和鱼叉大都用鹿角或野猪骨制成,在其上端刻有倒刺,以防被叉上或咬钩的鱼类脱钩跑掉。鱼网虽未直接发现,但在沿海的绳纹遗址中发现了用陶片和石头制成的网锤,在中期以后的遗址中发现的更多,说明这时人们已能用鱼网捕鱼。在千叶县加茂遗址中、发现了随同前期陶器出土的独木舟。可见绳纹前期人们已能乘独木舟出海捕鱼。

??贝类是最易捕捉的水产,对当时人们的生活具有重要意义。这从贝家的数量和规模中可以说明。贝家是人们掷弃在村落周围的贝壳和兽骨、鱼骨以及石器、陶片等各种垃圾日积月累所形成的。在日本,已发现贝家1900处。其中大约90%是绳纹时代的,弥生时代的仅占10%。干叶县市川市的姥山贝家是面积达1300平方公尺的贝家群。贝家里埋没着竖穴或房屋遗址和各种生产、生活用具。团此,它是考察绳纹时代和弥生时代历史的重要遗存。

??采集在绳纹时代的经济生活中仍占重要比重。人们采集植物的根块、野果来补充食料不足。如从夏岛贝家中即曾出土炭化的核 桃,再如,在福井县三方郡鸟浜贝家中发现了—个遗址,最下面是核桃、橡子;栗子等野果堆积层,其上面是淡水鱼骨层,盖在色骨上面的是贝层。

三、水稻的传入

??水稻的发源地是中国,这一论点从考古学上可以证明。目前中国发现有关新石器时代的稻作遗存,包括炭化的稻谷、稻米、红烧上中保存的稻壳和稻草、陶片上的稻谷印痕,长江下游发现12处(如浙江余姚河姆渡),中游12处(如湖北京山屈家岭等),其他还有华南,西南等地区,共达30多处,时代从公元前4500年至1000年以前。(注31)一般认为,日本的稻作农耕来自中国。

??水稻传入日本的路线有三条,即一是从华南、华中经海路直接传入,二是经西南海路传入,三是由陆路(河北、辽宁)或海路(山东)到朝鲜半岛后,再从朝鲜半岛南部传入。其中从地理上看最妥当的是第三条即经由朝鲜半岛的路线。因为在北九州地方伴随出出的大陆系统磨制石器(有柄石剑和石簇、柱状片刃石斧),除朝鲜半岛外没有发现过,府时从长崎县山寺和原山遗址、广岛县名越遗址中发现了印在陶器上的稻痕。又从福冈县板付水田遗址中发现了印在“夜臼式土器”(绳纹末期的深钵形陶器)上的稻痕和100多粒炭化米。奈良县唐古遗址中也有炭化米发现。在绳纹晚期的遗址中还发现了打制和磨制的石刀,这种摘稻穗用的石刀在朝鲜和中国辽东半岛和华北都有出土。这样,我们可以推测,掌握水稻栽培的人带了稻种和生产工具,从朝鲜半岛南部越过对马海峡,将水稻耕作技术传到日本。不过最近一般倾向“华中说”,即长江下游经东海而传人朝鲜和日本,时间大约是公元前10世纪前后,或许要更晚些。因而绳纹晚期稻作农耕的出现及弥生文化的进一步发展是由于海上交通而输入的,除稻米之外,石制和木制农具的种类、使用方法,都可以从长江下游的遗物里找到渊源。(注32)

??关于水稻传入时间,据日本人研究,其上限是在绳纹时代晚期后半(注33),首先传入北九州的北端,所以说北九州是日本水稻的诞生地。我们从战后发现的板付、登吕两大水田遗址来看,当时的水田很有规划,有较完善的灌溉系统,具有现代水田的雏形了。

四、房屋与村落

??绳纹时代人们居住在自己建造的竖穴式房屋之中,但也有利用自然山洞和岩下作为住处的。竖穴式房屋是从地面下挖50公分左右,四周用几根木柱支撑屋顶。房屋的平面形状为圆角方形、方形、梯形、圆形、椭圆形等。前期以后,室内中央设有炉灶。竖穴式房屋和由竖穴式房屋组成的村落遗址,在日本发现多处。这些遗址在不同程度上反映当时氏族公社的社会面貌。茨城县花轮台贝家是属于绳纹早期的遗址,在这里发现5所竖穴式房屋遗址和陶器。房屋遗址有重叠的,陶器也有绳纹和无纹两类。由此推定,花轮台遗址是经由两个时期的居住区。一个时期只有二三所房屋,一屋中居住四五个人。在干叶县市川市姥山贝家的一所竖穴式房屋中发现成年男女遗骨各两具和小儿遗骨一具。姥山贝家是绳纹中期的遗址。从这一竖穴,可以推定前期竖穴式房屋居住的人数和生活情景。一所房屋按居住四五个人计算,二三所房屋只有十几个人。绳纹早期的村落大都在丘陵和台地顶端或斜坡上,一般规模小,延续时间短,这是当时人们为了寻找食物不断迁徒的缘故。这种小型村落是氏族的聚居区,竖穴式房屋是氏族公社成员的住处。

??前期村落规模较大,延续时间较长。横滨市南掘贝家是绳纹前期的遗址。遗址位于台地的南坡上,占地面积5000平方公尺左右。从这里发现50所大小基本相等的竖穴式房屋遗址。房屋有重叠的。有的房屋被贝壳层埋没。出土的陶器分为三种形式。可见村落持续时间相当长,日本学者认为约为300年左右。遗址中央有南北约60公尺,东西约35公尺左右的广场。广场中间只有一个大石 盘。房屋围绕着广场,以马蹄形排列着。由此可以看出,广场是讨论当天生产,分配劳动果实以及开会、祭祀的场所。大石盘是共同使用的碾磨工具。在这个村落中人们过着共同劳动和分配的原始共产主义生活。

五、家庭与社会

??上述原始共产主义生活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母系氏族公社。母系氏族公社的蛛丝马迹,在当时的么偶和《古事记》、《日本书纪》的神话中也能找到。土偶塑造带有乳房和妊娠的妇女形象,说明当时人们对妇女的尊重。

??《古事记》中八干矛神到高志国沼河比卖家求婚的神话,反映母权制下男方到女方处结婚的婚姻关系。又如《古事记》和《日本书纪》中记载的高天原的天照大神是女神。“神话中的女神的地位表明,在更早的时期妇女还享有比较自由和比较受尊敬的地位。”(注34)

??原始共产主义生活在中期以后的村落中更能清楚地看出来。绳纹中期以后的村落规模大,延续时间长。长野县的尖石遗址是绳纹中期氏族公社的村落。遗址位于海拔1千多公尺的八岳山麓,中间以小山谷为界,分成南北两个部分。山谷南面是有广场的大村落。广场在中央,竖穴式房屋在广场四周,以马蹄形并排着。房屋有33所,炉灶有38处。山谷北面是有28处房屋遗址的小村落。从村落的组成情况和位置分析,山谷南面的村落可能是个母氏族,而山谷北面的村落可能是南面母氏族派生出来的女儿氏族。这样看来,尖石遗址可能是南北两个母女氏族组成的胞族的聚居区。胞族是宗教性和军事性的集团。几个姻亲胞族又组成部落。氏族——胞族——部落是母系氏族公社繁荣时期的社会组织系统。这一时期由于氏族制度日趋发达,亲属间婚姻禁例也越来越复杂,因而两个氏族间的群婚便不可能了。于是群婚制逐渐被对偶婚所代替。对偶婚是一个男性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性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不过,当时的这种对偶婚本身还极不固定。

六、服饰与墓葬

??绳纹时代人们穿的衣服是用兽皮和植物纤维的编织物制成。在宫城县山王遗址中曾发现这种编织物的断片。

??装饰品有手钧、项链、发饰、耳饰、腰饰等。手镯多用贝制成,也有木制和土制的。项链是把贝、石、玉制品串联起来制成的。中期和后期出现硬玉制的小珠、大珠、勾玉(曲玉)。耳饰有块状耳饰、滑车形耳饰、臼形耳饰,用玉、石、骨、牙、土等制成。发饰有骨制的。腰饰有鹿角制的。

??当时人们有拔齿和研齿的习俗。成年人拔掉犬牙或门牙。拔齿的习惯盛行于绳纹后期和晚期。研齿是把门齿研磨成带沟的叉子形状。

??葬式一般为屈肢葬。绳纹中期以后出现伸肢葬,葬在住居附近,后期有了公共墓地。从有的墓葬中发现,在屈肢葬的尸体胸部放置大石块或头部扣上深钵,这可能出自对死者魂灵的恐惧心。中期以后出现瓮棺葬。瓮棺一般葬幼儿和骨化的成年人。后期和晚期在北海道、东北地方出现环状列石墓和积石墓。绳纹时代的墓葬比较简单,没有特殊设施,随葬品多系上述装饰品,迄今没有发现厚葬的特殊墓葬。这也说明了当时人们过着平等的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生活。

??绳纹时代及其以前,由于生产力低下,人们对自然灾害无能为力,对于变万化的自然现象迷惑不解,于是产生了依赖自然的原始宗教“自然崇拜”。人们相信“万物有灵”,求灵保佑。他们制作人物、动物、山形土偶和各种土版、岩版及精制的石棒、石创作为崇拜的对象或祭具。当时人们“来世”观念还很不发达,如对屈葬的尸体上放置石头,或使尸体抱住石头等,反映了人们相信人死后的灵魂存在;为防止其“重归”而做了种种处置。

0

主题

0

回帖

8611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8611
 楼主| 发表于 2007-10-4 01:38:4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节 弥生文化与原始公社的解体

一、弥生式陶器

??公元前3世纪,日本进入了弥生时代。弥生文化是由发现弥生式陶器的东京都文京区弥生町而得名。。弥生时代(公元前3世纪——公元3世纪)相当于日本考古学上的金石并用时代,生产工具有石刀、木锹、铜和铁链,种植水稻,分为前期、中期、后朗三个阶段,每期约200年左右。

??弥生陶器技巧较绳纹陶器高,器身细薄,呈超灰、淡褐色,最早出现在北九州,代表陶器为板付式陶器,分布在福冈、长崎、佐贺以至山口县西部。由板付式陶器发展而来的远贺川式陶器在终生前期从九州分布到四国、中国、近畿、伊势湾沿岸以至长野县伊那谷。弥生中期,陶器带有浓厚的地方特色。九州流行无饰纹、器形美观的须玖式陶器,以近畿为中心的广大地区盛行梳齿纹陶器,东部地区则保留绳纹陶器的传统。及至弥生后期,饰纹逐渐衰落。

??弥生陶器的特点是薄而坚固,饰纹简素,讲究实用。器形多为瓮、壶、高杯等。弥生中期以后使用了旋转台,制陶业可能同农业分离,进行专门生产。

??弥生时代纺织技术有所发展。在弥生遗址中发现了布片、印有布痕的陶器、纺轮以及滕、根、梭、综等织布机的构件。据出土的布片和陶器上的布痕来看,布的结构是平织,原料主要是置席等植物纤维。

二、铁器与青铜器

??弥生时代中国已经进入封建社会的隆盛时期。随着中日、朝日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的产生和发展,中国、朝鲜的铁、铜、陶器及 其制造技术和水稻的耕作方法等相继传入日本,对日本社会生产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弥生文化实际上是在绳纹文化的基础上,吸收中国、朝鲜的文化而形成的。

??铁器出现于弥生前期。在熊本县玉名郡斋藤山贝家出土弥生前期板付式陶器的层位中发现斧刃。又在下关市续罗木、大坂府四池等弥生前期遗址中发现了铁器。弥生时代的铁器是从中国或朝鲜直接输入的。《后汉书》记载:“国(辰韩,朝鲜南部的国家)出铁、秽、侯、马韩并从市之。(注35)当时日本人还没有掌握制铁技术。随着同中国、朝鲜的经济、文化交流,日本人逐渐学会了铸铁和锻铁技术。在大分县佐伯市下城的一所竖穴式房屋遗址中发现铁滓和风箱以及锻造中的半成品。(注36)”这所房屋可能是专门制造铁器的场 所。由于铁器容易锈蚀,遗存不多,仅从今存遗物来看,铁器有锹刃、锄刃、镰、斧;镑子、铭、剑、矛;骸、刀等。当时铁器数量很有限,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占少数。但作为利器加工制造木制农具和骨角器方面却显示巨大威力。

??青铜器出现比铁器稍晚。青铜器是在弥生中期以后的遗址中出土,但不能据此以为铁器比青铜器出现早,因青铜器和铁器开始均从中国和朝鲜输入。当日本输入铁器时,青铜器在中国、朝鲜早已广泛使用。在这种条件下,不可能只输入铁器而不输入青铜器。所以很可能青铜器和铁器同时在弥生前期从大陆输入。出土的青铜制品中有王莽时期的货泉、两汉时期的各种铜镜、从中国、朝鲜输入的纫形铜剑、铜戈、铜矛等。又有仿制的广形铜剑、铜矛、铜戈和自制的铜锗。细形铜利器锐利实用,而广形的则身宽刃钝不实用。

??铜挥好似中国古代编钟的扁圆筒形青铜器(注37),上方有半圆形钮,两侧施以鳍状装饰,表面铸有横带纹、流水纹、和服束袖带纹、突线带纹等不同的图案。有的铜锗表面还铸有动物、仓库、狩猎、捣米等反映当时人们生活的图纹。自制的铜锗和广形铜利器是氏族 共同体的祭器。铜择分布在以近畿为中心西至岛根、广岛、香川、镕岛,东至石川、吱阜、静冈诸县;而输入和仿制的铜镜、铜剑、铜矛、铜戈则分布在北九州、中国、四国,以北九州为多,从而形成了以近畿和北九州为中心的两个文化圈。弥生时代青铜器由工房专门生产。在九州等地发现铸造广形铜利器的型范,从兵库县名古山发现铸造铜择的石制型范断片。据日本学者鉴定,从香川县出土的铜择和兵库县樱丘4、5号铜择在规格、形状、图案方面有相同之处。据此认为这些铜择由一家工房生产。当时青铜器少而珍贵,一般当作宝器和祭器,生产上没有大量使用。

??弥生时代金属器尚不发达,石器仍被广泛使用,因此属于金石并用时代。当时人们普遍使用磨制石器,但也使用一部分打制石器。代表性的磨制石器有石刀、石斧、石镑、石凿、石骸等。打制石器有石锄、石锹、石簇、石枪等。到了弥生后期,随着金属器的发展,石器的数量显著减少。

??铁器的出现促使木制工具迅速发展。木制工具在奈良县唐古,静冈县登吕和山木,爱知县筱束和瓜乡,大坂府四池和瓜破,京都府深草,千叶县营生等很多低洼的遗址中出土。其种类有锄、锹、马锄(马拉的犁耙)大脚、田木展(水田防滑木鞋)、田舟(深水田割运稻谷的船)以及杆、臼等。这些工具大都用硬木制造。木锄和木锹是用于水田中的主要生产工具,使用很普遍。木制大脚是人们象木屐似的穿在脚上,在水田里把青草和堆肥踩陷泥里去的一种工具。

三、水稻栽培

??自从水稻传入日本以后,很快普及到全日本。绳纹时代中期,村落开始向平地转移,这与种植水稻有关。(注38)弥生时代水稻栽培逐渐成为农耕社会的基础。

??当时水田一般选在能够自然灌溉和便于使用木制工具的沼泽地和海岸丘陵背后的低湿地。但弥生后期随着铁器的增多和生产技术的发展,能在平地上修渠引水种水稻了。一般西日本是开垦冲积乎原;东日本较之落后,以利用自然地形为主。水稻的播种方法是直播,收割方法是摘取稻穗,脱谷制米则用杆臼。人们还掌握了施肥方法,把青草和堆肥踩入水田作为肥料。战后发现了福冈市板付机场附近的板付水田遗址和静冈县登吕水田遗址,给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证据。

??板付水田遗址属于弥生前期,是一个使用“板付I式土器”(注39)的村落,建立在台地上,周围是水田。现在还有许多排水和巩固田埂的木桩。水田很有规划,已具现代水田的雏形。

??登吕水田遗址属于弥生后期,是一个有12个居住地和2个“高架仓库”(注40)的村落。居住地长约8公尺,宽约6公尺,用4根柱子支撑屋顶。每个居住地平均可住5、6人,全村拥有50、60人。水田总亩积约66000平方公尺。这样大规模的水稻生产的村落,全日本有多少个无法推测。据研究,弥生时代的水稻产量相当于现在的一半,登吕水田的年产量为9至18干公升。(注41)

四、原始公社的解体

??由于水稻生产迅速发展,男子在获取生活资料的劳动中越显重要,妇女则退居次要地位。随着分工的发展,男子逐渐拥有更多的财产。于是父权制大家庭出现了,母权制没落。父权制大家庭是从对偶婚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形式。随着生产力和私有制的进一步发展,父权制大家庭又分解为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这些家庭逐步变成社会经济单位。

??从山口县土井浜遗址(注42)中发掘出来的176具人骨来看,基地东区埋葬的人骨多而且男子占多数;幼儿随着男子埋葬在东区。再从石棺墓、装饰品多数在东区的事实来看,血统关系按男系来确定,男子已处于优势地位。这个遗址是刚刚由母系氏族公社过渡到父系氏族公社的弥生前期的墓葬。

??由许多独立的个体家庭组成农村公社。已经出现的农村公社不是建立在血缘关系上,而是按经济的和地域的关系形成的。农村公社具有两重性:一方面,生产工具、牲畜、房屋等为家庭私有财产,农业由个体家庭独立经营;另一方面,公社还保存公有制的残余,如耕地为公社所有,定期分配给社员。森林、草地等也公用。由于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不发达,这种公社形式长期延续下来。

??随着私有制的发展,出现了贫富不均和阶级分化。最早出现阶级分化的地区是九州北部,它是日本同大陆交通的门户,是生产力发展最快的地方。在这里发掘的公共墓地中发现厚葬的瓮棺。

??佐贺县唐津市宇木汲田遗址中出土的100多座瓮棺墓中,发现20多座瓮棺墓随葬青铜镜、剑、矛、戈、手镯及玉类。有一座瓮棺墓随葬一把细形铜剑、一面多钮细纹镜。又有一座瓮棺墓随葬一把细形铜剑和勾玉。字木汲田遗址是属于弥生前、中期之交的遗址,可见前期之末已经出现了明显的贫富不均。在弥生中期的福冈县筑紫郡须玖冈本遗址中发现随葬品丰富的支石墓。从墓中瓮棺内外出土近30面前汉镜、3把细形铜剑、5把细形铜矛、1把细形铜戈,还有玻璃制壁、勾玉、管玉等。但在冈本东南1公里的伯玄社遗址,东北3公里的金限遗址中发现近300座瓮棺墓,其中没有发现青铜器类的随葬品。从丰富的随葬品和周围墓葬分析,冈本瓮棺墓主是部落或部落联盟的首领。

??属于弥生后期的佐贺县樱马场遗址中,从一口瓮棺里发现2面后汉镜,26个青铜制手镯等。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厚葬的瓮棺埋葬在公共墓地中,并且与一般瓮棺相同。据分析,厚葬的墓主仍为氏族或部落的一员,但他们是有权威有私产的氏族或部落、部落联盟的首领。

??弥生时代到古坟时代前期各地修造墓扩周围环绕方形壕沟的方形周沟墓。这种坟墓在弥生前期畿内地区首先出现,然后传播到各地。弥生中期方形周沟墓形成墓群,与坑墓群并存。在大坂府瓜生堂遗址中发现属于弥生中期的以沟为界与其他坑墓群相区别的方形周沟墓群。这种葬法也反映了阶级分化的情况。

??弥生中期以来,在冈山平原出现利用自然丘陵顶部修成的方形台状墓。弥生后期的都月2号坟是将山背修成方形台状,其上筑造坟丘,坟丘下部排列石头,中央设竖穴式石室,周围置10座土扩墓和1座石棺墓。这是以石室的葬者为中心的集团墓。石室的葬者可能是氏族首领。

??氏族首领利用职权将剩余产品相交换产品攫为已有,不断扩大私有财产,逐渐变成剥削他人的奴隶主。战俘和由公社内部分化出来的穷人则变成他们的奴隶。

??这个时期的日本正值思格斯所说的“英雄时代”,即军事民主时期。《古事记》中的《久米歌》就是产生在这样的“英雄时代”。《久米歌》是久米部落中流传下来的歌谣。歌的主人公是久米军事部落的酋长,他动员久米健儿杀敌报仇。

??部落之间的频繁战争,加速了私有制和阶级分化的发展,原始社会终于被阶级社会所代替。“氏族制度已经走到了尽头。社会一天天长成,越来越超出氏族制度的范围……国家已经不知不觉地发展起来了。”(注43)

五、中日关系的萌芽

??中国最早称日本为“倭”,战国时代的古地理书《山海经·海内北经》说:“盖国在矩燕南、倭北、倭属燕。”(注44)说明那时中国人还只知道日本的地理方位。到东汉班固写的《汉书·地理志》中,才明白地记载:“乐浪海中有倭人,分为百余国,以岁时来献见云。”乐浪是前汉武帝灭卫氏朝鲜后在朝鲜半岛北部设立的四郡之一,乐浪海应指黄海及东海一带。分为百余国的“国”,应还是部落或部落联盟。

??据范哗《后汉书·东夷传》,后汉光武帝建武中元2年(公元57年)“倭奴国奉贡朝贺,使人自称大夫,倭国之极南界也。光武赐以印绶”。这是《汉书.》以后中日两国建立外交关系的最早记录。1784年,日本九州北部博多湾口的志贺岛发现了铸有“汉委奴国王”的金印一方,证明我国文献的真实性。日本史学界认为“倭奴国”是“倭人权国”之意。半个世纪后,后汉“安帝永初元年(107年)倭国王帅升等献生口百六十人愿请见”(《后汉书·东夷传》),说明倭国已用生口(奴隶)作为国际贸易的交换品。

??后汉末年,中国北方人民起义不断,形成三国鼎立之势。辽东太守公孙度割据称侯,拥有旧燕之地和乐浪郡,乐浪成为东北亚诸族交通中心。建安9年(204年)度子公孙康立,割乐浪南部设带方郡,统辖中日朝各族交往事宜。康子公孙渊自称燕王(237年),阻断各族与中原交往,并联南方吴国。景初2年(238年)司马懿奉魏明帝之命灭公孙渊父子,乐浪、带方二郡遂成为中日等国外交往来的枢纽。就在此时,日本出现称为邪马台的女王国,同中国形成了密切的关系。

0

主题

0

回帖

8611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8611
 楼主| 发表于 2007-10-4 01:38:5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奴隶社会

第一节 邪马台国——国家的起源

一、成立年代与地理位置

??弥生时代中后期,约当公元1、2世纪(后汉中期)之际,日本出现了一个称为“邪马台”的大女王国。由于当时毡旧形尬淖趾屠?芳窃兀?荒艽又泄?奈南椎玫剿得鳌?

??据《三国志·魏志·倭人传》记载:“其国本亦以男子为王,住七八十年,倭国乱,相攻伐,历年乃共立一女子为王,名曰卑弥呼。”

??《三国志》中没有记述女王国的年代。据《后汉书·倭传》指出:“桓、灵间,倭国大乱,更相攻伐,历年无主。有一女子,名曰卑弥呼……共立为王。”

??综合以上两种文献研究,可知卑弥呼为女王时是在后汉桓帝(147—167)、灵帝(168—188)时代,即2世纪40至80年代之际。女王以前还有一个男王统治70至80年,所以邪马台国成立年代约在2世纪初或1世纪末。

??关于邪马台国的位置,众说纷坛,迄无定论。一种意见认为邪马台国在近畿大和(今奈良)地区;另一种意见主张在九州,特别是北九州筑后(福冈市)山门郡一带。两说各有论据。

??近来出现了从国家起源的决定因素来确定邪马台国位置的学说。中日一部分学者提出日本最早的国家应该形成在当时生产力最发达,人口众多的畿内大和地区。中国学者吴廷理认为:从地理方位看,《魏志》行文无法证明邪马台国位于奈良盆地,而从中日古文明传播路径的实际距离方面考察,只有北九州是最自然合理的地带;从时间差距考虑,畿内大和生产力趋于发达及皇室陵墓兴筑,至早应在4、5世纪的古坟时代,而这距离邪马台国时代已是100多年以后的事;另外,遗迹遗物也说明,3世纪前的实物(金印、铜镜、铜兵器)及水稻耕作主要都发现于九州;生产力的因素确实重要,但生产关系直接促进国家的形成,这已为中外历史所证明。因此,邪马台国在九州的说法是有力的。

二、生产情况与风俗习惯

??邪马台国的经济,已进入农耕生活。《魏志·倭人传》记载:“种禾稻、芝麻;蚕桑、缉绩。”种稻是主要的农业生产。同传又指出“人性嗜酒”,说明已有足够的粮食。水稻耕作以外,还种桑、麻、大豆、小豆、绿豆等旱地作物。手工业开始从农业分工,“出细蔓、绣绵”尽斑布、倭锦等丝麻织物,更生产兵器、工具及珠宝、装饰等工艺品。但从整个邪马台国来看,还存在地域差异。如对马国“无良田,食海物自活”,壹支国“多竹木丛林……差有田地,耕田犹不足食”。

??《魏志·倭人传》所谈到的生产情况与考古发掘的实物资料基本相同。随着水稻耕作的普及,人们定居下来,出现了村落、市集,人口逐渐增多。邪马台国有7万多户,其属国投马国有5万多户,奴国有2万多户,其他数干户不等。生产工具发达,弥生式后期邪马台国普遍使用铁器农具——铁锄、铁锹、铁镰等。这些遗物在福冈市的井民、长崎县的原迁、熊本县的下前原、大分县的下城等均有发现。

??铁的使用进一步促进了冶炼技术的发展。衡量冶炼术水平的标志是铜锗(注2),因为制造青铜器比铁器要复杂得多。以前铜锗的发现除九州的福冈一例外,全部在畿内地区。1980年佐贺县鸟栖市安水田遗址中发现了铜锗模子(熔范)。1982年又在福冈市博多区席田赤穗浦遗址发现了铜锗模子。由此可以说明九州的铜器制作早,冶炼术的水平已相当高了。

??当时日本人没有针、剪,穿的衣服还很简单,《魏志·倭人传》载,男子“其衣横幅,但结束相连,略无缝”;女子“作衣如单被,穿其中央,贯头衣之”。

??同传又说“男子无大小,皆藏面文身”,“以朱丹涂其身,如中国有粉也”。这种原始民族的风俗不是全列岛流行,可能只限于沿海地区。

??关于丧葬,《倭人传》说“有棺无停,封土作家”。这就是指古代九州流行的瓮棺葬和支石墓葬以后覆土其上而成的古坟。人死时,停丧10余日,不食肉,丧主哭泣,其他人歌舞饮酒。葬毕,全家到水中洗澡。

??关于婚姻,当时流行的是一夫多妻制,而不是一夫一妻制。统治阶级可以娶四五个妻子,平民娶二三个妻子。女子不再是群婚,有自己固定的配偶。

??此外还有灼骨而卜,以占吉凶的风俗。占卜使用的不是象中国那样的龟甲,而是鹿骨。

三、国家与社会

??邪马台国初成立时,尚处于部落或部落联盟阶段。至2世纪后半期,由于中国先进文化的传入,促进社会进一步分工,从渔猎、采集经济进入农业经济,社会组织也随着从氏族公社、血缘的结合发展到部落或部落联盟、地缘的结合。至弥生中期末及后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更进一步形成了所谓“国”。2世纪后半期,倭国大乱,部落或部落联盟之间进行多年战争。由邪马台国统辖周围30多国,女子卑弥呼被贵族共立为王。女王国已经具备了国家的特点,这点我们从《魏志·倭人传》的描述中可以清楚地看到。

??当时的邪马台国“尊卑各有差序”。人们被划分成“大人”、“下户”、“生口”和“奴婢”四个等级:“大人”相当于贵族、奴隶主,女王卑弥呼是这个等级的代表人物。女王“居处宫室楼观,城栅严设,常有人持兵守卫”,使役奴隶千余人。“大人”靠“下户”交纳的“租赋”和使役奴隶而生活。“大人”与“下户”之间存在着森严的差别,他们在路途相逢时,“下户”要避道,躲到草丛中去。和“大人”谈话时,“下户”要蹲下或跪下,两手据地,非常恭敬。

??“下户”是平民或自由民。他们与“生口”不同,有自己的家庭(“门户”),可能是和“大人”有血缘关系的成员。“下户”有向国家交纳“租赋”的义务。他们占人口的最大多数,是社会生产的主要劳动力,也是作战时共同体的主力。(注3)

??“生口”和奴婢是奴隶,来源于战俘和罪犯。据《倭人传》,魏景初2年(239)倭女王把“生口”作为贡品,和班布、倭锦一样,献给中国皇帝,以换取赐品,说明生口的地位。奴隶是邪马台国最低贱的阶级,没有人身自由,甚至被当作殉葬品。《魏志·倭人传》说:“卑弥呼以死,大作冢,径百余步,殉葬者奴婢百余人。”可见邪马台国刚进入阶级社会,还没有将奴隶当作劳动力来使用。实际上日本的奴隶制是不发达的东方奴隶制,不能与希腊、罗马相比。

??邪马台国是日本列岛上最早的国家,所以政治机构还很原始、简单。

??国家(部落联盟)的最高统治者为女王,其下有大率、大倭、大夫等高官。大率是中央派到九州北部各小国的检察官,大倭是主管全国市场的官吏,大夫是主持外交事务的官吏。

??地方(各部落国)机构一般都是两级,唯伊都国(今福冈县丝岛郡)地处外交政治要冲,为四级。

??关于军事,《魏志·倭人传》中讲到立女王前内乱,“相攻伐历年”;“更立男王,国中不服,更相诛伐”等语,可见女王拥有军队。再从它和狗奴国的武力冲突以及多次出兵朝鲜南部(据朝鲜《三国史记·新罗本纪》)来看,邪马台国肯定已拥有一支能进行对外战争的军队。

??维持上述官僚机构和武装,必定要向平民征赋税。《魏志·倭人传》说邪马台国“国国有市,交易有无”;“收租赋,有邸阁”。邸阁就是收纳实物税的仓库。

??为维持社会秩序,已有不成文的法律和刑罚。“其犯法,轻者没其妻子,重者灭其门户及家族”。可以认为,这些处罚都不是对犯法者人身的消灭,而只是改变其身分——为奴隶。

??女王国的阶级关系和政治形态虽已具备国家的特征,但国家机器尚不发达,并且保留很多原始社会的残余。附属邪马台国的部落或部落联盟,有一定的自主性。国王不是世袭,也不是由武力取得,而由贵族共立。共立的又是女巫,还保留母系氏族的残余,可见邪马台国是个国家的雏形,“是日本父家长制奴隶制阶段(氏族社会末期进入阶级社会的过渡期)形成的早期国家。”

四、邪马台国与中国的通好

??如前所述,邪马台国以前,日本就同中国往来了。有人认为后汉安帝永初元年(107)来洛阳朝贡的倭国王帅升就是卑弥呼以前的第一代男王。(注5)如果属实,那末邪马台国在107年就与中国第一次通好了。到女王卑弥呼统治时,邪马台国与中国往来有以下几次。

??第一次:魏景初3年(239)卑弥呼遣使到带方郡,要求“朝献”。经带方郡太守刘夏派吏将护送进京(洛阳),献男生口4人、女生口6人、斑布2匹2丈。魏明帝授与卑弥呼女王“亲魏倭王”印,封使节以官职,还赐与黄金、五尺刀、铜镜、真珠、铅丹(红色颜料)及纺织品多种。魏明帝沼书、印绥及礼物于正始元年(240)由带方郡使者送到日本。这是中国使者第一次赴日。

??第二次:正始4年(243)卑弥呼派使节8人到洛阳,献上生口、倭锦、绎青嫌、绵衣、帛布、丹木柑、短弓矢等。魏帝齐王芳沼赐黄幢1顶,正始8年(247)由带方郡太守王顾送到日本。这是中国使者第二次赴日。

??第三次:正始8年(247)卑弥呼派使节载斯乌越到带方郡,诉说狗奴国男王卑弥弓与邪马台国相攻情况。带方郡太守张政等带去沼书及黄幢,出面调停。这是中国使者第三次赴日。

??第四次:正始9年(248)卑弥呼死后,女王壹与派率善中郎将掖邪狗等20人送张政等回国,献上男女生口30人,贡白珠5000孔、青大句珠2枚、异纹杂锦20匹。

??日中两国建交出于双方共同的需要。中国方面,魏国封卑弥呼女王为“亲魏倭王”是为了明确女王对魏国的臣属关系,切断日本与吴国的交往。日本方面,卑弥呼女王遣使朝贡是为增强自己的实力。由此中国文化进一步传入日本。

??金属制品的传入使日本的冶炼术迅速提高。当时日本对中国输入的少量铜镜(三角缘神兽镜)(注6)已不能感到满足,开始自己动手制造。于是以中国镜为范板,制造出国产“倭镜”即模仿镜,这点从倭镜大量出土可以证实。据田中家统计,全日本出土的青铜镜有3000面,其中三分之二是倭镜。(注7)铁刀的流入,无疑也推动了日本铁器的生产。

0

主题

0

回帖

8611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8611
 楼主| 发表于 2007-10-4 01:39:1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节 大和国统一日本与对外关系

??在九州北部出现邪马台国的时期,本州中部也发生了剧烈的社会变化。公元3世纪末,以大和(今奈良)为中心的畿内地区,兴起了一个大国。因位于大和地区,史称大和国家。大和国于4世纪末至5世纪初基本上统一了日本。

一、古坟的出现及其变迁

??3世纪末,在大和地区出现了高冢式坟墓,这类坟墓叫做古坟。从8世纪末至7世纪建造古坟的时期为古坟时代。这个时代分为前、中、后期,3至4世纪为前期,5世纪为中期,6至7世纪为后期。前期古坟集中在奈良盆地东南的三轮山周围。这里有等墓、樱井茶臼山古坟及被认为是景行陵、崇神陵的古坟。

??景行陵长310公尺,崇神陵长240公尺。这些长达200公尺以上的巨大坟墓同弥生时代氏族和部落联盟首领的坟墓截然不同。这种坟墓只有驱使大量奴隶和平民才能修成。坟墓的规模充分说明,被葬者不是原始公社时期的族长,而是拥有强大权威的国王或大奴隶主贵族。由此可见,以国王为最高统治者的奴隶制国家已在大和地区出现。据日本学者考证,古坟于4世纪传播到西至日向地区,东至关东地区,5世纪已遍及南至九州南端,北至奥羽陆中的广大地区。这类坟墓的传播,大体说明大和势力的发展状况。

??前期古坟一般是利用俯视平原的天然丘陵营建而成的,坟形以前方后圆坟为主,也有圆坟、方坟、前方后方坟、上圆下方坟、双方中圆坟、双圆坟等。前方后圆坟是日本特有的墓式,墓前方部分比后圆部分低而平,死者埋在后圆部分。有的古坟设有放棺的竖穴式石室(注8),有的则在棺榔上面直接封土。棺榔的种类有剖竹形木棺、剖竹形石棺、舟形石棺及粘土榔、小石榔、木炭榔等。随葬品多为镜、剑、玉等宝器。古坟前期一般在坟顶上放置用泥土烧制的器具填轮(注9)、房屋垣轮,在坟丘的周围和斜面象栅栏似的树立着圆筒填轮。堵轮是了解当时人们生活的重要遗存。

??中期古坟是在平地或台地上垒土筑成的。坟形仍以前方后圆坟为主,但也盛行圆坟、方坟等。前方后圆坟的前方部分逐渐发展,其高度与后圆部分相差不多。墓室自5世纪后叶起盛行横穴式石室。(注10)在中期的前叶,使用了长方形石棺。随葬品主要是马具、灰陶奴(须惠器)、铁制武器和农具等。中期古坟的规模巨大,至今座落在场市附近传系仁镕天皇陵的前方后圆坟,长480公尺,后圆部直径245公尺,高35公尺;前方宽达305公尺,高33公尺;周围有三道壕沟,包括壕沟总面积为464000平方公尺。据推测仅堆积土方,就需要每天役使5000人于一年左右。在坟丘的斜面排列了人物、动物等形象垣轮。日本的植轮置于坟外,中国随葬的明器和陶俑置于坟内,二者有所不同。

??随着天皇统治的衰落与阶级矛盾的激化,后期古坟普遍变小了。前方后圆坟的前方部分相对变大,后圆部分相对变小。方坟发达。墓室以横穴式石室为普遍。石棺变成房屋形状。随葬品多为须惠器、马具、武器等。

??在古坟时代后期,大量出现了群集坟。群集坟是在一定的地区内密集数十或数百座小型古坟的坟墓群,俗称“千冢”、“百冢”、“冢原”等。冈山县津山市佐良山在4平方公里的范围内有172座古坟。群集坟大都是圆坟,一般直径10至30公尺,墓室以横穴式石室居多。随葬品有铁镰、铁斧、铁簇等。这种坟墓需要十几个人两三个月的劳动。从坟墓的规模、结构及葬法来看,被葬者是家长制家庭的家长。

??装饰古坟集中在九州地区,但近年来在关东地区和东北地区南部海岸也有发现。所谓装饰古坟,是在墓室的石壁和石棺上绘有形面和施有雕刻的古坟。福冈县鞍手郡若宫町竹原古坟的横穴式石室内部用赤色和黑色绘有人物、动物等壁画。这种装饰古坟反映了大陆文化的影响。

二、国土的统一与侵略朝鲜

??日本史籍《古事记》和《日本书纪》关于日本国土统一的记载,均属传说性质,并非历史事实。神武天皇东征(注11)的故事是后世皇室方面编造出来的传说。崇神天皇将大彦命、武淳川别、吉备津彦、丹波道主命分别派往北陆、东海、西道、丹波的所谓派遣四道将军平定全国的故事和日本武尊(倭建命)西征九州的熊袭,东讨关东虾夷的故事(注12),也都是经过文饰没有科学根据的传说。但这些传说多少反映了大和政权统一列岛的侧面情况。

??自《晋书》记载泰始初年(公元265)倭国遣使入贡以后的约一个半世纪内,中国史书没有记录有关日本的事情。5世纪以后倭国才又出现在中国史书上,但不见日本国土统一的记载。唯一可供推测曾进行过统一战争的资料,是478年(刘宋升明2年)倭王武致宋顺帝的表文。文中写道:“自昔祖标,躬摄甲育,跋涉山川,不逞宁处,东征毛人五十五国,西服众夷六十六国,渡乎海北九十五国。”(注13)这段史料说明,倭王武的祖先进行了统一国家的大规模征伐战争。

??4世纪中叶,大和国向朝鲜南部伸展其势力。当时朝鲜半岛由高句丽、百济、新罗三国形成鼎立的局面。百济因受强大的北部高句丽和东部新罗的威胁,想借日本的势力对抗两国。日本则企图利用这种形势,在朝鲜建立自己的统治势力。两国的这种想法终于导致日本的侵略行动。4世纪的年代大和朝廷出兵朝鲜,侵攻新罗,征服弁韩之地(庆尚南道),建立任那地方,设“日本府”统治之。百济由此成了日本的朝贡国(注14)。

??4世纪末,随着国土的统一和国势的强大,大和朝廷加强对朝鲜的侵略。据高句丽好太王碑(注15)记载,倭(指大和国)于391年渡海破百济、新罗,迫使其国人为臣民。396年,好太王亲自率领军队征伐百济,攻陷诸城。百济王被困逼,献出男女奴隶1000人,细布千匹,并发誓永为高句丽的奴客。399年,百济违誓,与倭勾结,进攻新罗。倭军遍布新罗国境。高句丽于400年派步骑5万,支援新罗,将倭军迫至任那、加罗。404年,倭军侵入带方界,又被高句丽打败。(注16)

三、倭五王时代与中国的通好

??公元413年,即大和国在朝鲜战败后的第六年主动和中国建交,一直到公元502年,曾先后13次向东晋、宋、梁各朝遣使朝贡,请求册封。自泰始2年(公元266年)至东晋义熙9年(公元413年)中国史书上中断近150年的日本朝贡记载重新开始,出现了中国史书上所谓的“五倭王时代”。这五个倭王即第一代赞、第二代珍(赞之弟)、第三代济、第四代兴、第五代武(兴之弟)。据日本学者考证为:赞即仁德天皇,珍即反正天皇,济即允恭天皇,兴即安康天皇,武即雄略天皇。

??倭五王时代,大和国势力强盛,经济发展,对中国各种物品的需求日益增加,想通过朝贡来满足需要。而当时朝贡是获得中国物品的一个重要途径,所以尽管中国政权更迭频繁,但只要有可能就力图保持这种朝贡关系。实际上,这不仅是进行贸易的一种方式,而且由于侵略朝鲜道到失败,日本想借中国的权威加强在朝鲜半岛的势力。这一点在第五、第十一次朝贡中尤其明显。现将倭五王时代向中国历朝的朝贡概述如下。

??第一次:东晋义熙9年(公元413年)倭王赞遣使向东晋进贡方物。

??第二次:刘宋永韧2年(公元421年)倭王赞遗使朝贡。

??第三次:刘宋元嘉2年(公元425年)倭王赞又遣使司马曹达李表献方物。

??第四次:刘宋元嘉7年(公元430年)倭王赞第三次遣使朝贡。

??第五次:刘宋元嘉15年(公元438年)倭王珍迫使朝贡,上表要求除正;因为420年宋武帝曾册封百济王为镇东大将军,爵位在倭王之上,珍对此极为不满。除正的称号为“使持节、都督倭·百济·新罗·任那·秦韩·慕韩六国诸军事、安东大将军、倭国王”。宋文帝对珍的要求末允,只同意他继承前王的称号——“安东将军、倭国王”。

??第六次:刘宋元嘉20年(443)倭王济遣使朗贡,要求册封。宋文帝仍封他为“安东将军、倭国王”。

??第七次:刘宋元嘉28年(451)倭王济第二次遣使朝贡,宋文帝把倭王珍要求过的称号——“使持节、都督倭·新罗·任那·加罗·秦韩·幕韩六国诸军事、安东将军”赐与侯王济,后又晋升为安东大将军。

??第八次:刘宋大明4年(460)倭王济第三次遣使向宋孝武帝朝贡。

??第九次:刘宋大明6年(462)倭王兴(济之子)遣使朝贡,宋孝武帝只封他为“安东将军、倭国王”。

??第十次:刘宋升明元年(477)侯王武(兴之弟)遣使朝贡,宋顺帝封他为“安东大将军、倭国王”。

??第十一次:刘宋升明2年(478)镭王武遣使上表,由宋顺帝封为“使持节、都督倭·新罗·任那·加罗·秦韩·慕韩六国诸军事、安东大将军、倭国王”。宋顺帝册封时,从倭王自称的爵号中剔除百济而包括了新罗。这是因为新罗与刘宋没有联系,而百济于420年(水初元年)与刘宋通好,百济王被封为镇东大将军。当时刘宋想通过百济牵制高句丽的力量。

??第十二次:齐高帝建元元年(479)封倭王武为镇东将军。

??第十三次:梁武帝天监元年(502)封倭王武为征东将军。

??中日通好后,中国文化不断地流入日本,为后来飞鸟文化的形成带来很大影响。

0

主题

0

回帖

8611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8611
 楼主| 发表于 2007-10-4 01:39:2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节 大和国的社会经济状况

一、铁器的广泛使用

??随着国家的统一和不断输入大陆先进生产技术,大和国的生产力有了很大发展。从古坟中出土的铁制农具唐锄、马锄、U形锄、U形锹、镰等说明6、7世纪铁器已广泛普及。在关东后期古坟中,还发现肩上扛着锄头、腰上插着镰刀的土偶。《日本书纪·安闲纪》记载,大河内直味张为了赎罪,在春秋两季各献500攫丁(服劳役的男丁),耕种皇室的竹村屯仓。古坟后期的群集坟中发现了铁刀、铁簇、马具等。

??随着铁制工具的改良和普及,农田水利事业迅速发展。各地筑堤、修池,开垦大片荒地。农业一直以耕种水稻为主,由于农具的改良,旱地耕作也迅速发展。6世纪,旱地耕作已传播到关东地区。旱地作物有粟、大麦、小麦、大豆、小豆、养麦、瓜类及麻、褚、桑等。

二、手工业的发展

??5世纪后流入日本的大陆移民,带去了先进的冶炼、制陶、纺织、金工技术,为日本手工业生产的发展作出贡献。铁器由倭锻冶、韩锻治等专业部民专门生产。韩锻冶从朝鲜带去先进的制造铁器的技术,促进了日本铁器生产的发展。生产铁器的原料主要从朝鲜输入。在奈良县上锅古坟的陪家中发现大形铁板282块、小形铁板590块及铁斧等许多工具。铁板的大小形状同新罗古坟中出土的类似。古坟时代制铁的确凿证据尚未发现,日本学者根据出土的铁渣和分析铁的成分,提出当时利用铁矿砂熔炼铁的可能。

??古坟时代陶器有两种类形:一种是土师器,一种是须惠器。土师器是继承弥生陶器传统的赤褐色陶器,烧制温度为800度左右,吸水性强。5世纪以后出现须惠器。它是采用大陆的烧窑技术和编生产的灰色硬质陶器。器形有壶、瓮、坯、提瓶等,烧制的温度为1000度以上。6世纪后半叶,须惠器的生产普及到西至北九州,东至石川、势冈各县。

??纺织业引入注目的发展是织机上采用了柠,即梭子。它把纬纱推到织口。所以来用抒织出来的布,经纬纱都较均匀。原料主要是麻丝和蚕丝。

??制盐始于绳纹后期。在关东地区发现绳纹后期之末的,东北地区发现绳纹晚期的,以濑户内为中心的地区发现弥生后期的制盐遗存。古坟时代的制盐陶器在沿海各地发现,还发现了一些制盐炉址。可见制盐在古坟时代相当普及。制盐方法各个时代都一样,是采取用陶器煮沸海水提取盐结晶的办法。

??金工方面的镀金、贴金、镶嵌、雕金等技术相当发达。精制的金工艺品有金铜制的冠,金和银制的耳坠子,铜或金铜制的手镯以及各种马具。

三、部民制的确立

??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而建立起来的生产关系是部民制。部民制产生于4世纪统一国家的征伐战争过程中。部民是皇室和贵族的私有民集团,冠有主人名、职业名、地名,种类有田部、子代、名代、品部、部曲(民部)等。部民来源于中国朝鲜移民、被征服者、战俘、罪犯。

??田部民是从事农业生产的皇室私有民,被奴役于皇室的直辖领地屯仓(包括土地、粮仓、管理所)。屯仓根据成立的形式和经营方法可分为三种不同类型:(注17)

??1、皇室把中朝移民和调来的被征服者编成田部,役使他们开垦和耕种屯仓的土地。《古事记》仁德天皇条记载:“役秦人作茨田堤及茨田三宅(即屯仓)。”又《日本书纪》仁德天呈11年条说:“是岁,新罗人朗贡,则劳于是役(指修茨田堤——引者)。”这两段史料说明,河内茨田屯仓是役使秦人、新罗人开垦的。《日本书纪》钦明天皇17年条写道:“冬十月,遣苏我大臣稻目宿称等于侯国高市郡置韩人大身狭屯仓(言韩人者百济也)、高丽人小身狭屯仓,纪国置海部屯仓(韩人为大身狭屯仓田部,高丽人为小身狭屯仓田部,是即以韩人、高丽人为田部,故因为屯仓之号也)。”可见大身狭屯仓和小身狭屯仓是分别由韩人(百济人)、高丽人开垦的。《播磨风土记》揖保郡佐冈条记载:“召筑紫田部,令垦此地。“筑紫田部”可能由被征服者组成。皇室把他们调到播磨佐冈地区,驱使他们开垦荒地,建立屯仓。这类屯仓里的田部民全部用皇室的生产资料进行生产。他们虽有家室,但无人身自由,被皇室任意征调奴役。这些田部民实际是奴隶。由这种奴隶开垦和耕种的屯仓大都集中在畿内地区。

??2.保留原来农村公社的形式,将公社成员编成田部,向他们征收年贡的屯仓。皇室在被征服地区设立这类屯仓,委托当地国造、县主管理。所谓“屯仓之税”(注18)就是田部交纳的年贡。史籍记载,地方贵族自愿、被迫或为赎罪而奉献屯仓。如武藏国造笠原直使主自愿为皇室奉置横谆、桔花、多冰、仓根四屯仓(注19);伊甚国造稚子直献伊甚屯仓,请赎“闻人罪”(注20);盘井之子恐父罪株连,献糟屋屯仓(注21)等等。这些屯仓也都采取贡纳制形式。贡纳制易被看成租佃制,但它和租佃制有本质区别。因贡纳制下,皇室既占有土地又占有部民的人身、所以皇室占有部民年贡便不是“以某些个人对某些地块的所有权为前提(注22),而是以土地和部民一同占有为前提。因此,不能把皇室占有的年贡税视为地租,也不能把贡纳制下的部民看成土地的附属物。部民对皇室的关系是人身被占有的关系,而不是对土地所有者的依附关系。正因为如此,日本的贡纳制应属于奴隶制而不属于封建的租佃制。

??3、依靠地方贵族奉献的徭丁耕种的屯仓。前已提及,竹村屯仓依靠大和内直味张为赎罪而献的春秋两季各500徭丁耕作。难波屯仓由“每郡徭丁”、樱井屯仓由“每国田部”耕种。徭丁指携带大锄从事徭役劳动的男子。大河内直味张为赎罪而献徭丁的事实说明,徭丁没有人身自由,他们携带的生产工具也是贵族的。《日本书纪·安闲天皇元年条》记载:“盖三岛竹村屯仓者,以河内县部曲为田部之元。”可见徭丁是国造、县主等地方贵族的私有奴隶部曲之民。由此看来,这类屯仓所实行的徭役劳动制,也属于奴隶制。

??如上所述,屯仓虽有不同的类型,但不论哪一类型,都实行奴隶制的剥削形式,生产者的被奴役的形式虽不一致,但性质均属奴隶。

??子代、名代之民是皇族的私有民,冠有天皇、皇后、皇子名和宫名;一般占取国造””的私有民而设置,委托国造的一族掌管。子代、名代之民为皇子女、皇族生产和贡纳生产产品,其身份地位与贡纳制下的田部民相同。

??部曲(民部)之民是贵族的私有民,被奴役于贵族的私有领地田庄。田庄也有三种不同的类型:

??1、役使劳动奴婶耕种的田庄。大寺院和中央贵族在畿内地区的—些田庄驱使大批劳动奴婢耕种。奴婢来源于战俘、罪犯等,主人可以将他仍买卖、赠与,甚至杀害。

??2、役使家内奴隶耕种的田庄。有些地方贵族的田庄使用家奴(奴婢)耕作。

??3、役使部曲之民耕种的田庄。这类田庄实行贡纳制,其性质与采取贡纳制的屯仓性质一致。田庄的三种类型虽然有所区别,但采取奴隶制剥削方式这一点是相同的。

??品部民是从事某种专业的皇室私有民,种类繁多,被奴役的形式也不尽相同,但大体有两种类型:

??一是贡纳型。这类品部民为皇室生产特定贡纳品。如山部在下级伴造山部公、山部直、山部首、山部阿爵古的管理下,生产树果、猪、鹿等贡纳品;海部在海部直等伴造的管理下,贡纳海产物;土师部在土师连的管理下,生产土师器、垣轮及天皇的食器等贡纳品;忌部在忌部首的管理下,生产用于神事的棉布、麻布、木材等贡纳品。

??二是上班型。这类品部民在一定时期到皇室的工房或其他部门从事某种专门生产或服务。如锻冶部在伴造锻冶造的管理下,一定时期到宫廷工房生产铜、铁器。马饲部在马饲造率领下,轮流上班饲养和训练马。

??各部的被奴役形式虽然不同,但一般说来,他们是在皇室拨给的少量土地上,一边生产自食的粮食,一边生产贡纳品或服役。皇室拨给品部土地是维持他们的生活,以掠夺其剩余劳动。不仅用皇室的生产资料生产的专门产品全部归皇室,而且他们的人身也归朝廷占有,所以,这类部民也属于奴隶。

??综上所述,大和国的部民制是以贡纳制为代表的奴隶制度。在部民制下,原始公社的残余,以农村公社的形式长期保存下来。其原因是:1、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商品经济不发达,不易打破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农村公社形式;2、对于奴隶主贵族来说,在生产力水平低的条件下,保留农村公社的形式,向公社成员征收年贡是比较方便的剥削形式。

??奴婢制是与部民制相辅的奴隶制度。奴婢与部民虽同属奴隶,但却有其不同之处。首先,奴婢可以买卖,部民则不能买卖。部民有随土地转移主人的,却没有被买卖的。其次,主人对奴婢有生杀予夺之权,部民则不能任意杀害。其三,奴婢无家室,被强制地居住在主人家中,而部民一般都有家庭。奴婢在人格上只不过是主人的财物和会说话的工具。由此可见,奴婢的身份地位更低于部民。

四、氏姓制的确立

??在部民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统治体制是氏姓制。氏是由有力族长的直系、旁系血缘家族和非血缘家族组成的社会集团,冠有居住地名(如葛城氏、石川氏)、职业名(如忌部氏、服部氏)、祖先名(如久米氏)。氏的首领为氏上,对内主持氏神的祭祀,裁决氏内的争论,对外代表氏同他氏和朝廷交涉。有势力的氏上担任朝廷的官职,参与国政、他们拥有田庄和部曲、奴婢,是奴隶主贵族。氏的一般成员为氏人,是自由民,有势力的氏人拥有奴婢。氏上有表示身份高低的世袭称号姓。姓原来是氏人对氏上的尊称,后来随着大和国势力的发展,天皇作为统治贵族的手段,掌握赐予或剥夺姓的权力,从此,姓成为氏上身份尊卑的象征。受姓的氏上史称氏姓贵族。

??天皇赐姓的标难是根据血统和职务。姓的种类有臣、连、君、别、公、宜、造、首、史、村主、稻置等。一般天皇的后裔姓臣、君,所谓天神地祀的后裔姓连,中国、朝鲜移民的后裔姓使主、史、村主等。臣姓、连性的贵族地位最高,幕中最有权势者称大臣、大连,辅佐天皇,处理朝政。参与国政的又有伴造、国造、县主。伴造是世袭朝廷的某种职务、管理品部、子代、名代等部民的中小贵族,多姓首、造、连。国造是一国之长官,由朝廷派遣或任命臣服于大和朝廷的地方贵族,一般姓臣、君、公、连、直等。他们负责向朝廷上缴贡纳品,提供劳力;从一族中选送舍人(宫中杂役)、采女等事务,统辖范围相当于后来律令制下的郡。县主是国下面的行政单位县之首长,姓之长等。国造、县主也属于中小氏姓贵族。氏性制的实质是以身份序列维持奴隶主阶级统治的政治体制。官僚体制尚不完备,地方的国县制,到6世纪末至7世纪初才建立起来。(注24)

??在大和国家里,由皇室、氏姓贵族组成的奴隶主阶级和部民、奴婢组成的奴隶阶级是两个根本对立的基本阶级。他们之间的矛盾是社会的主要矛盾。被称为氏人的自由民阶级,处境虽比奴婢、部民好些,但也受皇室和氏姓贵族的剥削压迫。

0

主题

0

回帖

8611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8611
 楼主| 发表于 2007-10-4 01:39: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节 大陆文化的传人

一、科学技术的传入

??1、冶炼术 日本阶级社会成立时,一般社会分工不发达,金属品生产落后。因此,青铜器如铜镜、铜择、铜锌、铜剑、货泉等都从中国大陆输入。后来日本社会发展,只从大陆进口已不能满足需要,从4世纪起,日本开始以中国镜为样板制造铜镜。这种模仿镜称为“倭镜”。与此同时,还自己制作铜挥。当初日本已经值得利用旧铜以1000度左右的温度加工成再生铜的冶炼法。

??铁器的传入比青铜器迟。当时日本人已经懂得铁比青铜硬,所以铁被用来制造生产工具。进入古坟时代,即以畿内为中心的大和国统一全日本的时代,铁被大量使用。但当初日本还不产铁,主要依靠从朝鲜南部进口铁材。后来日本开始用水土流失露出地面的铁矿砂进行小规模的冶炼,于是古坟中也有铁锤、铁钳、铁砧等炼铁工具出现了。以后,大和政权以苣谖?行模?岩潦啤⑽舱拧⒃督?⒔??⒚琅ā⒌げā⒉ツァ⒓鸵恋鹊氐闹铺???槌啥鸵辈浚?猿?适止ひ蹬?ノ?鳎??猛饫醇际趿α恐圃焯?鳌H毡镜囊绷妒跏峭?过朝鲜间接从中国引进的。当时的所谓“韩锻冶”,就是从朝鲜传入的中国冶炼术。从出土的各种铁制农具和各种各样的马具、武器、武具等来看,日本人的冶炼术已很高明。他们已掌握了铜、锡、铅之间的比例而炼出青铜,还懂得了冶炼白铜(铜与镍的合金)的技术,同时用比较低温的褐铁矿进行炼铁。

??2、制陶术 日本绳纹陶器受朝鲜的影响,而朝鲜的制陶技术又受中国的影响,所以说中国的制陶术从绳纹时代就传到日本。弥生陶器是以绳纹陶器为基础,用大陆新技术加以发展而成的。绳纹陶器不是烧制的,而是晒制的。弥生陶器比较进步,用陶车(辗轳)肋。窑是半球形密封窑。后来以畿内为中心的彬目纹陶器(用梳子状的工具描出流水、波纹、重弧纹等图案的陶器)扩展到全日本。再后,彬目纹陶器又被土师器(表面呈赤褐色或黄褐色,用低温烧成的一种陶器)代替。5世纪后半期从大陆传人新的制陶技术,用1000度高温烧成。这种用大陆技术制成的陶器叫做须惠器。它呈灰色或茶褐色,敲击便会发出清脆的声音,不漏水,虽然不上釉,表面却很光滑。须惠器的源流是中国殷代的灰陶,其制法从中国南部经朝鲜传到日本。(注25)朝鲜的新罗烧(一种新罗制造的青灰色或青黑色陶器)大概就是日本须惠器的原型。文献上记载雄略天皇7年(公元463年)百济献新汉陶部高贵(即中国系统的陶工)的年代相当于日本须惠器产生的年代。

??3,土木建筑术 随着佛教传入日本,新的建筑式样也从中国和朝鲜传入日本。5世纪后半期新罗送来了一个叫做猪名部真根的木匠,雄略天皇令他建造楼阁,并担任猪名部(从事木工的手工业奴隶集团)的伴造。他使用中国式的规矩和准绳,把中国的建筑技术带到日本。秦氏(注26)在宫旁建造的八丈藏(仓库)也是中国式的。工学博士饭田须贺斯说:“日本建筑自原始时代起就受中国建筑的影响了。”(注27)可见日本受中国建筑影响之早。仁德天皇时代(公元313年——公元399年)开发了淀川河以南的河内平原,京城从大和迁到难波(今大胶市),这两项开拓工程全靠拥有中国先进技术的朝鲜人完成。他们还在淀川河左岸建造了茨田堤,在背山国建造了葛野大堰。拥有中国先进技术的朝鲜人还参加了许多规模巨大的古坟建造工程,如应神天皇陵墓(在大阪市的羽曳野市)、仁德天皇陵墓(在大阪的界市)、履中天皇陵墓(界市)。

??4.纺织术 从邪马台国时代起,中国的纺织品就作为中国皇帝的赐品传到日本。应神天皇14年(公元283年),百济贡缝衣女工。同年弓月君(自称秦始皇后裔)率领120县(相当于部族)人民从百济移日本。他们皆擅长机织,散居各地。雄略天皇把他们集中起来,得92部18670人,赐首领姓秦酒公,并把他们分置于适宜养蚕的地方,从事养蚕。应神31年(300)阿知使主及其子都加使主从中国带回织女及缝女兄援、弟援、吴织、穴织四人。雄略天皇还派遣接限民使博德和身狭村主青两入到中国,带回汉织、吴织两名纺织工。中国织工带去了中国的纺织缝衣技术,大大改善了日本人的衣着。

??除上述技术外,仁贤天皇6年(公元493年),御史日鹰吉士从高丽带回皮革工须流积和奴流积等,传入了制革技术。在新技术方面,还引进了一种叫做“密陀绘”的漆画,它是日本最早的油画。现存法隆寺的玉虫橱柜上面的画就是这种密陀绘。5世纪,中国的医学、天文、历法等科学也通过朝鲜入传到日本。如医博士奈率王有俊陀、采药师施德潘量丰和固德丁有阳、易博士施德王道良、历博士固德王保孙等相继来到日本(注28),提高了日本的医药、天文等水平。

二、文字和儒学的传入

??日本古代只有自己的语言,没有自己的文字。“盖上古之世,未有文字,贵贱老人,口口相传,前言往行,存而不忘。”(注29)汉字传入日本的时间很早,l世纪北九州的奴国与后汉往来,可能用汉字表达语义。3世纪邪马台国时代,日本已有懂汉字、甚至能写表文的人了。据《日本书纪》所载,神功皇后征伐新罗时把书籍从朝鲜带回日本。但正式把文字和儒学传到日本的是百济的王仁。

??应神天皇16年(285),五经博士王仁从百济到日本,献郑玄注的《论语》10卷和《干字文》1卷。王仁到日之后,应神天皇的太子茧道稚郎子拜他为师,学习中国典籍。继王仁之后,百济的五经博士纷纷到日。如继体天皇7年(513)段杨尔到日;继体天皇10年(516)高安茂到代替段杨尔。钦明天皇15年(554)王柳贵到代替高安茂。随王柳贵到日的还有易博士施镕王道良、历博士固镕王保孙、医博士奈率王有按陀、采药师施镕潘量丰等人,并献医、卜历、算等书。另外,古坟时代还有大批所谓“归化人”来日。他们都是朝鲜籍汉人,精通汉文;受到日本朝廷的欢迎,任史官或博士,并赐予姓氏。如履中天皇时百济系汉人阿知使主任藏官(出纳),雄略天皇时的藏官是弓月君的子孙秦氏,藏部的记录是阿知使主的子孙东汉直和王仁的子孙西文首。这些汉人的后裔均因擅长文笔而为朝廷所用。另外,精通汉文的韩汉人身狭青和接限博德也受到雄略天皇的重用。这样,汉字汉文在日本上层阶级之间逐步推广。从《宋书·夷蛮传》所载的倭王武(雄略天皇)的表文(注30)来看,当时日本的汉文水平已相当高。此外,从熊本县玉名郡江田村击坟出土的大刀铭文,以及和歌山县桥本市隅田八幡神社收藏的众物画像镜上的铭文也可知当时人的汉文水平。

??随着汉字的传入,儒学也传入日本了。儒学是通过汉字传入曲。所以日本一开始学文字就接受了儒学。儒学传入日本后。日本无论在政治思想上还是道德风俗上都受很大的影响。特别在政治思想上,儒学成了统治阶级统治人民的理论武器,成为施政的主要依据。这点在历代天皇的沼书中表现得最显著,如“君以民为本”,”此益朕政教民于不德”,“天津日嗣之御位,天所授赐”等,都是受中国儒学的影响,后来圣德太子的改革,更充满了儒学思想。

??在儒学影响下,朝廷奖励孝道。凡世代孝顺的家庭,便豁免租调,表彰乡里;称作“义家”。在《赋役令》中也规定,凡孝子顺孙、义夫节妇闻名国郡的,要向太政官申报,在乡里问进行表扬,并豁免徭役。而且在风俗上,自儒学传入日本后,异母兄弟姊妹间通婚等俗也渐减。

三、佛教的传入

??佛教是从中国经由朝鲜传入日本的。百济为了对抗高句丽,和中国南朝友好,同时又和日本结盟。所以佛教自384年由东晋僧侣转入百济之后,又转而传入日本。《扶桑略记》(10世纪前的编年史)中关于司马达从大陆带来佛像的记事是文献上最早关于佛教传入日本的记录。日本继体天皇16年(梁武帝普通3年,公元522年)南朝梁人司马达来到日本,在大和国高市郡板田原建立草席,置佛像进行礼拜。这时候的佛教仅是作为个人信仰的。

??《日本书纪》钦明天皇13年(梁元帝承圣元年,552)条记载,这一年百济的圣明王派人到日本,奉献金铜像一尊、幡盖及经论若干,并上表赞扬佛的功德。对日本要不要信奉佛教,钦明天皇难以决定,便令群臣讨论。苏我稻目说要信,物部尾舆、中臣镰子均说不要信。天皇采纳了物部氏和中臣氏的意见,把佛像赐给苏我氏。这是佛教传入日本的正式记录。这个记载多少有些故事性质,不过也反映了佛教开始传入日本的事实。

??日本大化改新以前,以氏族制度为其社会基础。政治和经济都以氏族为中心,因此日本人的固有信仰是信仰以血缘和地缘为纽带的氏族神,佛教对固有的民族生活来说是极其异质的,和传统的民族信仰不相容。然而,由于日本社会的发展,氏族制度业已崩溃,统一国家已经建立,但氏族制度的残余势力严重地妨碍了社会的发展,围绕着信佛的问题展开了四大氏族问的斗争。以物部氏、中臣氏为代表的保守势力拥护神道,反对佛教,以苏我氏为代表的先进势力则主张信佛。大和氏表面中立,实际上倒向苏我氏。

??大和政权为了在国外取得中国的支持而与高句丽抗争,在国内安定社会和发展生产,同时因佛教教导慈悲,可使当时激烈倾轧的阀族斗争平息,所以主张信佛。这是顺应历史潮流的。大陆的先进思想和制度对日本国家体制的确立有决定作用,佛法成了统一国家的思想支柱。

??经过长期斗争,用明天皇2年(587)中臣胜海和物部守屋被杀,苏我氏取得胜利。接着,执政者苏我马子招聘百济技工建造飞鸟寺(法兴寺)。推古天皇元年(593)在难波建造四天王寺。次年诏兴佛教,群臣竟相造寺。推古天皇15年(607)圣德太子在斑鸣宫旁建造斑坞寺(法隆寺)。

??自从日本信仰佛教以后,先进的中国文化以佛教为媒介,源源不断地流入日本,促使日本产生了辉煌的飞鸟文化。

0

主题

0

回帖

8611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8611
 楼主| 发表于 2007-10-4 01: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节 圣德太子的改革与飞鸟文化

一、改革前的国内外形势

??自5世纪后半叶起,日本在朝鲜半岛的势力衰退。475年,高句丽南下攻陷百济首都汉城。百济迁都熊津,力求在南部扩大疆界;弥补在北面失去的领土。512年,百济遣使要求大和朝廷割让任那四县。当时的大和朝廷因无力继续统治朝鲜南部地区,不得不答应百济的要求。562年,任那日本府被新罗所灭。这对大和朝廷是个沉重打击,政治上,加深了统治阶级内的矛盾;经济上,失去了朝鲜方面的物质、技术、劳力来源。

??皇室在国土统一后,不断霸占地方贵族的领地,扩大自己的屯仓,并将侵略朝鲜的军事负担强加在他们身上,皇室和地方贵族问的矛盾日趋尖锐。九州北部的筑紫国历来是侵略朝鲜的基地,军事负担最重。5世纪末,百济受高句丽进攻时,大和国派筑紫安致臣、马饲臣率水军出征,攻击高句丽。512年,大和朝廷将筑紫国马40匹送给百济。苦于沉重军事负担的筑紫国造盘井于公元527年乘朝廷令近江人毛野臣率6万大军征伐新罗之机,掀起叛乱。盘井占据“火、丰两国(后来的肥前、肥后、丰前、丰后)”,坚持1年3个月的战斗,最后在御井郡被物部鹿鹿火所灭。《日本书纪·安闲纪》记载宁伊甚国造因没有及时交纳珠宝而被问罪,大河内直味张不愿上缴自己的领地,欺骗御使等事实,都反映了皇室和地方贵族间的矛盾。

??侵朝战争给人民带来更大灾难,引发了人民的反抗。479年,征伐新罗的军队行至吉备时,500名虾夷族士兵听到雄略天皇死去的消息,举行起义,但被镇压下去。

??6世纪中叶以后,部民奴隶制已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开始瓦解,部民纷纷逃亡。钦明天皇30年正月诏书写道:“量置田部其来尚矣,年甫十余脱籍免课者众。”部民大量逃亡,严重影响了朝廷的收入。大臣苏我稻目(?一570)为扭转这种局面,派胆津去白猪屯仓,编制田部户籍(注31)。从此以部为单位被奴役的田部,变成以户为单位进行生产和向国家交纳租赋的小生产者。编制田部户籍是一项重大改革措施,所谓“公地公民”制的先行形态由此出现。

??6、7世纪群集坟的出现,说明父家长制家庭成长起来。这些家庭财力雄厚,拥有先进的铁制工具。考古发掘证明,有些父家长制家庭离开原来村落,到外地开拓荒地,建立新村。拥有较多土地的父家长制家庭,因依靠家族成员无法耕种全部土地,便把部分土地出租给无地少地的邻近百姓(自由民)和逃来的部民。当时大量存在着贫困的自由民。从古坟遗址来看,群集坟中的坟丘和横穴式石室大小不同,随葬品也有差异。在出现群集坟时同一时期,还存在着仅在山腰和台地斜面挖成的横穴墓。又有很多人既未葬在小型古坟也未葬在横穴之中。(注32)可见这时自由民中的两极分化比较严重,而这种现象却为租佃制的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朝廷内部新旧势力之间的斗争日益加剧。6世纪初,在朝廷中握有实权的大伴氏因主张把任那四县割让给百济而遭到贵族们的攻击,从而失去政治势力,代之而起的是物部氏和苏我氏。物部氏是朝廷掌握军事的名门贵族,早在雄略天皇时期和大伴氏同为大连,参与国政,是维护原有统治方式的守旧势力。苏我氏是葛城氏的支族,从5世纪后半叶起,在朝廷中掌管财政而逐步扩大其势力的。苏我氏与大陆移民有密切的关系。雄略朝(公元456年—公元479年)时期,苏我满智宿弥统辖东汉氏、西文氏、秦氏检校三藏。(注33)钦明朝(公元539年—公元571年)时期苏我稻目任大臣,同物部层舆大连一起辅佐朗政。苏我稻目是接受中国、朝鲜的先进思想和文化的开明政治家。前已提及,他在5691年派胆津去白猪屯仓编制田部户籍,把田部变成独立成户的小生产者。当百济医明王献给日本朝廷佛像和经论时,稻目积极主张崇佛,其目的在于通过崇拜佛教来代替氏神的信仰,以统一全国的思想,加强皇权,而物部尾舆坚决反对。他主张信仰原来的氏神,用以维护氏姓制和部民制。于是稻目和尾舆围绕崇佛与排佛展开激烈斗争。

二、圣德太子的改革

??公元587年(用明天皇2年),用明天皇(公元585年—公元587年在位)死后,以皇位继承问题为契机,苏我稻目之子苏我马子和物部尾舆之子物部守屋进行殊死搏斗。同年7月,马子讨灭守屋取得胜利,物部氏从此灭亡。打败物部氏之后马子操纵皇室,立泊渤部皇子为天皇,即崇峻天皇(587—592在位)。崇峻天皇不满马子在朝廷专权,结果公元592年被马子暗杀。同年推古天皇(公元592年—公元628年在位)即位,翌年即593年(推古天皇元年),天皇立用明天皇遗子厩户皇子为皇太子,并任命为摄政(注34)。后来世人称厩户皇子为圣德太子(公元574年—公元622年)。

??圣德太子执政时期,中国结束了长期分裂的局面,建立了统一的封建集权国家隋朝;朝鲜半岛上新罗强大起来,占据汉江、洛东江流地域,这些国际形势引起圣德太子的极大注意。他接受中国的尊王大一统思想,试图建立以天皇为中心的中央集权体制来挽救社会危机,为此实行了一系列改革。

??1.划定冠位12阶(注35) 12阶冠位制定于推古天皇12年(公元604年)。第二年开始实施。冠位“员无定数”(注36),又无职权,所以它不是官职,而是授与贵族的荣爵。冠位只按才干和功绩授与个人,不能世袭。因此冠位制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起了抑制氏姓门阀势力和选拔人才的作用,并推进了贵族的官僚化和以天皇为首的官僚体制的形成。在推古朝时期官僚体制已经萌芽,朝廷出现了大夫协商制,地方存在国县制。

??2.制定17条宪法(注37) 17条宪法制定于604年(推古天皇12年)。《宪法》采取一种道德训诫的形式,对违者也没有制裁的条款,所以最多不过是行为规范。《宪法》的内容多出自中国儒、法、道诸子百家及佛教思想,儒家思想尤多。儒家的“三纲“五常”可说是《宪法》的核心思想。《宪法》提出“承沼必谨,君则天之,臣则地之”;“国靡二君,民无两主;率土兆民,以王为主。”其目的在于提高皇权,压制氏姓贵族的势力,建立中国式的君主专制王朝。《宪法》要求贵族上下和睦,克制私欲,息争守礼。同时提出给百姓以必要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如“国司、国造勿敛百姓”;“农桑之节,不可使民”,企图以此增加生产,消洱人民的反抗。

??3.提倡佛教 佛教提出众生平等,因果报应,生死轮回、涅架等教义,要人民断欲爱、求解脱,安分守己,脱离斗争。圣德太子通过振兴佛教以达到树立一个全国共同崇拜的宗教来削弱氏姓贵族的势力,提高皇权。推古天皇2年(594)下诏“兴隆三宝”(注38),在17条宪法中也提出“笃敬三宝”。太子带头建立斑鸣寺(法隆寺的前身),亲自在宫中讲解佛经,又撰写《三经义疏》。(注39)结果国内很快出现了弘扬佛法,竞造佛寺的局面。推古天皇32年(公元624年),全国建立寺院46所,僧816人,尼569人。

??4.恢复中日邦交,积极摄取中国的先进思想和文化 圣德太子为了向中国学习,遣使通好隋朝,恢复中断一个多世纪的中日国交。推古天皇15年(公元607年),圣德太子遣小野妹子使隋。公元608年小野归国时,隋朝遣裴世清出使日本。当年9月,裴世清回国时,日本又遣小野妹子第二次赴隋,还派去了8名留学生,其中4名留学生是便汉直福因、奈罗译语惠明、高向汉人玄理、新汉人大国,4名学问僧是新汉人曼、南渊汉人请安、志贺汉人慧隐、新汉人广齐。这些留学生后来回国后,在大化改新中发挥巨大作用。公元614年再次派犬上御田锹、矢田部造使隋。这一时期日本改变过去向中国朝廷请封、朝贡的态度,采取对等的立场。使者小野妹子第一次使隋时递交的国书称:“日出处天子致书日没处天子无恙……“(注40)第二次使隋时带来的国书称:“东天皇敬白西皇帝……”(注41)这也反映了太子建立中央集权国家的强烈愿望。

??5、编纂史书 推古天皇28年(公元62l年)太子开始撰写《天皇记》、《国记》及《臣、连、伴造、国造180部并公民等本记》等历史书,以提高皇室的尊严,加强国家观念。这些书在大化改新时大部分被苏我虾夷烧毁。

??圣德太子的改革,在某种程度上压制了氏姓贵族的势力,在贵族中间打下了皇权思想的烙印,为后来建立中央集权制奠定了思想基础,并通过向中国派遣留学生,给中小贵族授与冠位等形式,培养了人才,所以说圣德太子的改革是大化改新的准备和先声。但圣德太子的改革是极不彻底的。冠位制是在没有废除氏姓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而且仅在畿内及其周边地区的中下级贵族中实行。17条宪法作为训诫,只能起到教化作用,没有更大的约束力。更主要的是没有触动当时社会症结的部民制,所以削弱氏姓贵族势力,提高皇权是极为有限的,更不可能解决国内的阶级矛盾,挽救社会危机。

??推古朝为恢复在任那的势力,于推古8年(600)派兵1万征伐新罗。远征暂时取胜,但没有实现其目的。602年,发兵25000人,准备再征新罗,但中途受挫。

三、飞鸟文化

??所谓飞鸟文化就是指自6世纪中叶佛教传入至大化改新(公元645年)的100年间的文化。也就是指古坟时代与白凤文化之间,以7世纪前半期圣德太子时代为中心的文化,因此时建都于奈良盆地南部的飞鸟地方而得名。飞鸟文化是日本最早的佛教文化,主要内容是佛教艺术。飞鸟文化是在中国北魏和南朝文化影响下展开的,分布在以飞鸟为中心的畿内及其周围,遗存有建筑、雕刻、工艺美术等。

??日本最早的佛教寺院是飞鸟寺(法兴寺、元兴寺的前身),建于推古天皇即位不久,《日本书纪》记作公元596年。早在公元588年(崇峻天皇元年),百济奉献寺工、画工、炉盘博士、瓦博士等。苏我马子建造飞鸟寺时,一定利用了这些朝鲜技术力量。当初创建时,飞鸟寺是以塔为中心,金堂、东西两金堂鼎立,这种伽蓝布局和高句丽的清岩里废寺相同,所以说这种式样可能是从高句丽直接传入的,也可能通过百济之手转入的。因为百济虽受中国南朝文化的影响,但同时也有可能通过高句丽接受中国北朝文化的影响。(注42)法隆寺是公元607年圣德太子所建,当初叫做斑鸠寺。现在的法隆寺金堂、五重塔、中门、回廊等主要伽蓝是公元670年(天智天皇9年)火灾后重建的,是现存世界最古的木造建筑物之一。当初圣德太子建造的现在只存遗址,叫做“若草伽蓝址”。这些建筑以凸肚状柱子、云形的斗拱和肘状文本为特点,采用了中国六朝建筑式样。除上述两所寺院外,还有四天王寺(在大胶市)、丰浦寺(也叫向原寺,在奈良县)、广隆寺(在京都市)等。据文献记载,至公元624年,共建造寺院46所。

??雕刻方面,现存最古的是飞鸟寺的本尊丈六释迦像(石造)。据《元兴寺缘起》和《日本书纪》,此像是推古天皇14年(606)由止利佛师及鞍作加罗尔等人所作。此像的样板是北魏后期即5世纪末开凿的龙门石窟中的宾阳洞诸尊。法隆寺的释迦三尊像是止利佛师制作飞鸟寺丈六释迦像17年之后即623年所造,也是以北魏时代的雕刻为样本。此像源于5世纪末至6世纪初的北魏式样雕刻。法隆寺金堂的金铜药师如来像、法隆寺东院梦殿的木制救世观音像也是北魏式样,相貌古拙严肃,表现神秘的宗教色彩。法隆寺大雄宝殿的百济观音像(木雕)比同寺东院梦殿的观音像(木雕)雕刻技术要进步,姿态优美,似乎是6世纪前后的南朝式样。广隆寺和中官寺(在奈良县)的弥勒保吸收中国南梁佛像的式样,表现半砌思维的柔和自然形式。一般说来,南朝式样优美典雅,北朝式样纯朴刚健。法隆寺四天王像,体躯大,衣纹用直线雕出,其源流是响堂山中洞外的神王像,受齐周式样的影响。(注43)在传入技术高超的佛像雕刻以前,日本雕刻技术停留在雕刻石人、塑造填轮的原始阶段。见这时雕刻有了飞跃发展。当然这种发展是在中国文化的影响下取得的。美术史家久野健说:“可以说7、8世纪的雕刻是从北魏至隋唐的中国雕刻史的缩图。”(注44)

??绘画遗品有法隆寺玉虫厨子须弥座上的密陀绘(注45)《施身闻褐图》和《舍身饲虎图》。据传这个时期高句丽僧吴征来日传播染料、织、墨的制作方法。留下名字的画家有黄书画师、山背画师。

??工艺品有法隆寺的玉虫厨子(注46),法隆寺金堂的天盖,法隆寺的狩狮纹锦(施有波斯式狮子狩猎图)及龙首水瓶(腑部绘有天马)等。中宫寺的天寿国绣帐(注47)也很有名。在玉虫厨子上有透雕的金银花蔓草纹,而这种花纹的源流可追溯到波斯、希腊、东罗马等地,可见西域文化也已通过中国传入日本。

0

主题

0

回帖

8611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8611
 楼主| 发表于 2007-10-4 01:3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日本古代史

[1]吴廷缪:《<魏志·倭人传>在日本》,《文史知识》1984年第6期。

[2]铜锗:青铜器,有认其祖型是古代中国的编钟或朝鲜的马锋,少数钢锋中悬挂着铜舌,因而被视为乐器,但多数具有祭祀用具的性质。

[3]汪向荣:《邪马台国》第153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

[4]吴廷缪:前揭书第92页。

[5]王金林:《古代日本》第98页,东京六兴出版社,1986。

[6]根据王仲殊研究,三角缘神兽镜为东渡的中国工匠在日本所作。(见王仲殊《关于日本三角缘神兽镜的问题》,《考古》1981年第4期第355——356页。)

[7]田中家:《古镜》,东京讲谈社,1979。

[8]竖穴式石室:在长方形竖穴的周围,用石砌成墙壁,其上盖以石板的墓室。

[9]垣轮:用泥土烧成的陶制明器,有圆筒形和形象型两种。形象垣轮有人物、动物、房屋、器具等形状。

[10]横穴式石室:由安放棺材的墓室通往坟丘斜面入口处的平行隧道组成。

[11]日本古史编造的、连结神代与人代的第一代神武天皇由九州日向(今宫崎)率兵渡海东征,辛酉年(公元前660年)元旦即位于大和(今奈良)摄原宫的传说。

[12]日本古史编造的、景行天皇之于日本武尊西征熊袭(今九州南部的古日本部族),东讨关东北部古虾夷部族进行统一国土战争的传说。

[13]《宋书·倭国传》。

[14]朝鲜学者否认当时在朝鲜存在日本的殖民地任那,他们认为公元1世纪以后,日本列岛上的“不少‘小国’是由三韩后裔和伽椰、新罗、百济人统治着”,在朝鲜半岛内的“三国和伽椰兴盛的时期,百济、伽椰、新罗等国也曾利用日本列岛上的这些属国桥朗的力量”。见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著《朝鲜通史》上卷(第1分册)第108页,吉林人民出版社,1973。

[15]好大王碑:高句丽长寿王于414年为纪念好太王(广开土王,公元391年——公元412年在位)功绩而建立的石碑,在今吉林省集安县。

[16]对于碑文中的“倭以辛卯年来渡海破百残口口口罗以为臣民”一段,朝鲜学者金扬亨的解释是便于辛卯年来,(高句丽)渡海破百残(济)。金氏认为,倭是北九州百济系的,辛卯年来是被百济所动员。见金锡亨著:《古代朝日关系史》第366——380页(劲草书房日译本,1972)。朴时亨的理解是倭于辛卯年来,(高句丽)渡海破之,百残(济)招倭侵(或联侵新)罗,以为臣民。见朴时亨著:《广开土王陵碑》,1966年,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在日朝鲜学者李进熙提出日本陆军参谋本部伪造碑文说。见李进熙著《好大王碑之谜》,讲谈社,1973。《好大王碑与任那日本府》,学生社,1977。

[17]参见渡部义通:《日本上古社会的特征》,《历史科学大系》I,第8——46页,校仓书房,1973;井上光贞:《日本古代史诸问题》第46——51页,思索社,1972;弥永贞三:《日本古代社会经济史研究》第8——29页,岩波书店,1980。

[18]《日本书纪》安闲天皇2年条。

[19][20]《日本书纪》安闲天皇元年条。据《汉书·成帝纪》注:“无符籍妄入宫曰阑。”

[21]《日本书纪》继体天皇22年条。

[22]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第714页。

[23]国造:世袭地方官,一国或一郡之长。

[24]《隋书·倭国传》记载:“有军尼120人,犹中国牧宰,80户置一伊尼翼,如今里长也,十伊尼翼属一军尼。”军尼指国,伊尼翼指稻置。井上光贞认为稻置是县主的姓。见井上光贞1大化改新》第65——68页,要书房,1954。

[25]《世界考古学大系》第4卷109页。

[26]应神天皇时从朝鲜移居日本的汉遗民集团。

[27]饭田须贺斯:《中国建筑给日本的影响》第3页,相模书店,1976。

[28]《日本书纪》钦明天皇15年条。

[29]斋部广成:《古语拾遗》,转引自冈田正之《日本汉文学史》第9页。

[30]全文见《宋书》卷97《列传》第57《夷蛮》。

[31]《日本书纪》钦明天皇30年条。

[32]门胁帧二、甘粕健:《日本民众的历史》第1卷第122页,三省堂,1980。

[33]三藏:指斋藏、内藏、大藏,分别存放神事用物品、皇室的财产、富有的财产。

[34]摄政:代替天皇处理政务的官名。

[35]12阶冠位:《日本书纪》的次序是“大德、小德、大仁、小仁、大礼、小礼、大信、小信、大义、小义、大智、小智”。《隋书·便国传》的次序是“一曰大德、次小德、次大仁、次小仁、次大义、次小义、次大礼、次小礼、次大智、次小智、次大信、次小信”。

[36]《隋书·倭国传》。

[37]17条宪法略为(1)以和为贵,元件为宗;(2)骂敬三宝;(3)承沼必谨;(4)群卿百寮,以礼为本;(5)绝镊弃欲,明辨诉讼;(6)惩恶劝善,右之良典;(7)人各有任,掌宜不道;(8)群卿百家,早朝曼迟;(9)信是义本,每事有倍;(10)绝忿弃映,不怒人违;(11)明寮功过,赏罚必当;(12)国司国造,勿敛百姓。国扉二君,民无二主,率土兆民,以王为主;(13)诸任官者,同知职攀;(14)群臣百寮,无有嫉妒;(15)背私向公,是臣之道;(16)使民以时,古之良典;(17)大事不可独断,必与众宣论。

[38]三宝:佛(佛陀)、法(佛教、教义、经典)、僧(僧侣)。

[39]圣得太子注释《法华经》、《维摩经》、《胜量经》,总称为《三经义疏》。据说他写时参考了中国的注释书,但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今尚存有据传为太子亲撰的《法华义疏》(参看岩波版《日本思想大系2,圣得太子集》有关资料及论文)

[40]《隋书·倭国传》。下文说:“(畅)帝览之不悦,谓鸿炉卿曰:‘蛮夷书有无礼者,勿复以闻。’”

[41]《日本书纪》推古天皇16年(公元608年)9月条。

[42]《日本历史》古代篇第3卷第310页,岩彼书店,1962。

[43]水野清一:《飞鸟白凤佛的系谱》,《佛教艺术》第6号第40页。

[44]久野健:《古代雕刻论》,岩波讲座《日本历史》古代篇第3卷第307页。

[45]密陀绘:中国古代油漆画之一种。

[46]玉虫厨子:供奉拂像的厨柜,高2.33公尺,由上部的宫殿式佛堂和下部的须弥座组成,因其上贴满金龟虫翅膀而得名。门及须弥座四面画誊六朗风的彩色密陀绘。制作时间是飞鸟时代。

[47]天寿国绣帐:圣德太子死后,其妃桔大女郎让东汉末贤、高丽加西缢、汉奴加弓利绘制太子母子往生的极乐国图样及《法王帘说》铭文,使采女刺绣的绣帐本有两庆,今存其残片,藏法医寺东院之东的中宫寺。

0

主题

0

回帖

8611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8611
 楼主| 发表于 2007-10-4 01:40:0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大化改新与封建制的确立

第一节大化改新

一、改新的社会政治背景

?犑サ绿?拥母母铮?挥型炀壬缁嵛;???诮准睹?苋战ゼせ??世纪前半叶,土地兼并盛行,租佃制广泛兴起。《日本书纪》大化元年9月诏书写道:贵族们“割国县山海林野池田以为己财,争战不已。或者兼并数万顷田,或者全无容针少(之)地。”他们将兼并的大片土地出租给百姓,收取地租。在同一诏书中又说:“有势者分割水陆以为私地,卖与百姓,年索其价。”据日本学者篱弘道研究,这里的“卖”字系出租之意。[注1]这段文字译成现代汉语便是“有势者兼并水、旱田地,作为私有土地租给百姓,年收地租”。日本的租佃制是在部民奴隶制动摇瓦解时期产生的,这时部民制没有继续发展的可能,因此百姓在租佃制下,不再沦为部民,而是佃农化了。诏书中的这句话指的是大化改新前的社会状况。从诏书中提到的情 形来看,贵族兼并和出租土地的现象已相当普遍。

??随着部民制的衰落,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加深。贵族们为争夺土地,不断战争。臣、连、伴造等向朝廷上缴调赋时“先自收敛,然后分进。”朝廷内部外戚权贵和皇室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太子死后,苏我马子曾向推古天皇要求割让葛城县,被拒绝。推古天皇34年(公元626年)马子病死,其子虾夷继承大臣。推古天皇36年(公元628年)推古女皇去世,虾夷排斥圣德太子之子山背大兄王,拥立田村皇子即位(舒明天皇,公元629年—公元641年在位)。皇极朗(公元642年—公元645年)时期,虾夷之子入鹿专擅朝政,征调人夫修建其父子陵墓,势倾朝野。入鹿为了扼杀改革事业,打击新兴势力,于皇极天皇2年(公元643年)消灭了山背大兄王及其一族。

??部民的反抗斗争日益高涨。氏姓贵族“各置己民,恣情驱使”[注2],严重地摧残了社会的主要生产力。——部民。征伐新罗的战争和营造宫苑、陵墓、寺院所耗费的人力物力加重了人民的负担。结果出现了“五谷不登,百姓大饥”[注3],“老者啃草根而死于道垂,幼者含乳以母子共死””的惨状。不堪忍受痛苦的部民起来反抗,他们主要斗争形式是逃亡。有的部民聚集山泽,同奴隶主贵族进行武装斗争。《日本书纪》推古天皇34年条记载:“强盗窃盗并大起之,不可止。”可见这时部民起义风起云涌,势不可当。部民的反抗斗争,打击了氏姓贵族,动摇了奴隶制的基础。

二、新旧势力的斗争

??正当社会危机严重的时期,圣德太子派到中国的留学生陆续回国。推古天皇31年(公元623年)留学生惠日等上奏天皇,“留于唐国学者,皆学以成业,应唤”,“大唐国者法式备定之珍国也,常须达”。[注5]朝廷召回继续在唐学习的留学生。僧吴于舒明天皇4年(公元632年),南渊请安和高向玄理于舒明天皇12年(公元640年)回到日本。他们在中国留学二三十年,经历了隋唐两代,学到了丰富的文化知识和统治经验,归国后积极进行传授,在部分贵族中发生强烈影响。

??在部民斗争的冲击和归国留学生传授隋唐封建制的影响下,出现了主张改新的新兴势力,其代表人物是中大兄皇子(公元626年—公元671年)和中臣镰足(公元614年—公元669年)。

??中大兄皇是舒明天皇之子。中臣镰足出身于世袭祭官的家庭,相传幼年好学,广览书传,尤其潜心于兵法兼政书《六韬》。他曾就学于僧曼,又同中大兄皇子一起受教于南渊请安。中大兄和中臣镰足深受回国留学生的影响,又憎恶专横的苏我虾夷、入鹿父子。中大兄在后来杀死入鹿时对其母皇极天皇说:“鞍作(苏我入鹿)尽灭天宗,将倾日位,岂以天孙代鞍作耶?”[注6]中臣镰足则“愤苏我臣入鹿失君臣长幼之序,挟闭阎(窥视)社稷之权”。[注7]故中大兄和镰足决定推翻苏我氏,夺取政权。中大兄接受中臣镰足的建议,首先争取与入鹿素有矛盾又有声望的大夫苏我石川麻吕,分化苏我氏的势力,尔后吸收了世袭宫禁职务的佐伯连子麻吕、葛木稚犬养连纲田等人,组成了革新派。皇极天皇4年(公元645年)6月12日,革新派借皇极天皇在宫中接见三韩使者的机会,杀死了苏我入鹿,随后进入法兴寺,以此为据点,准备迎击苏我虾夷的反攻。

??此时皇族和多数贵族站到中大兄一边,苏我虾夷见大势已去,便在入鹿被杀的第二天,焚宅自尽。消灭虾夷、入鹿父子后,革新派很快组成了新的政权,轻皇子即位为孝德天皇(645—654在位),中大兄皇子为皇太子,中臣镰足为内臣,苏我石川麻吕为右大臣,阿倍内麻吕为左大臣,留学生僧吴和高向玄理为国博士。国博士是高级政治顾问。革新政权建立后,仿中国建年号为大化,以“法式备定”的唐制为蓝本,有步骤地实行改革。大化元年8月,分别往东国和倭(大和)六县(高市、葛木、十市、志贵、山边、曾布),派遣国司和使者,命造田籍,校田亩。9月,没收诸国武器,“录民无数”,并下诏:“从今以后不得卖地,勿妄作主兼并劣弱。”[注9]这些措施为下一步变革打下基础。12月,首都由飞鸟迁至难波(今大坂市)。大化2年(646)元旦,发布《改新之诏》,接着陆续颁布了革新措施。

三、改新的主要内容

??第一,废除部民制,建立班田收授法与租庸调制。《改新之诏》载:“罢昔在天皇等所立于代之民,处处屯仓及别臣、连、伴造、国造、村首所有部曲之民,处处田庄。”[注10]新政府废除了皇室的屯仓,贵族的田庄以及部民,把全国的土地和人民收归国有,变成“公地、公民”。在此基础上实行了班田收授法与租庸调制。《改新之诏》写道:“初造户籍、计帐、班田收授之法。”诏书没有记载班田法的具体内容。据《大宝律令》和《养老律令》的田令推测,政府每隔6年,班给6岁以上的男子口分田2段[注11],女子为男子的三分之二,奴婢为公民的三分之一。[注12]受田人死后,口分田归公。班田农民担负租庸调。租,即实物地租,受田每段交纳租稻2束2把。庸,是力役及其代纳物,凡50户充仕丁[注13]1人,50户负担仕丁1人之粮,1户交纳庸布1丈2尺,庸米5斗。郡少领(郡的行政官)以上之家进贡采女[注14]1人(包括从丁1人,从女1人),100户承担采女1人之粮,1户交纳庸布1丈2尺,庸米5斗。调,是征收的地方特产,分为田调、户调、付调。田调按土地面积征收。《诏书》规定:“田1町绢1丈,4町成正,长4丈广2尺半。细[注15]2丈,2町成正,长广同绢。布4丈,长广同绢统,1町成端[注16]。”换言之,田1町征收绢1丈、统2丈、布4丈。户调按户征收,其数量为“1户货布1丈2尺”。付调随乡土特产征收。

??第二,建立中央集权制。新政权建立不久,在大(木规)树下召集群臣盟誓,“天覆地载,帝道唯一”,树立了中央集权的指导思想。大化5年(公元649年)下诏,令国博士高向玄理与僧曼“置八省百官”,建立中央机构。地方设国、郡、里,分别由国司、郡司、里长治理。这样,把原有氏姓贵族统辖的大小诸国,置于中央的直接控制之下。“八省 百官”制和国郡里制均受唐朝的三省六部制和州县制的影响。两者在形式上虽有差异,但其性质都是中央集权的行政体制。大化3年(公元647年),制定7色13阶冠位[注18]。大化5年(公元649年),制定19阶冠位[注19]。对于大夫以上的贵族赐予食封,以下的给予布帛,作为俸禄。

四、改新后的社会性质

??大化改新后的社会性质,中日史学界主张不一。日本学者大都认为改新后的律令社会是奴隶社会的继续。具有代表性的论据是,大化改新后阶级关系没有发生变化,公民的沉重徭役负担,其性质与部民的负担并无不同。[注20]中国学者吴廷理早在50年代,分析班田收授法与租庸调的性质之后指出,改新后建立起来的土地制度“只能是封建的土地国家所有制”。[注21]据此主张改新后的社会性质应是封建社会。

??日本的班田收授法与租庸调制是参照隋唐均田制和租庸调制而制定的。班田收授法与租庸调制同中国的均田制与租庸调性质基本一致。都是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下的土地分配制度和租税制度。对于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下的地租形式和阶级关系,马克思作过精辟的论述:“如果不是私有土地的所有者,而象在亚洲那样,国家既作为土地所有者,同时又作为主权者而同直接生产者相对立,那末,地租和赋税就会合为一体,或者不如说,不会再有什么同这个地租形式不同的赋税。在这种情况下,依附关系在政治方面和经济方面,除了所有臣民对这个国家都有的臣属关系以外,不需要更严酷的形式。在这里,国家就是最高的地主。在这里,主权就是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的土地所有权。”[注22]改新后国家对农民的关系是土地所有者对农民的剥削关系”。[注23]国家占有生产资料——土地,班给公民以口分田,以租庸调的形式向公民征收国税和课以徭役,而公民紧缚在口分田上,以臣属关系依附于国家。这种生产者对土地所有者的依附关系是封建生产关系的重要特征,是有别于奴隶制的关键所在。马克思说,封建经济“和奴隶经济或种植园经济的区别在于,奴隶要用别人的生产条件来劳动,并且不是独立的。所以这里必须有人身的依附关系,必须有不管什么程度的人身不自由和人身作为土地的附属物对土地的依附,必须有真正的依附农制度”。[注24]国家土地所有制和在这种土地制度下“所有臣民”对君主专制国家的“臣属关系”,是在亚洲封建国家常见的。班田农民除了有终身使用权的口分田外,有少量的个体经济,有对山林池诏的使用权,有固定的租税和徭役负担,交租后剩余的产品可以占为已有。所以他们在生产关系中所处的地位并非没有发生变化,而是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改新后奴婢仍然存在,其数量占当时人口的十分之一左右,大部分集中在畿内。他们在社会生产中已不起主导作用,当时社会生产者的主要担当者是班田农民。奴婢只起辅助作用,且多数从事非生产性的家庭杂务。

??大化改新是在日本历史上发生的一次重大变革运动,日本由此进入封建社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启蒙历史网

GMT+8, 2024-5-7 07:16 , Processed in 0.041647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