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373|回复: 11

隋唐五代典制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回帖

7111

积分

游客

积分
7111
发表于 2007-10-3 14: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隋唐五代典制
[律令格式]

   唐代将法律文书区分为律、令、格、式四类。律是判罪量刑的依据,令是制度、规章的条文,格是用来防止邪的禁令,式是各种章程细则(“律以正刑定罪,令以设范立制,格以禁违止邪,式以轨物程事”)。四者互有区别而又互相联系,构成隋唐以后中国封建社会完整的法典体系。
 [url=]历史渊源[/url] 律、令、格、式四者并行,始于隋代,但其出现可以追溯到很早。四者之中,律最重要,也出现最早。
 春秋以前,已有写成条文的刑法,春秋末期,各诸侯国逐渐将这种条文用不同形式公布出来,称为刑书,律便是由刑书发展而来的。战国初期,魏文侯之师李悝集诸国刑书造《法经》六篇,即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战国中期,商鞅任秦相,改李悝的《法经》为律。据此,可能在战国末期各国刑法已称为律。1975年在湖北云梦县出土的秦简,不但有秦律,还有两篇魏律。汉初,相国萧何在秦律的基础上制定汉律九章,从此以后,律的名称历代相承不改,内容虽有增损,基本精神却很少变动,是法典中继承性最强的部分。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0

主题

0

回帖

7111

积分

游客

积分
7111
 楼主| 发表于 2007-10-3 14:26:17 | 显示全部楼层
[科举制]

   隋唐之际新兴起来的一种选拔官吏的制度。魏晋以后,封建政权利用九品中正制品第人才,录用官员,清要官职被门阀世族垄断。南北朝时期,寒门庶族政治势力逐渐扩大。北周时,“选无清浊”。隋朝建立后,九品中正制废弛,但以秀才、明经等科课试选士的做法仍沿袭下来,隋炀帝杨广又置进士科,科举制逐渐形成,并在唐代获得进一步发展。这一制度,被唐以后各代封建王朝所承袭,并为古代朝鲜和越南所仿效。科举制在清朝末期被废止。
 [url=]唐[/url] 唐初历高祖、太宗、高宗、武后各朝,科举制日益趋于完整。唐制取士分制科和常科。制科由皇帝特旨召试,以待“非常之才”。制科主要试对策,科目繁多,比较常见的有直言极谏、贤良方正、博学宏词、才堪经邦、武足安边等科。应制科对策及第,高者授以美官,其次仅予出身。现任官吏也可应制科,而且可以一再应试。常科的科名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比隋代有所增加。此外,唐玄宗时还一度置道举(试《老子道德经》、《庄子》,还有童子(限十岁以下)举等。常科以明经、进士二科最为重要;玄宗以后,进士科占突出的地位。唐中叶以后,官僚虽位极人臣,如果不是进士科出身,“终不为美”。因为这种新的选举制度是分科举人,故名之为科举制。与九品中正制相比,科举制的特点是不再以家世,而是通过考试选拔官员,它的产生为寒门庶族地主开辟了仕途。
 除间或因事停举外,唐代一般每年都设科取士。报考的人来自各级学馆者,称生徒,由学馆荐举学成者,送尚书省参加考试;未入学馆而直接来自州县者,称乡贡,他们首先自己在州县报名,经州县考试及格后,举送到尚书省参加礼部(开元二十四年以前则为吏部)主持的考试(亦称省试)。
 明经科主要试帖经,即择所习之经掩其两端,中间仅露一行,用纸贴遮掩其中部分字句,以测试应考者记诵经书的能力。此科主要试记诵,易于应付,三十岁考中的人已经被看作“老明经”了,因此地位不如进士科。隋朝的进士科仅试策,唐太宗时曾加试经、史,唐高宗末又加试贴经、杂文。杂文最初是指箴、铭、论、表之类,天宝年间始专试诗赋,并作为录取的主要标准。每年应举者少则八九百人,多则一二千人,而其中能及第者不过十余人以至三十人左右。考试分上、中、下三等,中等以上为及第,下等即落第。由于举子多而录取名额少,终身不第的居大多数。因为考中进士非常难,一旦登第就闻名士林,所以进士及第被社会称作“成名”,亦比作“登龙门”,意味着可以在仕途上飞黄腾达。
 明法科试律令,明算科试《九章》、夏侯阳《周髀》等数学著作,明书科试《说文》、《字林》等字书,这三科是选择专门人才,录取后只在和专业有关的机构任职。唐代应考秀才科者极少,及第者屈指可数。
 唐代科举考试并不糊名。应考者姓名对主司是公开的。进士科的应试者,多在礼部试之前,把自己的文学作品编录成卷轴,投献给主考官及有地位的人物,以表现自己,并争取有力者的推荐。唐初以吏部的考功郎中主持贡举。贞观以后,则由考功员外郎主持。开元二十四年 (736),考功员外郎李昂为举人所责骂,玄宗以员外郎位望较轻,遂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科考,以后成为定制。也有由其他官员来作主考官的,称为“知贡举”。及第进士称主考官为“座主”,自称“门生”,同时及第的进士称“同年”,进士彼此互称“先辈”。礼部试一般是正月考试,二月放榜。开元中,礼部考试毕送中书门下详覆,但详覆有时于放榜之前进行,有时于放榜之后进行。放榜之前礼部将录取名单进呈宰相征求意见,称“呈榜”,宰相如不同意,可以改动。详覆之制屡兴屡废。若遇科场生事,皇帝即令覆试。录取者覆试不中,主考官往往因此被贬官。
  贡士如科举考试通过,仅取得进士及第或明经及第的出身,尚不能正式入仕。只有再通过吏部铨试,才能释褐除官。故吏部试亦称“释褐试”。吏部铨选主要以身、言、书、判选人。身指体貌丰伟,言指言辞辩正,书指书法遒美,判指文理优长。四事皆可,则先以德行取;德行一样,则先取才能。
 武则天执政时期,曾进行殿试,并创立武举;吏部试一度糊名。武举之制始于长安二年 (702)。州县以下习艺者每岁如明经、进士之法选送于兵部,进行课试。所试科目有:长垛、马射、步射、平射、筒射等;又有马枪、翘关、负重、身材之选。上述各科考试通过,兵部即可除官给禄,不必如文官须再经过吏部试才能释褐任职。唐代武举亦为常选,但远不如进士、明经等科重要。
 隋朝和唐朝前期初行科举制时,曾经起了抑制门阀、奖拔寒庶的进步作用;但同时也导致举子趋附奔竞的风气,这种风气随着全国吏制的普遍趋向败坏而日益严重。甚至发生过漏泄考题、冒名顶替的科场舞弊现象。尤其严重的是座主、门生、同年相互援引,结为朋党,大大败坏了宦风。如李宗闵与牛僧孺就是同年进士,并且同年登制科,两人即牛党之魁(见牛李党争);又如令狐楚、萧与皇甫亦有同年之谊,三人遂成穆宗朝的牛党中坚。随着科举制弊端的产生,其为中小地主广开仕途的作用亦大大降低。有的时候,“榜出,率皆权豪子弟”,出现了“贡举猥滥,势门子弟,交相酬酢,寒门俊造,十弃六七”的严重情况。为克服这些弊病,宋代科举考试采取了糊名、誊录等作法。
 唐穆宗和敬宗时,都下令“名登科第,即免征徭”。唐武宗时,更明确规定进士科出身的人称“衣冠户”,有免除差科色役的经济特权。唐代“衣冠户”是宋代官户的前身。
 五代时,中原列朝都承袭唐朝的科举制度,惟“偏方小国,兵乱之际,往往废坠”。

0

主题

0

回帖

7111

积分

游客

积分
7111
 楼主| 发表于 2007-10-3 14:2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南衙北司]

   唐代,以宰相为首的政府机构称为南衙,由宦官掌握的各种机构称为北司。朝官和宦官的斗争称为南衙北司之争。
 南、北本是由于这些机构在宫城和皇城中的位置而得名。宰相议政的政事堂及中书、门下二省在宫城内南部,尚书省及六部、九卿、三监则在宫城之南的皇城内。宦官的机构内侍省本在宫城的西南角,但宦官出入宫掖,常在宫城北部。南北的对称,唐初就已出现。贞观十五年(641),宰相房玄龄、高士廉问少府少监(主管手工业的官员)窦德素:“北门(指玄武门,意指后宫)近何营缮?”唐太宗知道后,很不高兴,对房玄龄等人说:“君但知南牙(衙)政事,北门小营缮,何预君事!”太宗显然指宰相为首的政府机构为南衙,而把玄武门附近的后宫叫作北门。又唐代前期把驻在玄武门附近保卫宫城北部的禁军如羽林军、龙武军等叫作北衙禁军,而把由十二卫将军掌握以保卫宫城南部及皇城内百官衙门的禁军(由府兵番上)叫作南衙禁军,都是因它们所在位置而得名的。
 唐初内侍省机构本来并不复杂,所领六局都是为皇帝及后妃生活起居服务的。但到后来,由于皇帝宠信,宦官逐浙掌握武力,干预政事。如武则天时出现的内飞龙使,名为管理御马,实际掌握一支武装。唐中宗、唐玄宗以后,更以宦官监军,或直接以宦官统领军队(如玄宗时的杨思)。玄宗晚年深居后宫,宦官高力士等把持了呈进章奏、承宣诏命之权,太子、宰相都不敢得罪他们。安史之乱以后,由宦官充任的官职逐浙增多,如唐肃宗时出现的观军容使,唐代宗时出现的掌枢密,特别是唐德宗时出现的左右神策军护军中尉(简称神策中尉),控制了禁军及朝廷机密,势力远在外廷朝官之上。当时,又和外廷机构相对应,设立了许多由宦官掌握的使职,如宣徽使、学士使、内弓箭库使、内庄宅使等,其衙门通称为司,故有北司之称。
 宦官干政,自然引起朝官的不满和士人的反对,受宦官控制的皇帝也感到威胁,因而在唐代后期曾发生过多次的南衙北司之争,最著名的如顺宗时的永贞革新(见二王八司马)、文宗时的甘露之变。特别是唐末农民大起义以后,唐朝中央的权力机构已濒于瓦解,而这时在中央的宦官和朝臣的斗争却显得异常突出。他们各自拉拢一部分藩镇势力以相对抗。如昭宗时宰相崔胤勾结朱温,而宦官韩全诲等则拉拢韩建、李茂贞。斗争的结果是朱温引兵入关,打败李茂贞,尽诛宦官,结束了南衙北司之争。可是胜利者并不是崔胤等人,他们后来也被朱温诛杀,可说是南衙与北司势力同归于尽。

0

主题

0

回帖

7111

积分

游客

积分
7111
 楼主| 发表于 2007-10-3 14:2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唐朝宰相称号。唐初,以中书、门下、尚书三省综理政务(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中书、门下二省地处宫内,尤为机要,故常联称。三省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左右仆射)并为宰相。宰相议事的政事堂初设于门下省,后移至中书省。唐初,除三省长官为当然宰相外,皇帝又指令其他官员参预朝政机密。其本官阶品较低者,则用“同中书门下三品”或“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武周时改称为“同凤阁鸾台三品”或“同凤阁鸾台平章事”)的头衔,亦为宰相。“同三品”是因为中书令、侍中是中书、门下正三品官,加此衔以示其与中书令、侍中享有同等权力及待遇。贞观十七年(643),为太子詹事同中书门下三品,是此号第一次出现。其后,以此衔为参政标志,虽本官品级高于三品者也要加此衔才得为宰相。“平章”意为评议辨别,引申为断决处理。受此衔者,即有在中书门下处理政事的职责。史载贞观四年,戴胄以民部尚书同平章国计;八年,左仆射李靖以疾辞位,诏令其病稍痊愈,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政事。这都是此衔出现的早期记录。至高宗永淳元年(682),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始成为四品以下知政事者的头衔,其位在“同三品”之下。
 “同三品”及“同平章事”都属差遣性质,本身并无品秩,任此职者必另兼职事官衔。凡五品以上职事官经过皇帝授权即可充任,不受资历限制,这便于皇帝从中级官吏中选拔亲信以分相权。“同三品”一衔,高宗、武后、中宗时期使用最多,玄宗时已逐渐减少。肃宗至德二载 (757)李麟为同中书门下三品是此衔最后一次授任。“同平章事”则自永淳以后逐渐增多,至肃宗乾元元年(758)以后,成为以他官知政事者的唯一头衔。而原为当然宰相的三省长官之中,尚书仆射的相权自贞观末年即已开始削弱,到玄宗时,已完全被排除于宰相行列之外。中书令、侍中在安史之乱以后,经常用来加授给元勋、上将,也逐渐变成虚衔。于是唐代后期及五代,“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才是真宰相。此外,以节度使等而兼中书令、侍中或同平章事的也是虚衔,被称为使相“同平章事”虽通常自五品以上官员中选拔,但拔充此职时,多转为中书侍郎或门下侍郎,这是因为中书、门下两者始终是政府枢要机构之故。
 五代时期,“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虽是宰相,但那时枢密使权重,“同平章事”的实权被侵夺。北宋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主政事,知枢密院事(或枢密使)主兵,称为“二府”或“两地”。神宗元丰五年(1082)改革官制,以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为宰相。以后,除南宋孝宗时期外,不再置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金代的尚书省和元代的中书省、尚书省均置平章事,位在两省丞相下。

0

主题

0

回帖

7111

积分

游客

积分
7111
 楼主| 发表于 2007-10-3 14:2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六卫]

   隋唐实行府兵制时统率府兵,守卫京城的军事机构。北周武帝时,设置司卫、司武官,统率府兵宿卫宫禁;又有武候府,统率府兵巡警京城,各置上大夫。这是分置诸卫,统率军府宿卫的始创。隋初沿北周之制,设置十二府以统率禁卫之兵,此即十六卫的前身。十二府是:左右卫府左右武卫府左右武候府、左右领左右府(简称“左右领”或“领左右”府)、左右监门府和左右领军府。大业三年(607),隋炀帝将十二府增改为十二卫四府,合称十六卫府或十六府(后人习惯上也称十六卫) 其十二卫为:左右翊卫(原左右卫府)左右骁(骑)卫(开皇十八年设置的左右备身府) 左右武卫(原左右武卫府)左右屯卫(原左右领军府),左右候卫(原左右武候府)和左右御卫(新置);四府为:左右备身府(原左右领左右府)和左右监门府(依旧名)。十二卫统府兵,四府不统府兵唐初沿袭开皇旧制, 仍称十六府。龙朔二年(662)唐高宗改百官名时,始正式定称为十六卫,但各卫之名常有变更唐代十六卫,一般指左右卫、左右骁(骑)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左右监门卫和左右千牛卫。除监门卫与千牛卫外,其他十二卫都分领诸军府到长安上番宿卫的府兵。这就是创自北周后期,发展到隋唐而形成完整的以卫统府的禁卫军制度。
 卫府制的建立,是北周武帝和隋文帝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之一,它将禁兵和府兵系统融合为一这种卫(府)既是府兵的基层组织──军府(见折冲府)的统率机构,也是掌管京城宿卫的机构。其长官直接向皇帝负责,但职掌又各不相同。隋初十二府中,仅左右卫、左右武卫、左右武候六个府统领府兵宿卫。炀帝时,则由十二卫统府兵宿卫京城;左右备身府负责侍卫皇帝;左右监门府分掌宫殿门禁。十二卫所统之兵称外军,各有军号如下:骁骑(属左右翊卫)、豹骑(属左右骁卫)、熊渠(属左右武卫)羽林(属左右屯卫)射声(属左右御卫)和飞(属左右候卫)。此外,左右翊卫又兼领内军。内军指左右翊卫下属的亲勋武三侍(隋初为亲、勋、翊三卫,唐代同隋初)统辖的五军府和另属东宫的三卫三府之兵,均由高官子弟充当。
 唐代承袭隋代以卫统府(军府)之制,十六卫中,除左右金吾卫掌宫中及京城警备,左右监门卫掌诸门禁卫,左右千牛卫统率千牛备身等为皇帝侍从仪卫外,其余诸卫分掌五府之内军和诸折冲府之外军番上宿卫京城。此十二卫之名虽与炀帝时十二卫有异而军号不变。十六卫都在宫殿之南,唐代称为南衙军,与守卫皇宫北门、由招募配充的兵士组成的所谓北衙军,分掌禁卫。
 各卫府的长官设置, 前后略有不同。隋初十二府中,除左右监门府各设将军郎将,左右领军府各设长史司马外,其余八府均设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下属有长史、司马、参军、行参军等。炀帝十六卫府中,十二卫各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下属略同隋初,仅无司马;左右备身府各设备身郎将一人、直斋二人;左右监门府则各设二郎将。唐十六卫均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中唐以后,又有上将军一人,为卫之长),下属有长史、参军、中郎将、郎将等。
 与十六卫机构、职能相类似的是负责东宫(太子宫)宿卫的十率。隋初十率是左右卫率、左右宗卫率、左右虞候率、左右内率和左右监门率。其长官,除左右虞候率为“开府”外,其余均为“率”与“副率”。十率中左右内率及左右监门率不领府兵。唐代也有十率,但习惯上只提统领府兵的六率,其府名与军号是:左右卫率(超乘)左右司御率(旅贲)和左右清道率(直荡)六率所领之兵也分内军(东宫亲、勋、翊三府)和外军(折冲府)。

0

主题

0

回帖

7111

积分

游客

积分
7111
 楼主| 发表于 2007-10-3 14:2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折冲府]

   唐代府兵基层组织的名称。府兵的基层组织泛称军府。西魏北周时期军府的长官是开府,其副为仪同。隋初为骠骑将军和车骑将军,军府即改称骠骑府。隋炀帝改骠骑、车骑两将军为鹰扬郎将与副郎将(副郎将后改鹰击郎将),军府也改称鹰扬府。唐初恢复骠骑、车骑将军官称,各自置府。武德六年(623),车骑将军隶属骠骑府,次年又改骠骑为统军,车骑为别将贞观十年(636)军府统称为折冲府,长官为折冲都尉,其副为果毅都尉。
 折冲府分上、中、下三等,上府一千二百人(有时增至一千五百人),中府一千人,下府八百人,所属的兵士通称卫士。每府置折冲都尉一人,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别将、长史、兵曹参军各一人,这是府一级的组织。府以下,三百人为团,团有校尉及旅帅;五十人为队,有队正、副;十人为火,有火长。
 折冲府分布各地,随时置废,全国府数增减不恒,较多时为六百三十三(一作六百三十四)府,一说多达八百,少则不满六百。为了维护居中驭外的军事形势,唐代军府集中设置于关中,大致占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其次为河东、河南,南方军府很少。诸府大都因所在地立名,每个府的管辖区域别有规定,称为“地团”,大小不等,折冲府和地方长官没有统属关系。但设置都督的州,都督多兼任州刺史,他对折冲府应该具有一定的权力。
 诸府分属十二卫及东宫六率(见十六卫)每年,卫士分番上长安,于所属之卫承担宿卫任务。如调发府兵征防,须朝廷颁铜鱼符及书(合称鱼书),由刺史和折冲都尉会同勘对,才能差发。调发全府,即由折冲都尉率领;调发不尽,则由果毅或别将率领。每年冬天,折冲都尉主持教练军阵战斗之法。正月,折冲府造卫士名籍,名下具注三年来宿卫、征防及其他差遣情况,评定优劣,申送所属之卫。折冲府储备战马、帐幕和鍪、甲、弩、等武器,征行时配给兵士。府兵自备军资、衣装、轻武器和行粮。每府由国家给与公廨田四顷或公廨钱十万至二十万。公廨田大致采取租佃形式,收取地租;公廨钱以高利贷形式收取利息,这些收入作为本府公用和官员食料开支。
 唐初,折冲府曾经在军事组织、教练、指挥各方面起过重大作用。唐高宗以后,特别是武则天统治的后期,由于战事频繁,兵士死伤以及逃亡的日益增多,缺额又难以补充,府属卫士空额越来越多。到了唐玄宗统治期间,折冲府逐渐成为空壳,番上宿卫由兵员寡弱而至于无兵可交。天宝八载(749),诏停折冲府上下鱼书,标志着府兵制的彻底破坏。以后,折冲府只有兵额,却没有军士、武器、马匹,折冲、果毅等官员虽时见记载,那只是一种军官的虚衔而已。

0

主题

0

回帖

7111

积分

游客

积分
7111
 楼主| 发表于 2007-10-3 14:2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征人

   唐代召募出征的兵士。广义讲,凡被差点出征的兵士都可以称为征人。狭义讲,则仅指兵募,《唐律疏议》对此有明确说明:“征人谓非卫士(府兵),临时募行者。”唐玄宗以前,征人多从土户中征募。拣点之法,与卫士相同,即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则先取多丁,首先从富户多丁中征募。名为召募,实际是强制征发。开元二十五年(737)以后,征人改为从客户中召募,变为雇佣兵性质。

0

主题

0

回帖

7111

积分

游客

积分
7111
 楼主| 发表于 2007-10-3 14:2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防人]

   隋唐时在镇戍驻防的兵士。唐朝在沿边及内地某些冲要之处设置镇戍,担负经常性的守卫警备巡逻任务镇戍分上中下三等。每五百防人为上镇,三百人为中镇,三百人以下为下镇。每五十人为上戍,三十人为中戍,三十人以下为下戍。据《唐六典》记载,唐统治区域内共有上镇二十,中镇九十,下镇一百三十五;上戍十一,中戍八十六,下戍二百四十五,约需防人七八万。防人戍守,采用轮番制,皆十月一日交代。防人由什么人充当,史无明文。但镇戍防守为府兵任务之一,据此推测,在府兵制鼎盛时期,镇戍防人一般由府兵充当,不足则由兵募补充。随着府兵制的衰落,府兵兵额不足,防人多由兵募充当。唐玄宗统治时期还有由地方官征发百姓充当的防丁。他们的待遇和一般兵募不同。兵募出发时,常由官府给衣装,称为衣赐,防丁却没有,习惯上由亲邻资助;防丁出防千里之外的,给与“一丁充资”,即免除一人课役,由他人出钱物帮助防丁。西魏北周时期,地方官每年发民守防,隋开皇十年(590)下令“百姓年五十,输庸停防”,据此,玄宗时期出现的防丁可能是旧制的沿袭或恢复,在当时,应亦构成防人的一种。防人的任务是戍守,但据敦煌所出《水部式》,有时也被差遣担任其他劳役。

0

主题

0

回帖

7111

积分

游客

积分
7111
 楼主| 发表于 2007-10-3 14:2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兵募]

   唐朝前期从民丁中临时征募的兵,又叫募人、征人、募兵。兵募平时没有固定的建制和兵额,一旦战事需要,兵部根据诏,责成州县征募,组成队伍,开往指定地点,归行军或镇防的主帅指挥,其任务为出征或军镇防守。选取的原则是产殷多丁,人材骁勇。装备由州县负责,不足则自备。服役期间,免除本身租庸调和杂徭,口粮由朝廷供给前往服役地点和复员回归路上的给养,由沿途州县供应。兵募名义上是自愿投充,实际上是召募与强制相结合,是征募制。唐高宗显庆(656~661)以前,自愿应募的比较多;显庆以后;由于勋赏不行,百姓多不愿应募,强制征召的比重增加;到中宗、睿宗时,变为普遍差点勒遣。兵募服役期限不定,开元(713~741)以前一般为二年、三年。但往往被抑留延长,甚至有壮龄应募,白头未归的。开元中期起,就开始召募客户为雇佣兵(名为健儿)代替兵募及其他兵戍边。开元二十五年(737),尽以从诸色征行人及客户中召募的长征健儿为镇兵,停止差遣兵募戍边。从此,召募制的雇佣兵代替了征募制的义务兵。兵募虽然不是有固定建制的常备兵,但唐代前期征战和镇防军多数来自兵募,因此是出征和戍边的主力。

0

主题

0

回帖

7111

积分

游客

积分
7111
 楼主| 发表于 2007-10-3 14:2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团结兵]

   唐朝武则天时始置的不长期脱离生产的地方军队,又称团练兵、土镇、土团。武则天统治期间,北方战争频繁,征发府兵、兵募已不能满足军事需要。万岁通天元年(696),令在山东(今河北地区)近边诸州建立武骑团兵以防御契丹圣历元年(698)又在河南、河北置武骑团兵,每一百五十户中征兵十五人、马一匹,以抵抗突厥。这是团结兵成立的起源。他们先由团练使率领,到先天二年(713)正月,唐王朝规定河北诸州由刺史征发并统领团结兵。武则天时设置的武骑团兵,此后是否继续存在,还不清楚。随着唐玄宗时军区设置的增多以及普遍招募健儿充军,河南、河北团结兵逐渐减少。据《唐六典》记载,开元末,团结兵主要在京兆府、同州、华州蒲州等地, 共两万一千余人, 还有剑南黎、雅、邛、翼、茂五州人数不多的镇防团结兵。征发团结兵的原则是选取富户强丁,免除征赋,允许在家学习弓箭,每年定期举行考试。
 安史之乱后,唐王朝与地方割据藩镇以及吐蕃、南诏等少数族不断交战,唐末农民战争席卷全国,因而征发团结兵也显著增多这主要有三种情况:①农忙务农农闲训练的地方民兵。如唐代宗时,泽潞节度使李抱真在境内征发丁男,每户“三选其一”;大和四年(830),剑南西川节度使李德裕组织“雄边子弟”,每二百户征一人。但这种团结兵人数不多,设置时间较短。②因军事急需临时征发的地方军队,这些军队分布的地区较广,时置时废,是团结兵中最多的一种。③唐末混乱时期,江南地区豪强为镇压义军而组织的土团武装。他们最后或被强大藩镇所吞并,或因豪强被唐朝封为节度使、刺史而被收编为藩镇官健。
 唐代团结兵的共同特点是:主要由地方政府征发入军,不登记入正规军军籍;服役期间发给本人身粮酱菜;协助藩镇官健在境内防守,或配合作战;不长期脱离生产,军事任务结束之后,随即遣返回乡。沿至宋代,已广泛发展为由政府征发或招募而就地“团结训练”的乡兵。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启蒙历史网

GMT+8, 2024-5-20 11:36 , Processed in 0.034786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