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808|回复: 10

建议废除法官一职

[复制链接]

主题

0

回帖

1万

积分

版主

积分
17743
发表于 2014-6-21 09: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行政管理,贵在事权合一。而法官一职的设立责任广大,但无实权,现在五木君辞职,我建议论坛废除这一职务,论坛事务除了各个板块的工作以外的社区工作都由管理员负责。这样处理纠纷矛盾则不容易出现管理员意见分裂,互相牵制,图耗论坛生气。

0

主题

0

回帖

5万

积分

游客

积分
56693
发表于 2014-6-21 10:28:2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么就干脆独裁,从时间充裕度、积极参与度和公正性上,看好破弓,一肩挑,做启蒙救火队长 [s:2]

要么坚持司法独立,司法与行政分离,给大法官充分授权,我继续挺五木。


哈里发,你有没有意识到,启蒙的很多问题的都是现在这种体制造成的:有权的不管事,管事的没权。
站长保留最后决策权就好了,管理员、版主、法官犯错,你可以介入,或者换掉。别搞人情式管理,人都常年不来,还挂着版主。启蒙不是有荣誉会员制度吗。

0

主题

0

回帖

1177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1177
发表于 2014-6-21 10:43: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肩挑确实有时很难做到及时公正。

个人建议既然取消大法官,是否引入陪审员制度。选定六个陪审员。
遇到投诉,分别考察纠纷证据后,投票确定是否有罪。

6陪审员一致原则可能不太容易实现,那么实行六个陪审员+主持管理员,7人4票原则怎么样?
量刑由管理员独立提出也可以,由陪审员投选择也可以。

论坛应该能够凑出六个陪审员吧?

主题

0

回帖

1万

积分

版主

积分
17743
 楼主| 发表于 2014-6-21 10:5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楼(漂泊的荷兰人) 的帖子

可以开个帖子让会员报名,然后经由会员投票,或者管理员指定,我认为这个主张不错

主题

0

回帖

3152

积分

游客

积分
3152
发表于 2014-6-21 11: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报名陪审员

主题

0

回帖

526

积分

游客

积分
526
发表于 2014-6-21 11:2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要进入司法庭审程序以后才能行使职权吧,怎么确定哪一件事件有没有启动司法程序,受不受理??

如果连发贴自诉都没有干过的事情,就指法官不作为,这就很滑稽了。

0

主题

0

回帖

1万

积分

版主

积分
18903
发表于 2014-6-21 15:3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哈里发乾纲独断。

主题

0

回帖

1万

积分

游客

积分
15126
发表于 2014-6-21 17: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抵制燕七老愤青当陪审团,他没有公正的立场和宽容的胸襟。 [s:2]

主题

0

回帖

1万

积分

版主

积分
17743
 楼主| 发表于 2014-6-21 19:5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7楼(中华历史论坛) 的帖子

不敢当高人,不知天高地厚的刺头一个,历史告诉我们,这样的人一般难得善终

主题

0

回帖

5万

积分

游客

积分
53980
发表于 2014-6-21 21:3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坛子没有关? [s:2]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启蒙历史网

GMT+8, 2024-5-19 23:24 , Processed in 0.028826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