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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16 14: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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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回 35楼(风之谷) 的帖子
引用第42楼咕嘟于2013-11-16 00:18发表的 回 35楼(风之谷) 的帖子 :
有效的行政管辖,这个概念可能在理解上各有各的不同。应该强调于司法与行政,不强调于驻军或者监督式官员的驻在,古时候强国派总督和军队驻于弱国太普遍。
其实以当前的这个话题,也不必论证奴尔干都司鼎盛时是否为大明主权地还是什么,没有意义,因为只能以尼布楚条约签订时来看,即便明朝把首都曾经设在奴尔干都司范围内,后期人撤了地丢了,就已经成为了无主之地,不能因为曾经占据过而做为索求的根据,而应该拿出证据证实,一直占据并行使主权,或者被别国非法强夺。事实上这都不存在,而是自己丢掉了。古人的领土观念不同,他们并不会为丢掉一些不毛之地而觉得有什么遗憾,不产生多少税收没有可用的资源,反而又得驻军又得派粮,丢掉可能会觉得卸掉了一个大包袱。康熙甚至打算丢掉整个台湾,毕竟不是现代人,考虑未知资源,考虑人口生存拓展地,所以丢掉并不奇怪。
《明元清系通纪》 前编记载:“宣德以后 ......以奴儿干都寄傣开原之三万卫,遥领其事。 ”《清朝前纪》记载: “正统以后国威既挫,奴儿干都司亦撤退开原。 ”寄傣开原是宣德以前的事,而宣德八年还在奴儿干重建了永宁寺。卫所除流官外都可世袭,没有另行设官的必要。可见宣德之后,奴尔干都司的衙署只是寄于辽东,并未撤销,奴尔干都司的几百个卫所归辽东的汉卫三万卫管辖。
奴儿干都司设立后,即使日后有迁置的情况,那也不能改变明代所设卫所的管辖关系。因为明代在设置奴儿干都司以前,早已在黑龙江南北地区设置了一三O 个卫所,直到嘉靖、万历时期,这些卫所仍向明朝交纳贡品,请袭替,保持了二百年左右的隶属关系。
奴儿干各卫所,从设立到万历初一直在明代统治之下,历史记录斑斑可考。据《明实录》,一四四八年 (正统十三年),即著名的“土木堡之变”的前一年,在八天之中,奴儿干都司所属一八四个卫就有一六三个向明王朝纳贡。正统后,明王朝还在奴儿干都司辖境增设改建了近两百个卫。设在黑龙江下游的奴儿干卫,到一五四三年(嘉靖二十二年) 还向明王朝贡马和方物,一五八一年 (万历九年) 还有向明王朝请求袭替、改职衔、换救书的记载“。清王朝在东北兴起后,才逐渐取代了明王朝在那里的统治。
根据《满文老档》记载,这种隶属关系的改变是从万历三十八年 (一六一零年) 开始的。一六五八年 (万历十六年)努尔哈赤统一了建州女真各部,并且夺取了明王朝发给奴儿干各卫所的教书四、五百道。到万历三十八年,努尔哈赤又将明王朝发给奴儿干各卫所袭职的敕书三六三道夺取在自己手里,由他接受那些卫所交纳的贡赋。到万历四十四年 (一六一六年),努尔哈赤称帝于兴京,建元天命,立国号为“后金”,从此不再听明王朝的号令,奴儿干各卫所也就转归清王朝。
在你看来一文不值的明庭给那些羁縻区卫所的敕书,在努尔哈赤看来,却是拥有对那些自己控制之外的非女真籍广大奴尔干都司羁縻区卫所的领土所有权的合法性的来源和象征,努尔哈赤都抢着要。《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卷一:“努尔哈赤执五百道敕书,领年例赏物 … 因此满洲民殷国富。”《满文老档》卷七九至八一,“太祖朝” (见《东洋文库》本第三册 第一一七三至一二二O 页。其中共载明敕书书三五三道,另十道已残缺。据《明神宗实录》卷五O 七,万历四十一年四月乙巳里说:“问奴 (努尔哈赤) 何为杀我七部属夷,何为夺我发给吾儿忽答等敕书三百六十三道,又何为一旦叛款,陈兵犯顺……”努尔哈赤夺取这些敕书以后,分成三个部分,一部分自己占有,一部分给长子褚英等,其余分给他的弟弟舒尔哈齐等。
此后,明代辽东都司的辖境开原 、铁岭、抚顺、辽阳、沈阳、广宁、锦州等地也先后被清王朝占领,接替了明王朝对整个东北地的统治。因此,奴儿干都司隶属关系的改变始于一五八八年努尔哈赤统一建州女真各部,完成于一六一六年努尔哈赤称帝。清太宗在一六四二年 (明崇祯十五年,清崇德七年)给崇祯皇帝的信,对这种情况说得很清楚: “予绷承皇考太祖皇帝之业,嗣位以来,蒙天眷佑,自东北海滨迄西北海滨,其间使犬使鹿之邦及产黑狐黑貂之地,不事耕种渔猎为生之俗,厄鲁特部落以至斡难河源,远迩诸国,在在臣服。 ”。这里说得很明确,从斡难河源直到黑龙江入海口,包括外兴安岭以南和库页岛在内,这些原属明代的版图,在清太祖建立后金国时,已转归清王朝统治。自明至清,黑龙江流域南北地区一直是中国的领土。
清太宗皇太极自己都承认了清王朝在大东北的领土继承自明朝,一些清粉硬是要跟自己的祖宗作对,欺师灭祖,让祖宗扇自己的耳光才痛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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