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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是可怜无奈的,所谓的知遇之恩不过是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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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7 11:4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荆轲是侠义英雄吗?搞清楚这个问题你才能知道自己是不是个容易被人忽悠的人。
    王立群先生在《秦始皇•上》写道:“首先,我们应该承认,中国历史上对荆轲的赞扬是出于对一种对抗暴政的侠义精神的赞扬。侠为名节,为尊严,为知己而死。‘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侠客一诺千金,不负知己。自古艰难唯一死,而荆轲却从容赴死,悲壮苍凉,感动千载。在传统中国人的道德观中,荆轲是一位侠义英雄。”“荆轲因刺杀秦王而死,是侠义英雄。”
    王先生这里讲了两层意思,第一,中国人的道德观中荆轲是一位侠义英雄;第二,王先生认同荆轲是侠义英雄。
    绝大多数中国人认同荆轲是侠义英雄是没错的。那是因为大多数中国人认可的是司马迁创造的文学形象。真正历史真实的荆轲是什么样他们不知道,而作为研究历史和讲历史的人,则有必要把两者分开。如果讲文学,怎么讲都行,怎么塑造荆轲都可以;如果讲历史,则应该讲历史的真实,探寻历史的真实。
    真实的历史人物荆轲是侠义英雄吗?显然不是。
    荆轲爱国谈不上。首先燕国跟荆轲毫无瓜葛,不过是荆轲游荡四方的一个偶然落脚点而已。
    荆轲不负知己也谈不上。燕太子丹与荆轲前番无恩,当下无义。不过是燕太子丹有钱,荆轲只有命。燕太子丹想杀秦始皇自己不愿意冒险,花钱买个穷人去卖命。其实如果燕太子丹真是一个仗义刚烈之人,就应该自己去。因为自己去成功把握更大。燕太子丹曾经在秦国为人质,相当于燕国住秦国使节,熟悉秦国宫廷,又与秦始皇有私交。接近秦始皇更容易。可是他的命贵自己不去;荆轲命贱满地都是,荆轲不去自然有别人。
    荆轲从容赴死也不尽然。荆轲以各种理由耗了两年,最后实在是耗不过去了,找不着理由了,不得已不去不行。去了是有可能会死,可不去立刻就会死。我看还是被逼无奈的成分居多。从燕太子丹找上荆轲那一刻起,荆轲其实已经没有选择的权力了。要么去,要么被灭口。答应去了还能享受金钱美女,还可能发生变故,还有逃脱的可能;不答应立刻就得死。这就是残酷的现实。
    几千年来,我们的历史都被历代的文人们所利用,或借古讽今,或借他人酒杯浇自己胸中的块垒。历史的真实被他们任意篡改,比如汉代的刘向,当代的郭沫若等。为了说明自己的观点,为了借古讽今骂人,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早已面目全非。比如百家争鸣,比如焚书坑儒,比如秦始皇,比如荆轲。这是不对的,我们应该还历史以真实。“百家讲坛”的火爆起始于阎崇年先生的“清十二帝”,为什么?因为人们有了解历史真实的需要,阎崇年先生实实在在地讲历史,备受欢迎。可是,这种严谨的治学精神并没有发扬光大。绝大多数学者写历史、讲历史还是真真假假,信口开河,包括百家讲坛推出的许多主讲人。不真实的历史便会得出错误的结论,而错误的结论则会误导误人。
    你尽可以豪情万丈地朗诵“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但你必须清楚,花钱摆这桌酒席的人不是个东西,他自己不去冒险,却花点小钱骗你去卖命;三杯酒下肚就真以为对方是铁哥们儿,去为人家两肋插刀,那你是缺心眼。真正的男人不会让朋友去替自己受难。
    我在这里忍不住要冲着几千年来的侠义说教骂一句粗话:他妈的别用“侠义”来忽悠穷人!荆轲要是和燕太子丹一样有钱,他会去当刺客去玩命吗?燕太子丹你自己为什么不去做这个侠义英雄?他妈的哪个“侠义英雄”是有钱人?
    穷人家贫命不贱。穷人不能因为穷就把自己的命看得比权贵轻贱。
    荆轲是侠义英雄还是混混,把这个问题搞清楚很有必要。侠义英雄是司马迁文学手法塑造出来的虚假形象,混混则是历史真实。并且司马迁用一句“侠义英雄”的廉价赞美,就掩盖了燕太子丹的残忍和可恶。
    是敬仰荆轲还是可怜荆轲,搞清楚我们内心的感受也很有必要。这样才知道自己是在做梦还是清醒着。我们必须培养自己能够从文学塑造的花言巧语中洞悉历史真实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在现实生活中洞悉谎言,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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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7 20:04:5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把人往坏处想
荆轲若求富贵可以向秦王告发太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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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7 20: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按楼主之见,何人可称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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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7 22: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楼(Gear5) 的帖子

刺客列传里,曹沫自发劫齐桓公返鲁土地,是最值得尊重的。

豫让还算是报知遇之恩。

其余专诸,聂政,荆轲,都属于被有目的收买去行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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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8 02: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曹沫败兵失地,本来就对割让领土负全责,现在耍小伎俩要回来,有何功绩可言?而且他玩了这一招,以后还有谁会和鲁国谈判?等于自断后路。

豫让也是穷人,按照楼主观点,穷人都没资格当侠客,只有富人才能当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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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8 08:0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4楼(Gear5) 的帖子

我不是楼主。

在春秋战国时期,曹沫以劫持逼迫齐桓公归还土地达成的约定是被承认的。

曹沫者,鲁人也,以勇力事鲁庄公。庄公好力。曹沫为鲁将,与齐战,三败北。鲁庄公惧,乃献遂邑之地以和。犹复以为将。
齐桓公许与鲁会于柯而盟。桓公与庄公既盟於坛上,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桓公左右莫敢动,而问曰:“子将何欲?”曹沫曰:“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既已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坛,北面就群臣之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桓公怒,欲倍其约。管仲曰:“不可。夫贪小利以自快,弃信於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与之。”於是桓公乃遂割鲁侵地,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

前有曹沫,后有蔺相如渑池之会逼迫秦王击缶。乃至太子丹和荆轲谋划劫持秦王政要求归还六国之地。
可见   春秋战国时这种行为并不被视为背信弃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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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8 14: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楼Gear5于2013-07-17 20:16发表的  :
那么按楼主之见,何人可称侠义?
其实我倒是觉得那个自愿献出头颅做刺杀道具的秦将樊無期更有侠义精神,荆轲接受委托也是受此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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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8 15:3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是影射到暴力推翻政权的都被冠以英雄的称号,君未见那些“农民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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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 13: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鸟官人皇 发表于 2013-7-17 20:04
老把人往坏处想
荆轲若求富贵可以向秦王告发太子丹

白痴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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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 21:00:14 | 显示全部楼层

也许荆轲是白痴 但总比一辈子只会记仇撕比的蛋疼货高贵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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