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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30 18: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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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西方的“民族国家”理论与“nation”概念的异化
“民族国家”一般用来翻译西方所谓的“nation-state”,那么这个nation-state与nation概念的异化之间究竟有着什么关系呢?这就要从长说起
如果对“nation”追根溯源的话,可以发现,其含义的变化也经历了一个过程。
综合各相关论文的介绍来看,nation最早的源头是拉丁文“nasci” 然后是拉丁文“natio”,这一点应该没有疑问。
“西方‘民族’一词的概念中本身具有种族的含义,例如,在世界上许多语言中,都把‘民族’一词同血缘、种族联系起来。德语中的nation,英语中的 nation,还有俄语,都是从拉丁语natio一词转化而来,而拉丁语的natio一词本身就具有‘血统、种族’的意义”[1]
至于nation最初出现于什么时候,什么语言当中?则各种记载似乎不尽一致。按一些中国学者的介绍,nation一词首先是出现于法语当中:
“关于 nation。nation 借自古法文 ,而法文又取自由 nasci(生来) 演变而来的拉丁文 natio ,意为出生(birth) 或部落 (tribe) 。而 tribe (部落) 来自拉丁文tribus ,有 three(三)的意思 ,指古罗马的三大支系”[2]
“在1500 年到法国大革命这段时间 ,natio 开始以 nation(nacion ,nazione)的面目出现在当地的语言中 ,且具有了政治的含义。”[3]
但又有说《圣经》中就有nation,“在《圣经》中 ,当雅各的 12 个氏族联合成统一王国时 ,其氏族群便被称为一个 nation ———既指‘民族’又指‘国家’(或不常见的‘族国’、‘国族’。如果将《圣经》作为虚构的古以色列民族志来读,那么,上述故事可说是民族与国家完全重合的一个理想范型。”[4]
考虑到如这里所指的《圣经》是拉丁文版本,那显然和上面nation起源的说法自相矛盾,则此《圣经》应该已经是16世纪开始才被翻译成英文版的圣经了。
而按照美国人类学家郝瑞的说法,nation的概念应该首先在西班牙出现“尽管尤其是在法国革命后才恢复活力,但兴许是从15世纪晚期斐迪南 (Ferdinand)和伊莎贝拉(Isabella)在西班牙的统治开始,nation就在领袖们的政治修辞中出现了,nation这个概念在政治和教育中被用来把普通人的局部的、宗教的或基于亲族关系的忠诚转变为对国家的爱国忠诚(Weber和Gellner都有涉及)。在国家主义的词汇表中, nation是把通过共同的血统联系起来的,居住在同一地域、讲同一种语言,分享着同一种文化和忠诚等的互补关系当作成世界的必然秩序来看的,而不是当成由共同的政治领袖们新近创造出来的某种东西。”[5]
如此,所谓nation最初的含义还是指“共同的血统联系起来的,居住在同一地域、讲同一种语言,分享着同一种文化和忠诚”的人群集合,而这人群集合所具有的凝聚力或者说忠诚情绪在当时的阶段,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可以用来鼓动成为对国家的效忠。
至少从这一段话来看,这时候对nation的理解本质上还是独立于国家,其核心含义仍旧是一般意义上的民族,而非从概念本身就是国家的附属物。
当然这种看法可能和一些人的观点不一致,比如王联说“16 和 17 世纪,nation 一词便开始被用来描述一国之内的人民而不管其种族特征如何。波兰被瓜分和法国大革命时,nation 开始成为 country(国家) 的同义语,并且开始具有与‘人民’(people 或 peuple)相对立的意义。总的来说 ,nation‘意味着全部的政治组织或国家(state)’。”[6]
如果这种说法成立,那么至少从16,17世纪的时候,nation已经几乎是国家或国民的同义词,不但是同国家捆绑在一起的概念,而且甚至是连基本的民族含义都不具备的一个概念。
但我认为,王联的这种看法可能更多的是建立在一种错觉的基础之上,而并非符合事实的描述。他所说的“16 和 17 世纪 ,nation 一词便开始被用来描述一国之内的人民而不管其种族特征如何”,恰恰可能是与事实背道而驰的。
确实,在当时的一些国家里,很多情况下都是一些政治宣传者鼓动家,把自己的国家称为只有一个nation,但实际上,在这种说法的背后,并非是取消 nation的民族含义(即文化血统等因素造成的心理认同),恰恰是站在这个国家多数民族和主体民族的立场上,抹杀或者是无视国内其他少数民族存在,否认他们有独立文化;这非但不是所谓nation不管种族特征(确切的说应该是民族特征)如何?相反正是宣传者对自己所属nation的偏向太鲜明的结果,这才刻意否认抹杀其他少数民族的存在,或者就算勉强承认其存在,也试图将其最终同化在主体民族内。这和所谓的nation只用描述国内的人民而不管其民族特征如何,完全是两回事情!王联得出那样的结论,只能说是一种想当然,而并没有经过真正细致的分析。
其实从王联自己下面的一些关于nation含义的论述,本身就说明他认为在19世纪以前nation就已经“意味着全部的政治组织或国家 (state)”,这一观点是根本不能成立的,是自相矛盾。给人的感觉好象是,他在写后面这些内容的时候,已经忘记了自己前面说了些什么。
比他在文中对nation的翻译,时而是“国家”,“国民”,时而又是“民族”,完全随意所意,视他自己解释的需要而定,这样的做法无法令人信服,他提到法国大革命后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中关于主权归属的的一句话的时候,翻译成“所有主权的来源 ,本质上属于国家(nation) 。”但实际上,这里明显翻译成民族更为合适,这也符合西方近代建设所谓“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思想,翻译成“国家”实际上等于架空了这个判断。
而就在同一段落里,他引用马克斯.韦伯的话,又把nation翻译成了民族“在明显的、模棱两可的‘民族’(nation)一词背后 ,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 ,它清晰地植根于政治领域”。显然是因为这里如果还翻译成“国家”,那所谓的“模棱两可”就根本无法说通。
在同一段话里就对nation就做了这么两种完全不同的翻译,本身也说明他对西方近代时期nation一词的理解是根本难以自圆其说的。
后面,他关于nation又说了这么一段话“从英文 nation 一词的发展、演化来看‘民族’(nation)实际上经历了一个从生物学、人种学到社会学、政治学演变的历史过程。随着 nation(民族)概念本身的不断演变 ,人们的看法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人们总在试图发现生活中的民族到底是怎样的 ,于是在衡量、判断什么是民族时 ,便有了众多不同的见解。当人们具体考察‘民族’的内涵时 ,出于不同的目的、角度甚或偏见 ,便有了各种各样的定义和纷繁复杂的解释。例如 ,地理学家认为自然环境对民族的形成具有一定的意义;历史学家则把民族看作是生活在特定领土内的、在共同的历史中因共同的愿望而拥有共同的思想和感情的、主权政治国家的全体居民;政治学家认为民族是一类人的正式组织;哲学家认为民族是文化与共同的历史、语言、文学、传统、英雄和忠诚的统一体;社会学家则把民族看成是最大的和最重要的人类集合体之一 ,他们强调 ,构成民族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是一致的或同一的感情;心理学家把对民族的观察点定在个体的行为上 ,以寻找所谓的民族心理特征;精神病学家则把民族描绘成个人直接显示他的忠诚的最大社会聚合体 ,以及超我的外在的代表。总之 ,有人强调自然、地理、环境等因素对民族形成的作用;有人用传统、语言、宗教来界定民族;有人用所谓感情、一致性等来区别不同的人类集合体;也有人从国家、政治组织等角度来给民族下定义。”
这段话,只能说成是对nation一词理解混乱而寻找的借口,只能说明对西方近代时期ntiaon一词的意思没有理解其关键所在。这种所谓不同学家站在不同角度就给nation(民族)不同的定义的说法本身是可笑的,实际上西方近代,所谓历史学家,政治学家,社会学家,还不一定有清晰的分界,如果给同一个东西下定义,无论站的角度有多不同,那也不会把它定义成完全不同的东西。
应该说如王联一类的学者看到了西方近代时期,nation和国家之间的紧密联系,却没有看到,没有洞察到造成这种联系的根本原因是什么,于是干脆不动脑筋的直接把国家相关的含义直接嵌入到nation本身的含义里去,甚至直接用和国家的关系来定义nation,认为当时nation的含义已经和现在西方所使用的nation的含义一样了,这是思维混乱的表现。
实际上,所谓nation,在现在来说,固然成了一个必须要以和国家之间关系来进行定义的概念,但在西方近代时期,一直到19世纪的时候,nation还是一个基本保持自身独立的概念。如果不能明白这一点,那么不仅nation这个词语含义本身演变的脉络会变的混乱无法理解,就是西方近代那些关于国家,关于民族的主张和宣传也会变得莫名其妙,毫无意义可言了。
对此,首先我们从王联自己引用的一些19世纪著名人物对nation的解释中也能看出来,“比如主观派的代表人物 ———法国人勒南以高度理想化的形式构成他的民族概念 ,在他的民族定义中没有任何经济的、地理的因素,有的只是所谓的‘灵魂、精神原则’、‘丰富的传统’、‘尽量发挥共同传统的愿望’,等等。在这样的民族定义下 ,讲德语的阿尔萨斯人由于主观的归属感而成了法兰西民族的一部分。再如客观派的代表人物 ———意大利人马志尼 ,他用客观的地理(阿尔卑斯山和地中海) 、语言(意大利语)等因素来强调民族的构成 ,其目的也在于将科西嘉、撒丁尼亚和西西里划入意大利的版图。”[7]
在这里,他所列举19世纪欧洲这两位人物给nation(民族)下的定义,无论是所谓主观派也好,客观派也好,实际都是和“国家”概念相独立的,不是以和国家的关系如何来定义nation,比如什么已经拥有国家政权的啊,或者什么将要建立国家的啊,之类。
比如主观派的勒南实际给nation下的定义就是根据心理认同,自我归属来判定民族归属,而客观派的马志尼,虽然王联这里说得不详细,但在第一部分里,我们其实列举过马志尼对nation(民族)下的定义“一个民族是或大或小的人类集合体,这些人被某些一致的真实特性紧密结合成一个有机整体,这些真实特性包括种族、外貌、历史传统、文化特点、活跃的性格倾向等” [8]
显然无论是勒南的心理认同,还是马志尼列出的真实客观因素,都和“国家”无关,不是什么在一个国家政权下面的所有人民就是一个“nation”,或者什么已经拥有或者将要用拥有国家的是一个“nation”
显然这时候西方世界使用的nation的概念,就是一个独立的概念,其本质意义就是等于现在汉语中所使用的“民族”这个概念。
而即便纯粹从逻辑上分析的话,也可以得到相同的结论。也即如果要使当时西方所提倡的所谓“民族主义”,或者所谓“民族国家”的理论有意义的话,那就必须建立在“民族”本身是一个独立的与国家无关的概念基础之上!
为什么这么说呢?
我们不妨来看厄内斯特.盖尔纳的一句话
“民族主义(Nationalism)首先是一条政治原则,它认为政治的和民族(Nation)的单位应该是一致的”[9]
虽然这句话不能看成是对“民族主义”的全面定义,但至少是对西方流行于19世纪以及二十世纪早期的Nationalism的一个重要说明
要使这个关于nationalism命题有意义的前提就是“政治的单位”(即国家)和“民族的单位”事实上未必一致,甚至往往不一致。因为如果在事实上总是一致,甚至在nation的定义里已经规定了一致,那么这个所谓的政治原则就变成了毫无意义的废话。打个比方,不会有人提出这样的政治原则,一个国家应该拥有一定的领土。因为这样的政治原则是废话,本身是对国家定义的重复,既然是国家当然有领土,没有领土那叫什么国家?而同义反复的废话,是不能叫什么原则,或说成是什么主张的!
可见从nation的本意来说,从西方近代提出nationalism本身要求来说,nation必然是一个与国家独立的概念。正因为在当时nation 所指向的对象,所指向的人群集合,在事实上并不一定和国家的单位保持一致,而且可以不保持一致,所以才有一些人主张nation的单位应该和国家的单位保持一致,否则岂非成了无的放矢。如果把“应该如何”同“事实如何”混淆起来,把规范判断与实证判断混淆起来,也即把应该是什么同事实上是什么混淆起来,那就是典型的思维混乱。就如同,有人主张应该把蓝色涂抹在某个物体上,这是因为蓝色可以不涂抹在这个物体,事实上也未必涂抹在这个物体上了,如果因为这个人有这样的主张,就因此认为蓝色事实上就是涂抹在这个物体上的颜色,甚至认为蓝色的定义就是涂抹在某个物体上的颜色,这显然就荒谬了
与之相联的就是西方所谓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概念,要使这个概念有意义,仅从形式逻辑的要求上来说就不能用与国家的关系来定义 nation,否则就成了典型的循环定义。Nation-state是用nation来定义的,而nation又是用nation-state来定义的(即建立或已经建立nation-state的群体叫做nation),完全是一个死循环。
最能说明问题的是在当今,nation确实变成了用与国家之间关系来定义的概念(即已经拥有国家或者有资格拥有国家的人民群体叫nation), nation-state这个名词所陷入的尴尬处境。只要按照一种逻辑上保持一致的标准,你就会发现,可以把现在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说成是nation- state,也可以把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说成不是nation-state,这个概念成了一个典型的,自相矛盾毫无实际意义的概念,这正是现在 nation已经变成国家的一个附庸概念所造成的结果。所以西方人又不得不制造出另外的单词(如mono - ethnic state ,multi– ethnic state,[10])来摆脱这种困境。
但至少在所谓nation-state在西方近代刚被提出的时候,这个概念是有意义的,而有意义的前提正是当时所谓的“nation”,在大部分的人心目中首先还是一个独立的,纯粹的民族概念,而并不是一个用“国家”来定义的概念。这不仅从勒南和马志尼给nation下的定义中可以看出来,而且也可以通过一些围绕着所谓nation-state理论而宣传的主张原则中明白这一点。比如所谓的“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或者所谓的“民族自决原则”,等等都是如此。
如果按照某些人理解的那样,在当时,民族(nation)的意思已经就是一个国家的所有人民,或者是已经建立国家的人群,或者有资格建立国家的人群,那这些主张都成了无意义的废话。
郝瑞的文章,有一段话应该是很能说明问题的“在20世纪的前期,学者们和政治家们在美国总统威尔逊(Woodrow Wilson)的控制之下系统地阐述这样的学说:它宣称人民应当自决;在文化、地域和语言为一群人共享的时候,他们应该有权利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实际上,以人民自决权出名的这个学说,在哈布斯堡和奥斯曼帝国崩溃后就被制定出来了,因为这两个帝国就曾在单一政府之下联合过有着不同语言!文化和宗教的广大的各种社群。不管怎么说,这个学说在多数欧洲人和美国人那里都成了一种基本的假定;有着共同的文化(包括宗教)、语言和地域的‘人民’应该有资格建立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那些生活在殖民或帝国统治之下的人民也应该为主权和独立而努力” [11]
很显然这段话里说到的所谓“有着共同的文化(包括宗教)!语言和地域的‘人民’”,正是我们现在所理解的真正意义上的民族的概念,也是表示当时nationalism所说的nation真正本身的含义,而并非是现在西方已经嵌入国家定义的nation概念。
只有按照这种方式来理解所谓“民族国家”(nation-state),所谓“民族自决原则”,才是合乎逻辑的。也即按照当时的主张,一个民族应该有资格建立一个独立的国家,而什么是一个民族呢?就是“有着共同的文化(包括宗教)、语言和地域的‘人民’”。
怎么判断一个群体是否有资格建立独立的国家呢?就是看他是否是一个“民族(nation)”?也即是否是“有着共同的文化(包括宗教)、语言和地域的‘人民’”,这是当时西方人的“民族国家”理论,民族自决原则的真实本意所在!
如果把当时所谓的nation就定义成所谓的,有资格建立国家的人民群体或者已经建立国家的人民群体,上述的这些主张就变成了,因为有资格建立国家所以有资格建立国家,或者因为是一个国家的,所以是一个国家,这显然又是典型的毫无意义的废话,又成了同义反复了。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表明至少在19世纪以及20世纪早期的时候,nation一词真正的含义还是与国家独立的一个概念,还是纯粹从文化和心理认同包括主观认为的共同的祖先共同的血统上来定义的一个人群共同体也即“民族”。
那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nation的含义发生了变化,使得其成为一个与国家捆绑在一起的附庸性质的概念呢?这种变化又是从什么开始的呢?
这还是要从所谓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理论说起,尽管现在一些人千方百计的为“民族国家”寻找似乎更合理,更说的过去的解释[12],但在这个概念最初提出的本意确实就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
而这所谓的“一个民族”中“民族(nation)”的含义正是“有着共同的文化(包括宗教)、语言和地域的‘人民’”,也即纯粹意义上的民族,而非用国家来定义的民族,现在大部分人也是承认“民族国家(nation-state)”这个含义的。并且还对nation – state与national state的含义作了区分,指出前者是指“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而这种“国家、民族、文化完全对应和吻合的民族国家(nation - state)几乎不存在(《圣经》中虚构的民族国家除外)。‘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是一种神话,从来没有、也永远不会实现。爱尔兰、日本和瑞典比较接近于理想范式 ,但前者还包括了新教徒 ,后者包括萨米人 ,日本也有阿伊努人等。英文的 nation - state 表达的是一种意识形态的理想模式”。而national state则是现实中存在的,“由一个主体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所组成的国家”[13]
既然nation – state所谓的“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在地球上从来不存在,将来也不会存在,那么这个概念,或者说这个理论提出来究竟有什么意义呢?
这就说到问题的关键了!关键正在于,所谓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从一开始被提出来的时候,就并非是作为一种严谨周密的学说而提出,而更多的是作为一种政治上的煽动宣传,是一种想当然的鼓吹,它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可以经得起严密细致的考证的概念,从一开始就千疮百孔,漏洞百出。作为当时宣传这些概念,和这些主张的人来说,可能仅仅是一时的政治需要,比如说鼓吹自己国家的人民是都是同一种文化,有着同一种血统的人,应该团结起来为国家出力奋斗,抵御外国政治势力或宗教势力的干涉,自己的国家自己做主。或者说看到本民族的人被其他民族所压迫,认为要改变这种不合理的局面,所以提出要求本民族的人都团结起来,建立自己的国家。或者说看到属于同一种文化,认为有同一祖先来源的人被分割在几个不同的国家,觉得有必要联合起来,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等等。总之是形形色色的政治需要或者民族热情促使他们提出了所谓民族国家的口号,所谓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主张。
他们在进行这种宣传的时候,考虑的仅仅是口号的响亮性,煽动性有多强,而没有考虑这种口号,这种宣传是否真的严格意义上符合实际情况。并没有真正细致的思考过他们所鼓吹的所谓民族国家,或者鼓动要建立的民族国家,在其领土范围内是否真的如他们所认为所想当然的那样仅仅只有一个民族存在。
而当他们真正考虑到这一层的时候,问题就来了,一方面,他们不愿意承认自己一直以来所鼓吹所宣扬的原则是错误的,另一方面他们也不希望在他们所谓的民族国家领土范围内的其他民族真的按照他们一直鼓吹的原则那样也来个独立,分裂国家,再建立一个民族国家。
那怎么办呢?对他们来说,一个很自然的选择就是故意隐晦模糊甚至歪曲民族也即“nation”的定义。当自己需要独立或者希望其他国家中的某个民族进行独立的时候,他们就说一个民族(nation)一个国家,这里所谓的nation自然就是有自己独立文化和认同的群体了。而当谈到自己已经建立的国家的时候,他们就尽量混淆nation的概念,尽量回避nation的真实含义是什么,而是把原先鼓吹的“一个民族(nation)应该有资格建立一个独立的国家”的论断偷换成“一个民族(nation)就是有资格建立独立国家的群体”,也即把规范命题偷换成了实证命题,甚至直接把所谓nation的定义偷换成了“已经拥有国家或者有资格建立国家的群体”。换而言之,对那些他们不希望独立建国的群体,即便这些群体确实符合nation的真实含义,确实拥有自己独立的文化独立的认同,他们也可以说你们已经和我们在一个国家里,当然就是同一个nation,所以你们没有资格独立,或者说我们宣传的是一个nation 应该建立自己独立的国家,而有资格建立国家的才叫nation,而你们没有资格建立独立的国家,所以当然就不是nation,也就当然不应该独立。这是典型的诡辩,但是对西方围绕着nation这一概念的解释来说,却是司空见惯的现象。
对于西方围绕着nation这一概念玩弄的把戏,恩格斯有一句精辟的评论“这种‘民族原则’是‘绝顶荒谬的’“是一句便当的空话 ,需要时利用利用 ,不需要时就一脚踢开”[14]
对nation含义的这种偷换,在20世纪早期以前可能还是零星的个别的,还不具备普遍意义。这也可以从当时大部分人对nation的解释,对 nation的解释上看的出来(但不排除同样在不少的情况下,已经有人从定义上就把nation与国家捆绑在一起)。显然大部分人所理解的nation还是比较纯粹的民族含义,而非国家的附庸概念。这也可以从当时中国用“民族”翻译nation的概念,而这个与nation对应的民族概念依然表示汉族,或蒙族,满族,回族等等这些还处在同一个国家内,但文化不同,认同不同的民族。
这一方面是在当时的世界上,民族独立的浪潮还方兴未艾,所谓的民族国家,民族自决原则也还具有一定积极进步的意义,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反对民族压迫,反抗侵略,反抗殖民的积极作用。所以大部分人还并没有把民族国家这种概念用更严谨更细致的眼光来考察。
另一方面也是当时那些宣称自己已经是所谓民族国家的国家,即便也认识到自己国内并非真是只有一个单一的民族,但也还是抱有一种幻想,认为在国家政权的作用下,用不了太久时间,不同的民族也能融合同化成为同一个民族,这样的话所谓民族国家的称号还是能名副其实的。
但是越接近现代,nation的含义显然就越偏向于国家。一直发展到现在直接宣称拥有一个国家的族群就是所谓nation,甚至是只要属于同一个国家,那就是同一个nation的地步。世界上有多少国家,就有多少ntiaon。
这其中的道理就在于,一方面现代世界国家的发展现实,越来越显示西方近代所提出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观念,所谓民族自决观念根本就是错误的,一个国家完全可以容纳不同的民族(nation),而一个民族(nation)也完全可以分布在不同的国家。那种设想建立了所谓民族国家,就能在不长的时间内消灭所有国内民族之间的差别,同化成同一个民族的观点也根本就是错误的。尤其是当今世界人员来往频繁,移民频繁的现实更说明了这一点。
而另一方面,西方人在所谓“民族国家”,“民族自决原则”思想的长期灌输下,已经把所谓民族就应该有自己的国家这个信条就如同被刻印在电路板上一样被刻印到了大脑皮层上,成了进行的思维的默认前提,成了一条不证自明的公理。对他们来说,一个nation,一个国家已经类似成了条件反射了,至于nation 本来真实的含义反倒被淡化了。如前面引用过的美国学者郝瑞的话所说
“伴随人民自决观念形成,术语nation和nationality就与政治独立或政治自主权有了不可分割的联系,因此要是存在着某个没有它自己的独立自主的国家的nation和nationality,那么这就是一个应该予以纠正的错误”
既然是nation就应该拥有独立,或者设法获取独立。那么遇到他们不希望某些确实是民族的群体独立的情况下,那么怎么办呢?他们不是坦然承认西方近代所谓nation-state的观念根本就是错误的观念,而用了一种玩文字游戏的方法来掩盖回避问题,他们否认那些群体是nation,而尽量用其他名词来代替(比如现在常用ethic-group),你既然不是nation,那当然没有资格独立了。于而nation的含义也就理所当然地变成了“已经建立政权或者有资格建立独立政权的群体”了,而丧失了其作为文化共同体的真实含义。
这就是nation含义变化的真实过程。
[1] 王东平《中华文明起源和民族问题的论辩》,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4年,第134页
[2] 周旭芳 《“1998 年‘民族’概念暨相关理论问题专题讨论会”综述》,《世界民族》1999 年第1期
[3] 王联《关于民族和民族主义的理论》,《世界民族》1999 年第 1 期
[4] 周旭芳 《“1998 年‘民族’概念暨相关理论问题专题讨论会”综述》,《世界民族》1999 年第1期
[5] [美]郝瑞 著《论一些人类学专门术语的历史和翻译》,杨志明译,《世界民族》2001年第4期
[6] 王联《关于民族和民族主义的理论》,《世界民族》1999 年第 1 期
[7] 王联《关于民族和民族主义的理论》,《世界民族》1999 年第 1 期
[8] 转引自埃里.凯杜里《民族主义》,张明明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101页
[9]厄内斯特.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韩红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2页
[10] 见 阮西湖《关于术语“民族国家”》以及翟胜德《“民族”译谈》,《世界民族》1999 年第 2 期
[11] 郝瑞《论一些人类学专门术语的历史和翻译》,杨志明译,《世界民族》2001年第4期
[12] 见翟胜德《“民族”译谈》一文中关于nation-state的看法,《世界民族》1999 年第 2 期
[13] 周旭芳 《“1998 年‘民族’概念暨相关理论问题专题讨论会”综述》,《世界民族》1999 年第1期
[14] 转引自潘志平《民族问题与民族分立主义——评nation的国家、民族一体理论》,《世界民族》1997年第1期
第六章、关于民族起源相关观点的分析
为什么西方人不愿意明确纠正错误,明确承认所谓民族国家观念的错误,而非要玩弄这种自欺欺人的文字游戏呢?
这要从西方民族国家观念形成的背景说起,而要说清楚这个背景,又需要从西方人所认为的民族(nation)的起源时间说起。
根据安东尼.史密斯的《民族主义理论,意识形态,历史》一书的介绍,西方关于民族的起源主要有如下三种观点流派:现代主义、永存主义、原生主义。
所谓的现代主义“不仅仅认为民族主义是现代的现象。民族,民族的国家、民族的认同和整个‘民族国家国际’共同体都是现代的现象。对现代主义者而言,所有这一切不仅在时间顺序上是新近的,它们在本质上也是新的。法国大革命不仅开创了新的,而且开创了新的人类共同体、新的集体认同、新的政治样式以及最终产生新的国际秩序。从这些新现象的结合与联结之中,可以见到现代化的新世界秩序。但是,同样也反映现代性特征的新条件。”[1]
而永存主义则是“相信即使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是现近的,但民族却始终存在于历史的每一个时期,并且许多民族甚至在远古时代就已存在的——这种观点被称作 ‘永存主义’“永存主义相信,民族或至少某些民族不论什么理由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了,并且这是建立在某种实验观察基础上的。”
而永存主义又可以分为,持续的永存主义与周期发生的永存主义,前者“断言每个民族都有长久的、持续不断的历史,它们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中世纪或古代”[2],而后者“认为特定的民族是历史性的,它们随着时间而变化。……但是‘总体的民族’,作为人类共同体的范畴,则是永存的和无处不在的,以为它出现在每个历史时期并且存在于全球的五大洲,这里我们面对的是集体文化认同的周期性发生”
而原生主义则是把民族的起源归结为生物上的原因,“认为民族、族群和种族都可以被追溯到所有个体的根本基因再生产的冲动,以及群体中所有个体运用袒护亲属(nepotism)和包容适应(inclusive fitness)战略来最大化他们的基因组合”
但原生主义受到质疑比较多“不象所假设的那样,群体起源的神话很少与实际的生物性起源相关联……。一般而言,民族都有好几种族群血统和起源,而起源和世系的神话则总是假定单一的、一致的或正式的源头”[3]
此外还有工具主义与族群象征主义,工具主义也被用来支持现代主义,并且认为民族主义只与“政治权力相关,即与现代国家中的政治目标相关”[4]
而族群象征主义则“强调主观因素在族群延续、民族形成和民族主义影响中的作用”[5]
一、对民族形成的现代主义观点的批驳
对于民族是什么时候形成的问题,我的看法是民族本身是从血缘共同体,地域共同体,政治组织共同体这些共同体的基础上生长出来的一个以文化共同体为核心的人群集合。其大致形成时间为原始社会末期,国家形成前的一段时间。总之如果对应到中国历史的话,那么可以认为尧、舜、禹的时代已经形成民族,也即华夏民族。但也有人似乎把民族形成时间定得更早。
如王希恩在《关于民族起源的两个问题》一文中说“在民族形成时间的讨论中 , 除了持狭义‘民族’定义的学者把时间认定为国家形成前后 , 或与国家形成同时外 , 持广义定义的学者多认为在人类演化的智人时期 , 即不超过距今4 万年左右的旧石器时代晚期”[6]。
不过民族理论领域内,概念使用一向极端混乱,他这里所谓的“狭义民族”,在另一些人那里可能就是“广义民族”了,而他这里所谓的广义民族,则在另一些人那里可能就根本不可能称之为民族。我们还是把他所说的狭义民族对应于本文中讨论的民族。
尽管现在很多学者都承认民族应该是原始社会末期形成的观点,但上述列举关于民族形成的现代主义观点,其影响仍旧不容忽视,在人们头脑引起的混乱也最大,和西方人深层的心理倾向关联最紧密,也最能说明为什么西方人不能直接承认其在近代提出的所谓民族国家理论的混乱与谬误;同时它也与中国本土长期来接受的斯大林民族理论中关于民族是近代资本主义时期形成的观点有相通之处,所以最值得予以针对性的分析。
厄内斯特.盖尔纳是现代主义观点的一个典型代表,他给出的民族是近代现成的主要理由是,近代工业化社会中,教育更加普及,人们的来往更加密切,工业化社会 “要求劳动分工有流动性,陌生人之间要持续经常和直接地进行交流,共享受一种标准的习惯用语,和必要时用书面形式传递的精确意思”[7],在他看来这些才导致跨越阶级鸿沟,把不同阶层的人整合成同一个民族。
另外吉尔.德拉诺瓦说“为懂得在何等程度上,民族只是近代现象,人们不应该让某些好古的民族主义观点牵着鼻子走,而应该认为,民族,从其内生性和历史性的词汇看,只是跟着个人主义及大众政治一起出现的,民族与民族主义只在人被定义为平等,作为兄弟的社会里,才盛行起来”[8]
总结他们的观点认为民族近代形成的理由无外是经济发展导致交往更频繁,教育的普及,以及政治的民主化,这些都被当成是所谓形成统一民族文化的条件。甚至有个别极端者认为只有到了20世纪初期,民族才形成,“康诺得出结论认为,民族只是在20世纪初才正式形成,其理由是直到那时它们中的大多数成员,其中包括妇女,才开始参与公共生活,以及拥有选举权”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人尤其是厄内斯特.盖尔纳本身也还是把文化而非其他因素作为民族最核心的依据,比如前面引用过他对民族的定义:“当且仅当两个人共享同一种文化,而文化又意味着一种思想、符号、联系以及行为和交流方式,则他们同属于一个民族。当且只当两个人相互承认对方属于同一个民族,则他们同属一个民族。使他成为民族的,正是他们对这种伙伴关系的相互承认,而不是使这个类别的成员有别于非成员的其他共同特征”[9]
这种对民族的认识与我对民族的描述基本是相同的,可见讨论本身还是在同一个平台的基础上进行。现在关键的问题是要确认,是否真如他们所认为的那样,只有在近代社会才形成群体的共同文化?
答案是否定的,他们过高的估计机器大工业社会某些因素如经济、教育、政治民主对共同文化促进的程度,而过低估计了以前社会对共同文化形成的作用。
无论是从中国的历史,还是国外的历史(古希腊,古罗马)都可以清楚的看到,在远古时期,在一个地域甚至相当大的地域内人们往来交流已经相当频繁,前工业化社会并非如他们所想象的那样,不同阶层,不同经济地位人彼此之间有鸿沟隔离,以至于无法形成共通的文化。
恰恰相反,我们看到更多的现象是,文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不已的循环对流运动。民间形成的低俗文化会被升华成高雅文化,而高雅文化通过某种方式可能再以低俗文化面目出现在民间。民间的口语经过文人的总结记录会成为文字语言,乃至文学语言,而文人的艺术创作(诗歌、传奇、戏剧、小说)同样会在一定条件下以口语的方式民间流传,乃至被津津乐道。下层的山歌口语,民谣,会被采集整理而成为民族文化,民族文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的《诗经》中的一些内容就带有这样的性质)。此外各种历史典故,神话传说,祖先信仰,英雄崇拜都是不分阶层在整个社会中流传的,不识字的人会以图画,雕像,口语的方式传播再现这些民族文化的内容,而文化水平高的人则会用文字来对这些进行记录整理,乃至再创作。
体现一个民族之所以为一个民族的各种审美倾向,艺术形式在前工业化社会就已经是不同阶层,不同经济地位的人所共同创造的结果,比如服装审美,固然由上层阶级的引导,但同样离不开制作服装的裁缝之类,而后者和前者分属地位不同的阶级。再比如建筑风格,园林设计,同样是不同阶层人智慧合力的结晶。更不必说绘画,雕塑,音乐,刺绣,等等这些民族文化的载体,很多都是古代属于下层社会的工匠的创作,但又被上层社会所欣赏所享受,同时也不排除上层社会的许多人本身也投入到这些艺术创作活动中来。
所以和一些人的想当然不同,在古代,并不会因为阶级的界限,贫富的差别,文化水平的差别就导致无法形成统一的民族文化。恰恰相反,在古代,凡是我们现在所认为的和文化有关的东西就必然是整个社会创造的结果,同时也被整个社会的人所欣赏所喜好。富人和穷人,地位高和地位低的人,他们还是都生活在同一个社会,甚至彼此是犬牙交错,渗透影响的。上流社会的人,他们周围的仆人是下层社会的(无须举太远的例子,鲁迅在《朝花夕拾》的百草园一文里,就描述过当时照顾他的阿长,经常给他讲一些民间故事传说,这就是一种文化上渗透和影响),他们居住的房屋,他们所穿着的衣服,他们所膜拜的雕塑,所欣赏的戏剧,构成他们审美不可或缺基础的部分很多都是下层社会劳动的结果,而下层社会口耳流传的故事,所津津乐道的传说,本身也多有上层文人创作。
上层社会的文化审美本身也对下层社会起引领作用,最典型的如富人享用的那些衣服样式,建筑格调,实际上对穷人来说也必然有极大的吸引。在古代,一个穷人造反成功了,改变了其经济地位,那么他喜欢的衣服,他喜欢的建筑,必然也是模仿他所看到过的上流社会的人,而不会变成另一种风格,这也是不同阶级中形成共同民族文化,共同的民族审美倾向的证据。
而说到现在教育的普及,其实倒真是未必对民族文化促进有多少意义。现在工业化流水线的教育模式可能恰恰损害了民族文化自身的丰富性灵活性,特别是在某些情况下,教育的内容本身脱离民族根基,甚至把其他地区的文化当作先进标准来进行灌输,那导致的结果更可能是破坏民族文化,破坏民族的稳定。这样的例子应该是很多,不需要详细列举了。
另外如果要把政治民主作为民族形成的标志,那民族这个概念就丧失了独立存在的意义,干脆直接把民族改称为民主团体行了,这也是极端可笑的,也与民族概念的实际运用根本不符合。更何况,真要论民主,现在西方的所谓民主,一般人民对政治的参与程度,对国家政策的影响程度还远不如中国明朝科举时期的情况。若真要按照这种标准算,现代世界包括西方所谓民主国家在内都不存在什么民族,反倒是中国明朝时期有民族存在。
通过以上的分析,已经足以驳斥关于民族形成的现代主义观点,顺便说一下,斯大林的民族理论中也说民族是近代资本主义时期才形成的,这种观点应该也是受西方的民族近代形成论的影响。这里就不多说了。
[1]史密斯.安东尼《民族主义理论,意识形态,历史》,叶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49页
[2]史密斯.安东尼《民族主义理论,意识形态,历史》,叶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53页
[3] 同上,第55页
[4] 同上,第59页
[5] 同上,第60页
[6]王希恩《关于民族起源的两个问题》,《黑龙江民族丛刊 (季刊)》,一九九九年第二期
[7]厄内斯特.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韩红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45页
[8] 吉尔.德拉诺瓦《民族与民族主义》,郑文彬, 洪晖译,三联书店,2005年,第11页
[9]厄内斯特.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韩红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9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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