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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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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5 05: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签订于1961年7月11日北京,双方代表分别为周恩来与金日成。



条约概述

该条约主要保证了缔约一方在战争状态时候,对缔约另一方进行全力军事及其他援助。

该条约在一九六一年八月三十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批准,并于一九六一年八月二十三日经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批准后,双方于一九六一年九月十日在朝鲜首都平壤互换批准书。根据《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第七条的规定,本条约自一九六一年九月十日起生效。



条约现状

《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有效期二十年,如一方要求修改或终止,须在期满前半年内向对方提出,否则《条约》自动延长二十年。在1981年、2001年《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两次自动续期,现在有效期至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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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5 07: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赖和流氓说社会上主持正义的人士老要不让我们工作。我们有必要加强联系和合作,否则在社会上没法混了,连饭都木有吃了。 [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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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5 10: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傀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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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5 10:5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楼沃尔玛于2013-05-25 10:12发表的  :
一个傀儡而已
太高抬天朝了!人家有主题思想,有独立的外交、军事权力,人家可以抓扣枪击天朝百姓,人家可以不看眼色、和天朝对着干投反对票,有这样的傀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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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5 11: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现在北韩的所作所为看,这个条约是一个辱国、辱民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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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5 14:5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从现在北韩的所作所为看,这个条约是一个辱国、辱民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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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7 09: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给楼主补个条约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原则,在互相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互相援助和支持的基础上,决心尽一切努力,进一步加强和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之间的兄弟般的友好合作互助关系,共同保障两国人民的安全,维护和巩固亚洲和世界的和平,并且深信,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互助关系的发展和加强,不仅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且也符合世界各国人民的利益。为此目的,决定缔结本条约,并各派全权代表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特派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内阁首相金日成。  

内容   
双方全权代表互相校阅全权证书,认为妥善后,议定下列各条:
    第 一 条   缔约双方将继续为维护亚洲和世界的和平和各国人民的安全而尽一切努力。   

   第 二 条   缔约双方保证共同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任何国家对缔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的侵略。一旦缔约一方受到任何一个国家的或者几个国家联合的武装进攻,因而处于战争状态时,缔约另一方应立即尽其全力给予军事及其他援助。   

    第 三 条   缔约双方均不缔结反对缔约双方的任何同盟,并且不参加反对缔约双方的任何集团和任何行动或措施。  

   第 四 条  缔约双方将继续对两国共同利益有关的一切重大国际问题进行协商。  

   第 五 条  缔约双方将继续本着互相尊重主权、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的原则和友好合作的精神,在两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彼此给予一切可能的经济和技术援助;继续巩固和发展两国的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合作。  

   第 六 条 缔约双方认为,朝鲜的统一必须在和平民主的基础上实现,而这种解决正符合朝鲜人民的民族利益和维护远东和平的目的。   

   第 七 条     本条约须经批准,并自互换批准书之日起生效。批准书在平壤互换。   

本条约在未经双方就修改或者终止问题达成协议以前,将一直有效。   

本条约于一九六一年七月十一日在北京签订,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朝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    全权代表 全权代表    周恩来 金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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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7 09: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二 条   缔约双方保证共同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任何国家对缔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的侵略。一旦缔约一方受到任何一个国家的或者几个国家联合的武装进攻,因而处于战争状态时,缔约另一方应立即尽其全力给予军事及其他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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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第二条,是军事同盟性质的条约,为中国再次出兵朝鲜提供法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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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7 09:27: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奉行不结盟政策吗 [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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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7 09:43:4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 三 条   缔约双方均不缔结反对缔约双方的任何同盟,并且不参加反对缔约双方的任何集团和任何行动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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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今年投赞成票制裁朝鲜算不算参加反对朝鲜的行动或措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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