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关系正确的定位是“两个中国”
对国人尤其是FF而言,最难的就是正视现实。当年李登辉“两国论”一出,立刻遭到大陆的口诛笔伐,老李也从此坐实了“台独教主”的地位。老李自身的真实立场姑且不论,他的“特殊国与国关系”“互不隶属的两个对等政治实体”等说法,的确是反映了两岸关系的真实。
1949年以后,世界上就有两个中国,一个是统治了大陆地区、在1971年加入联合国并与大多数国家建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另一个是仅能对台湾和福建的金门马祖行使主权的中华民国。中华民国并没有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而停止存在,而是一直生存在今天。她有自己的国旗、国徽和国歌,自己的宪法、法律和政府机构,自己的政党和领导人,还有二十多个邦交国。一个主权国家所必需的要素,她全有。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也没有上下隶属关系,后者的政令没有在台澎金马生效过一秒。如果中华民国不是个合法的政治实体,那她的法律制度又如何能保护大陆台商的财产所有权?新台币岂不也是非法政权发行的伪币?台湾警察机关又如何能要求大陆警方按台湾法律逮捕犯罪嫌疑人?
大陆对台湾的定位是“地区”,也就是和香港、福克兰群岛、波多黎各一样次于主权国家的政治实体,享有高度自治权。但是香港、福克兰群岛、波多黎各都承认中国、英国、美国对其的主权,由中央政府负责国防和外交。在台湾的中华民国则自主行使国防和外交主权,有自己的军队和外交机构,并不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也无力改变这一事实,只能给台湾的部门和官职打引号。中华民国也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交战团体”,因为国共内战和对峙早结束了。
那么,两岸关系应该如何定位呢?显然,与之最相似的只有南北朝鲜以及原东西德、南北越的情况。同样是一个民族因为政治制度、意识形态不同分裂为两个国家,而两个国家的宪法都宣称对全国领土享有主权,自己是这块领土上的唯一合法政府。真要说区别,那就是大陆和台湾的体量太不成比例,而那三对的幅员和人口还是差不多的。但既然连和平共处五项原则里都有“国家不分强弱、大小、贫富,一律平等”这一条,单凭台湾的个子小就否定她和西德、南越、南韩的相似性,显然理由是不充分的。
有人说,德国、朝鲜、越南的分裂是二战后大国争霸的政治安排,是国际条约和战争造成的,而两岸的分裂是因为国共内战,属于内政问题。30年代,中共建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与中华民国分庭抗礼时,没有大国直接干涉,的确可以说是内政问题。但抗战后的国共内战,苏联和美国都卷入很深,雅尔塔协定、马歇尔调停、艾奇逊白皮书对内战的进程都有着重大影响,最终共军放弃“解放台湾”的计划也是因为美国第七舰队开入台湾海峡,公开介入中国内战,跟韩战和越战不是一个性质吗?北纬38度线和17度线最初都只是简单的军事分界线,因为大国的介入才变成了政治边界。朝鲜半岛的分裂和越南的统一,都是民族内战的结果,两岸分立也一样。
采取鸵鸟战术,闭眼不承认“两个中国”的事实,无助于两岸问题的解决。反之,即使承认了“两个中国”,那也不是世界末日。西德在勃兰特主导下承认了东德,两德同时加入联合国,德国十几年后不也统一了吗?就连北越在通过战争吞并南越后,也是在一年后召开国会,才确认两越统一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南北朝鲜共同加入联合国和首脑互访,也为半岛交流合作开启了曙光。如果韩国把朝鲜矮化为“大韩民国隶属之下统治韩半岛北部的地方政权”,金胖子岂能坐到谈判桌上?中共现在没有能力把台湾变成香港,把马英九总统变成特首,却要自欺欺人地称呼马英九为“台湾地区领导人”,以中央对地方的姿态行事,除了自慰还能有什么正面意义?难道假装自己是中央、台湾是地方、马英九是特首,一直演下去,台湾也就弄假成真地变为特区了?为了虚无缥缈的名分,耽搁了两岸现实问题的解决,如果不是故意,那只能归类为愚蠢。
“两个中国”与“九二共识”“宪法一中”如何协调?我认为,前者是现实,后者是法理,法理未必反映现实。只要台湾没有修宪独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民国宪法都确认着大陆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法理原则。这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宪法、大韩民国宪法都对整个半岛宣示主权一样,仅仅表明统一的愿景,并不否认两个对等政治实体存在的事实,也不意味着一定要把对方矮化为“地方政权”才合宪。
两个中国,PRC和ROC,你看或不看,她们都在那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