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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君主专制的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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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7 18:42: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自"中学历史教学园地"http://www.zxls.com



教材分析与建议

重点

明清加强君主专制的措施

难点

内阁制与宰相制的区别;明清加强君主专制的影响

教材内容分析与建议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政治制度。该制度经过秦汉、隋唐、宋元等阶段的不断发展,至明清时期达到顶峰。明代罢中书省、废丞相,内阁制为中央辅政机构;清代以内阁及军机处为中央辅政机构,协助皇帝处理军政要务。明清两代,以六部为中央政务部门,分理国政,直属皇帝。皇权兼并了相权,使皇权发展到顶端,也使中国在政治上大大落后于同时代的西方国家。

本课在第2、3课的基础上,讲述君主专制制度在明清时期的加强。

本课引言指出了本课知识内容的关键:丞相制度的废除使君主专制制度达到顶峰。并引用黄宗羲对废丞相的评价“明之无善治”,来进一步说明。引言中包括本课学习任务:教师需要与学生一起探究的两个问题(明清两朝在政治制度上是怎样强化君主专制的?君主专制的加强对中国社会产生了什么影响?)、需要解决的两个概念(内阁和军机处)。

“宰相制度的废除”一目,主要叙述明太祖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其一,集中地方权力于中央。具体表现为废除元朝行省制,在地方设“三司”,即布政司:洪武九年(1376年)分全国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每司设左、右布政使,为一省的行政长官。宣德后因军事需要,增设总督、巡抚等官,权位比布政使高。其后,布政使的职权渐小,至清代仅为督抚的僚属,专管一省的财赋和民政。康熙六年(1667年)后,每省仅设布政使一员,不分左右,为从二品官。布政司俗称藩司,布政使俗称藩台;都指挥司:五代宋元时期即有都指挥使,均为统兵将领。明朝设都指挥使司,掌一省的军政;按察司:唐景隆二年(708年)置十道按察使,分察各地。开元二十二年(734年)改称采访处置使,后又改为观察处置使。宋以诸路转运使兼按察,专主巡察,别有提点刑狱官。元置提刑按察使,后该为肃政廉访司。明朝仍建提刑按察使司,以按察使为一省司法长官。清朝沿用。又名臬司。俗名臬台、廉访。清末改为提法使。三司分别掌管军政、行政和财政,并分别隶属于中央有关部门。其二,集中央权力于皇帝。具体表现为废除丞相制,权分六部。宰相在我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度内部可发挥双重作用:既可以辅佐皇帝,帮助皇帝处理政务,决策机要;也可能因权力过重而威胁君权,造成深刻的君相矛盾。明太祖废除宰相制度后,固然可解决君相矛盾,但必然导致皇帝负担加重,军国大事均由皇帝个人裁决,难免偏颇、草率。明太祖采取的补救措施即设立内阁。

“内阁的创立”一目,主要叙述明太祖废除宰相制度后设立内阁制度。如前所述,明太祖忌大臣权重,自洪武十三年杀胡惟庸后,不设宰相。但“政皆独断”却又造成政务丛集于一身的矛盾。据统计,洪武十七年(1384年)9月14日至21日,内外诸司奏事札达1 660件,共3 391事,即朱元璋平均每日要处理奏章207件、411事,以致“星存而出,日入而休”仍无法处理好,遇到大事,更深感“密勿论思不可无人”。于是在洪武十五年(1382年)置诸殿阁大学士,收阅奏章,批发文稿,协助皇帝办理政务。永乐初年,选翰林院讲读、编撰等入阁,参与机务,称内阁,无官属。明中叶以后,职权渐重,兼领六部尚书,成为皇帝的最高幕僚兼决策机构。后内阁地位日益提高,万历年间的首辅张居正更是权倾朝野。尽管内阁权力日盛,但毕竟不同于宰相制。后者宰相被制度赋予决策大权,其地位十分巩固。但内阁只是皇帝的侍从咨询机构,并无决策权。虽有内阁大学士大权在握的现象,但其权力并不来自于制度、职位,而来自最高统治者的个人支持与信任。一旦失宠,地位便一落千丈。因此,尽管有人认为首辅即变相重设的宰相,但权力与前代已不可同日而语,更谈不上制约皇权。

在明代的基础上,清朝的专制主义制度极度膨胀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君主专制制度的顶峰”一目,主要叙述清代加强君主专制的情况。清朝是一个以满洲贵族为主体而建立的封建朝代。满族原居东北白山黑水之间,在入关取代明朝以前,虽已建元立国,但社会发展阶段较之关内汉族要低得多,体现在政治制度中,那种带有奴隶制或早期封建制的贵族军事民族色彩的内容,直到入关后相当长时期里,仍在中央决策系统中起着一定的作用。君主专制政体很不完善,君臣之间并没有明确的制度化的权力界限,议政王大臣会议成为事实上的最高权力机关。这是清朝初期满洲亲贵大臣们商讨并决定军国大事的一种重要形式。除了决策外,还往往兼有参与政务的职能,但又不属于具体的执行机构。这与它在关外初建时,政事简单,且军政不分有重要关系。康熙帝亲政后,以国史院、秘书院、弘文院内三院为内阁,设大学士,参与军政机密。又在故宫乾清宫西南角设立内廷侍候皇帝的南书房,内阁和南书房都在一定程度上分散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皇权得到加强。雍正年间用兵西北,以内阁在太和门外,恐机密泄露,七年(1729年)设军需房于隆宗门内,迁内阁中谨密者入值缮写。因地近内廷,便于召见。十年(1732年)更名军机处,以亲王、重臣充任称军机处行走,位卑者称学习行走,俗称小军机。军机之首称领班,总揽一切。军机处除处理机务外,凡特旨简放大员,皆由军机大臣开单请旨。

军机处的最大特点可归结为简、速、密三字。简就是机构人员十分简单,不像内阁人员庞杂。军机处全部办事人员至多不过三四十人。速就是办事效率高。军机处一切由大臣、章京办理,皇帝有旨得随时承办,而且必须当日事当日毕。又有“廷寄”制度,由军机处交兵部直接发出,或采取日行三百里的“马上飞递”,或注明行四、五、六百里,减少了很多中间环节,加快了办事速度。最后就是密,军机处地处内廷,外界干扰少,外官不得擅入,皇帝召见军机大臣时,连太监都不得在侧。最重要的是,在军机处中军国大事完全由皇帝裁决,军机大臣的作用只是上传下达。军政大权完全集中于皇帝手中,君主专制制度发展到极致。

当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达到顶峰时,西方世界已经在权力的制约与平衡的基础上初步建立起近代民主制度,从而从政治上步入近代社会,为生产力的大发展开辟了道路。而中国高度集权的君主制度,严重地扼杀了社会的创造力,减缓了社会发展的步伐,是造成中国落后于西方的主要原因之一。


教学设计与案例

1.教学设计

本课的导入,教师可采用多种方式,如:

① 通过适当补充明朝建立的历史背景,让学生了解明太祖加强中央集权的目的。

② 请学生回忆本单元的旧知识,在归纳、总结明朝建立前中央集权制度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开始本课学习。

③ 利用本课导言,黄宗羲对明太祖废宰相的评价导入,向学生提出问题“为什么黄宗羲认为从明朝开始就‘无善治’”了?

④ 采用倒叙法,用材料制造悬念。

“宰相制度的废除”一目内容,主要是让学生了解宰相制度被废除的简要过程,认识到宰相制度被废除是中国中央制度的重大变化。这种变化的直接结果是皇帝独裁政事,君主专制发展到前所未有的程度。教师可引导学生阅读教材,概括明太祖加强中央集权的主要措施:地方上废行省,设“三司”;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并利用教材【学思之窗】的思考题,组织学生对明太祖废除丞相制度的作用进行讨论,也可为下一子目的学习做准备。

“内阁的创立”一目,学生需要掌握的知识内容有四个:创立内阁的原因、内阁制度的形成、内阁的发展、内阁的性质。旨在让学生了解内阁制度的同时,认识到内阁是皇权专制的产物,它维系了君主的绝对权力,保证了君主对全国有效的统治,进一步巩固了皇权至高无上的地位。教师需要引导学生注意区分明朝内阁制度与西方近代内阁制的本质不同。西方近代内阁是政治民主监督机制,有助于防止专制独裁。

明太祖废除丞相制度后,又设内阁。以后内阁权力不断加大,至明朝中后期内阁首辅已俨然宰相。学生有可能产生疑问:既然明初已废相,为何后来又变相重设?因此,在本目学习中区分宰相制与内阁制,实为本课关键性问题。

“君主专制制度的顶峰”一目,主要是让学生了解清代加强君主专制的基本情况,认识君主专制的加强对中国社会产生的影响。教师可将雍正帝设立军机处的过程作一简单介绍,突出其职能:军国大事完全由皇帝裁决,军机大臣的作用只是上传下达。军机处将议政王大臣会议和内阁主要职权合一,军政大权完全集中于皇帝手中,是皇权高度膨胀的产物。并结合时代背景说明君主专制制度发展到顶峰,是中国封建社会衰落的重要表现,从而引导学生辩证地观察中国历史的发展。

“君主专制的加强对中国社会产生了什么影响?”是本课探究的主要问题之一,既是本课的难点,又是学习本课的主要意义,因此教师应予以重视。可组织讨论,引导学生从多角度分析评价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强化和完备的影响:积极作用:有利于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巩固,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为康乾盛世的出现提供政治保障。消极作用:皇权的极度膨胀,又成为阻碍社会进步的重要因素。特别应注意补充相关材料,与同期西方世界的状况进行联系对比。

鉴于本课是本单元结束课,因此教师可在完成教学任务后,带领学生共同总结本单元特别是中国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基本特点及其演变趋势,以利于以后的学习。

2.教学案例

案例一 导入

请同学阅读材料:

左无才相,右无才史,阃无才将,庠序无才士,陇无才民,廛无才工,衢无才商;抑巷无才偷,市无才驵,薮泽无才盗。则非但鲜君子也,抑小人甚鲜。

──《龚自珍全集·乙丙之际著议第九》

(本段材料文字障碍较大,教师可同学生共同查阅资料,进行翻译)可大致译为如下文字:朝廷无才相,兵营无才将,学校无才士,田野无才农,居宅无才工,工场无才匠,街市无才商,甚至无“才偷”“才盗”。

这是清朝著名思想家龚自珍对当时中国社会的一段深刻描写。他痛感人才的极度缺乏,才写下了那首著名的《已亥杂诗》:

九州生气恃风雷,万马齐喑究可哀。

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

泱泱中华大国,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为何人才如此凋零?也许答案就在本课的内容中。

案例二 宰相制与内阁制的区别

(师)在我国,提起“宰相”,可谓无人不知。辅助皇帝、统领群僚、总揽政务的最高行政长官被称为“宰相”。其实在我国封建社会的历史上,“宰相”并不是一个正式的名称,同学们可以回忆:在以往的朝代中,“宰相”的正式官名是什么?

(生:回忆,回答)如秦汉的丞相、唐宋的中书、门下、尚书三省长官等。

(师:总结)尽管“宰相”不是某种官职正式的名称,但这个称谓却是十分贴切的。请大家查阅字典,“宰”和“相”的本来含义是什么?

(生:查阅字典后回答)“宰”的本义为“主宰”,“相”的本义是“辅佐”。这两个字将宰相的特点进行了高度概括:辅佐皇帝,统领百官。请同学们结合这两个特点和以前所学知识,讨论在封建社会宰相的存在有何作用?

(生:讨论,回答)积极作用:辅佐皇帝,参与决策,分掌行政。消极作用:相权过大,威胁君权,造成君相矛盾,政局动荡。

(师)明太祖废除宰相制度,其用意在于一劳永逸地解决君相矛盾。但废相之后,其积极作用也自然消失。这会造成什么后果?

(生)皇帝个人负担加重,军国大事均由皇帝个人裁决,往往失之偏颇、草率。

(师)因此,明太祖不得不设立内阁。

对内阁设立的过程做简单处理后,师引导学生对“史海探微”之思考题进行讨论,在学生讨论的基础上教师可补充材料总结:

(明朝)国家并未正式与阁臣以大权,阁臣之弄权者,皆不免以不光明手段得之。此乃“权臣”,非“大臣”。故虽如张居正之循名责实,起衰振弊,为明代有数能臣,而不能逃众议。

──钱穆《国史大纲》

可见,内阁制不同于宰相制。在宰相制下,宰相被制度赋予决策大权,其地位十分巩固。但内阁只是皇帝的侍从咨询机构,本身并无决策权。虽有内阁大学士大权在握的现象发生,但其权力并不来自于制度及其职位,而来自于最高统治者的个人支持与信任。一旦失宠,其地位便会一落千丈。因此,尽管有人认为明代的首辅即变相重设的宰相,但其权力与前代宰相已不可同日而语,更谈不上制约皇权。

案例三  君主专制制度的影响

(师)请同学们假设这样一种情况:在我们的班集体中,班长集记录功过、收发作业、传达指令、掌管全班财政等各项事务于一身,这会带来什么影响?

(生)权力过分集中,以班长一人之力无法胜任。

(师)一个几十人的班集体尚且如此,更不用说一个有数千万乃至上亿人口的大国,其事务集中于君主个人手中,更是弊端无穷。这种情况在我国明清时期表现得十分明显。

可按教材内容归纳君主专制制度之弊端:如辅弼无人、宦官干政、因循苟且、士风萎靡等。而应特别注意同西方的对比,可引用下列有关孟德斯鸠的材料: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明确指出:……专制政体是既无法律又无规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为了防止专制的出现,孟德斯鸠主张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分立。他指出:“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

──高翔《近代的初曙──18世纪中国观念变迁与社会发展》

中国的专制主义……用自己的锁链武装了自己,而变得更为凶暴。

因此,中国是一个专制的国家。他的原则是恐怖。在最初的那些朝代,疆域没有这么辽阔,政府的专制的精神也许稍微差些;但是今天的情况却正好相反。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师:总结)可见,中国之所以在近代大大落后于西方,君主专制制度实在是罪魁祸首之一。


问题解答

【学思之窗】

1.你认为,应该怎样评价明太祖的这种规定?说说你的理由。

解题关键:评价明太祖废除丞相的得失。

思路引领:结合在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相权与君权的关系,说明明太祖为什么要废除丞相制度。从皇权专制的发展和明太祖建立明朝的社会背景两个角度分析明太祖此举的目的。阐明观点,评价明太祖废除丞相制度是否明智。

答案提示:废丞相,权分六部,皇帝操权柄,有利于防止权臣专政,巩固统治;有助于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巩固。缺少制约君权的机制,社会兴衰维系于皇帝个人素质;有助于君主独裁专制。

2.有的学者以张居正为例,认为明朝的内阁首辅是宰相。你认为这种看法对吗?

解题关键:相权与阁权的区别。

有的学者认为:判断宰相的标准在于是否拥有宰相权力,宰相权力主要有两项,一是参谋最高决策权,即对皇帝的最高决策进行参与谋议。一般地说,皇朝的最高决策是宰相谋议,皇帝决断的结果。二是总领最高行政权。即总领皇朝最高决策贯彻执行的权力。宰相运用他所统辖的中央行政机构及其隶属的地方各级行政机构,对皇朝最高决策组织实施。

思路引领:回顾历史上宰相的职权和作用。列举史实,说明张居正拥有的权力。对比内阁首辅张居正的职权与历史上的宰相职权的相同点和不同点。获得结论。

答案提示:历史上宰相是皇帝的助手,参与国家大事决策,对皇权具有制约作用。阁臣是君主专制强化的产物,职权大小由皇帝决定,不能对皇权起到真正制约作用。张居正改革虽有成效,但触犯官僚地主利益,引起皇帝不满,死后被抄家、夺官。

【探究学习总结】

本课测评

1.明太祖为什么要废除丞相,设置内阁?

解题关键:明太祖废除丞相的内因与外因。

思路引领:结合前代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趋势及宰相制度的作用,说明外因。结合明朝建立的社会背景,说明内因。

答案提示:宰相制度妨碍皇权的高度集中。明太祖为巩固统治。借胡惟庸案废除丞相制度。为减轻皇帝沉重政务负担设立内阁,协助皇帝处理政务。

2.为什么说清朝军机处的设置,使君主专制制度发展到了顶峰?

解题关键:清朝军机大臣的职权。

思路引领:清朝中央集权制度的特点。设置军机处的原因。

答案提示:康熙年间中枢机构为内阁、议政王大臣会议、南书房三足鼎立,互相制约,对皇帝的集权具有一定的牵制作用。雍正帝另设军机处,军机大臣跪受笔录,君主专制制度发展到顶峰。

学习延伸

1.探究活动

撰写小论文,谈谈清朝君主专制的强化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

论文内容:中国封建社会君主专制制度的特点;君主专制的强化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方面对中国社会产生的影响;与同期世界政治制度发展的潮流对比。

2.阅读与思考

说出军机处的最初名称、设置时间、所在地点和选择军机大臣的条件。

军机处最初名称:军机房

设置时间:雍正年间

所在地点:紫禁城隆宗门内

选择军机大臣的条件:皇帝亲信的满汉官员。

(北京四中 赵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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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与注释

1.原始资料

宰相制度的废除

昔秦皇去封建、异三公,以天下诸国合为郡县,朝廷设上、次二相,出纳君命,总理百僚。当是时,设法制度,皆非先圣先贤之道,为此设相。之后,臣张君之威福,乱自秦起,宰相权重,指鹿为马。自秦以下,人人君天下者,皆不鉴秦设相之患,相继而命之,往往病及干国君者,其故在擅专威福而致是欤?抑君怠政而有此欤?

──朱元璋《明太祖集》卷10《敕问文学之士》

上(明太祖)曰:“……元氏之有天下,固由世祖之雄武,而其亡也,由委任权臣,上下蒙蔽故也。……人君不能躬览庶政,故大臣得以专权自恣。……”

──《明太祖实录》卷59

明官制,沿汉、唐之旧而损益之。自洪武十三年(1380年)罢丞相不设,析中书省之政归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以尚书任天下事,侍郎贰之。而殿阁大学士祇备顾问,帝方自操威柄,学士鲜所参决。其纠劾则责之都察院(中央监察机构),章奏则达之通政司(中央掌内外章奏封驳和臣民密封启事之呈文的机构),平反则参之大理寺(中央机构,可对刑部审讯的案件进行复审或驳正),是亦汉九卿之遗意也。分大都府为五(中央军事机构,即前、后、中、左、右五军都督府),而征调隶于兵部。外设都(都指挥使司)、布(布政使司)、按(按察使司)三司,分隶兵刑钱谷,其考核则听于府、部。是时吏、户、兵三部之权最重。

──《明史》卷72《职官志》

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并不曾设立丞相。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今我朝罢丞相,设五府(五军都督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顽,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

──明太祖《皇明祖训·祖训首章》

内阁的创立

(洪武)十五年(1382年)仿宋制,置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诸大学士,又置文华殿大学士,以辅导太子。秩皆正五品。……大学士特侍左右,备顾问而已。建文中,改大学士为学士。成祖即位,特简解缙、胡广、杨荣等直文渊阁,参预机务。阁臣之预机务自此始。然其时,入内阁者皆编、检、讲读之官(指编修、检讨、侍讲、侍读等翰林院官),不置官属,不得专制诸司,诸司奏事,亦不得相关白。仁宗以杨士奇、杨荣东宫(太子宫府)旧臣,升士奇为礼部侍郎兼华盖殿大学士,荣为太常卿兼谨身殿大学士,阁职渐崇。其后士奇、荣等迁尚书职,虽居内阁,官必以尚书为尊。景泰中,王文始以左都御史进吏部尚书,入内阁。自后,诰敕房、制敕房(内阁的两个辅助机构,负责机密文件的誊录、保管工作)俱设中书舍人,六部承奉意旨,靡所不领,而阁权益重。世宗时,三殿成,改华盖为中极,谨身为建极,阁衔因之。嘉靖以后,朝位班次,俱列六部之上。

──《明史》卷72《职官志》

凡京奏,禁中称文书,必发阁臣票拟。阁票用本、纸、小帖、墨字,内照票拟,或皇上御笔,或宦官代书,具即在文书上面用朱字。阁票如有未合上意,上加笔削或发下改票,阁臣随即封上,间有执正强争,也多曲折。

──叶凤毛《内阁小识》

至宣德时,始令内阁杨士奇辈及尚书兼詹事(辅导太子的衙门之长官)蹇义、夏原吉,于中外章奏,许用小票墨书,贴各疏面以进,谓之条旨,中易红书批出御笔亲书。及遇大事,犹命大臣面议,议既定,传旨处分,不待批答。

──廖道南《殿阁词林记》卷9

英宗九岁登极,有诏,凡事白于皇太后然后行。太后令付内阁议决。每数日,必遣中官入阁问,连日曾有何事来商榷,具帖开报验看,不付阙议者,即召司礼监(宦官衙门之“第一署”)责之。内阁票拟始此。

──王琼《双溪杂记》

高皇帝(明太祖)罢中书省,以天下事委之六部,文皇(明成祖)乃有阁臣之设,亦仅持文墨议论耳,渐而票拟,渐而称辅臣,浸失初意。至嘉靖以后严嵩、张居正等怙宠行私,上窃朝廷之权,下侵六曹之职,怨毒盈于天下,而祸败随之。盖阁臣之外重势而蒙恶声至。此而极。

──叶向高《纶扉奏稿》卷10《乞休第十一疏》

君主专制制度的顶峰

国初定制,设议政王大臣数员,皆以满臣充之。凡军国重务不由内阁票发者,皆交议政大臣会议。每朝期坐中左门外会议,如坐朝仪。雍正中设立军机处,议政之权遂微。然犹存其名,以为满大臣兼衔。乾隆壬子(1792年),纯皇帝(乾隆帝)特旨裁之。

──昭梿《啸亭杂录》卷4《议政大臣》

康熙十六年(1677年)十月癸亥,谕大学士等曰:“朕不时观书写字,近侍内无博学善书者,以致讲论不能应对。今欲于翰林内选择二员,常侍左右,讲究文义。但伊等各供厥职,且住外城,不时宣召,难以即至。著于城内拨给闲房,停其升转,在内侍从数年之后,酌量优用。再如高士奇等能书者,亦著选择一二人,同伊等入直。尔衙门满汉大臣会议具奏。”

──《清圣祖实录》卷69

(康熙)十六年,圣祖(康熙帝)命择词臣谆谨有学者日侍左右,设南书房。命(张)英入直,赐第西安门内。词臣赐居禁城自此始。时方讨三藩,军书旁午,上日御乾清门听政后,即幸懋勤殿,与儒臣讲论经义。英率辰入暮出,退或复宣召,辍食趋宫门,慎密恪勤,上益器之。幸南苑及巡纾四方,必以英从。一时制诰,多出其手。

──《清史稿》卷267《张英传》

(雍正)八年(1730年),上以西北用兵,命设军机房隆宗门内,以怡亲王允祥、(张)廷玉及大学士蒋廷锡领其事。嗣改称办理军机处。廷玉定规制:诸臣陈奏,常事用疏,自通政司上,下内阁拟旨;票事用摺,自奏事处上,下军机处拟旨,亲御硃笔批发。自是内阁权移于军机处,大学士必充军机大臣,始得预政事,日必召入对,承旨,平章政事,参与机密。

──《清史稿》卷288《张廷玉传》

军机处本内阁之分局。国初承前明旧制,机务出纳悉关内阁,其军事付议政王大臣议奏。康熙中,谕旨或命南书房翰林撰拟。是时南书房最为亲切地,如唐翰林学士掌内制。雍正年间,用兵西北,以内阁在太和门外,儤直者多虑漏泄事机,始设军需房于隆宗门内,选内阁中书之谨密者入直缮写。后各军机处,地近宫廷,便于宣召。为军机大臣者皆亲臣、重臣,于是承旨、出政皆在于此矣。直庐初仅板屋数间。乾隆初年,今上特命改建瓦屋,然拟旨犹军机大臣之事。

──赵翼《檐曝杂记》卷1《军机处》

军机处有廷寄谕旨,凡机事虑漏泄不便发抄者,则军机大臣面承后撰拟进呈;发出即封入纸函,用办理军机处银印钤之,交兵部加封,发驿驰递。其迟速皆由军机司员判明于函外。曰马上飞递者,不过日行三百里;有紧急则另判日行里数,或四五百里,或六百里,并有六百里加快者。……自有廷寄之例,始密且速矣。

──赵翼《檐曝杂记》卷1《廷寄》


2.课文注释

明朝建立后社会矛盾的尖锐

明朝初建时,沿用宋元的两税法,在全国范围内恢复封建的赋役剥削,但对土地和赋役不均等问题却未及时解决,“力役过繁,赋敛过厚”(《明史·周敬心传》)。而地主阶级由于受到宋元以来不断发展的商品经济的刺激,变得更加贪婪,不仅竞相隐瞒田地,庇荫丁口,逃避国家赋役,向农民转嫁负担,而且大肆兼并土地,不少地方出现了“有田连数万亩”的富户。衙门官吏又承袭元朝官场腐败的恶习,“掌钱谷者出入钱谷,掌刑名者出入刑名”(《明太祖实录》卷190)。因此,在元末农民大起义刚刚结束不久,许多地方的农民又纷起反抗。据统计,明太祖在位的洪武年间(1368~1398年),全国大小武装起义达一百八十余次之多。统治阶级内部也是矛盾重重,争权夺利。丞相胡惟庸毒死了讲过他缺点的太祖谋士刘基,妄图谋杀开国功臣徐达。退居漠北的元朝残余势力,“引弓之士不下百万众”,经常南下骚扰,图谋恢复元朝在中原的统治。倭寇又不时侵扰中国沿海地区,北起辽东,南抵闽越,“无岁不被其害”(《善邻宝国记》)。

三司

明洪武九年(1376年),明太祖废除行中书省,分设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与提刑按察使司,分管一省之行政(包括财政)、军政与司法监察,其长官分别为布政使、都指挥使与按察使。后来,因军事需要,增设总督、巡抚,权位比布政使、都指挥使、按察使高。布政使之职权渐轻,至清代正式定为督、抚的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按察使在清代也同样成为督、抚的属官。清朝在入关前已建立八旗制度,明朝的都指挥使司与都指挥使便随着明朝的灭亡而消亡,未为清朝所继承。

刘基

刘基(1311—1375),字伯温,浙江青田人。元末进士,历任元朝江西、浙江县丞、儒学副提举、元帅府都事等。其间曾组织地主武装,镇压浙东一带的农民起义。后因与当道不合,又遭人排抑,辞官还乡,隐居著述,作《郁离子》《天说》等,伤古悼今,寓言讥世。朱元璋攻占应天、称吴王后,知其富于谋略,以礼延聘。刘基乃入朱元璋麾下,密陈取天下之计,备受重用。明初开国,他历任御史中丞、资善大夫、弘文馆学士,封诚意伯。洪武四年(1371年),左丞相李善长因病致仕后,右丞相徐达又备边北平,朱元璋找刘基商量丞相的人选,问及胡惟庸如何,刘基说他像头小牛犊,用来耕地,非折辕破犁不可。刘基因此得罪胡惟庸,后告老还乡。胡惟庸“挟前撼,使吏讦基”,使其被革去岁禄,并入京请罪。不久,胡惟庸任相,刘基仰天长叹:“使吾言不验,苍生之福也!言而验者,其如苍生何!”遂忧愤成疾,一病不起。朱元璋命胡惟庸派医生望视,医生下毒,刘基服后病情加重,返回老家后死去。

徐达

徐达(1332—1385),濠州(今安徽凤阳人),为朱元璋同乡。元末参加朱元璋起义军,以才勇著称。朱元璋攻灭张士诚,北上灭元,都命他为统领大军的大将军。洪武元年(1368年),他麾师攻克大都(今北京)后,位右丞相,但仍继续在外统兵,平定北方各地。他富于谋略,行军持重有纪律,屡建奇功,封魏国公。胡惟庸曾力图与之结好,徐达鄙薄其为人,未予理睬。胡惟庸又企图收买徐达的守门人福寿,令其谋杀徐达,被福寿告发,未能得逞。

文渊阁

明朝宫内藏书阁名,也为皇帝讲读之所。明太祖始建于南京奉天门东。明成祖迁都北京,又于宫内东庑南建文渊阁,后置大学士。从此,文渊阁成为殿阁大学士的“入直之所”。到嘉靖十六年(1537年)经整修扩建后,正式成为“阁臣办事之所”。

明太祖设置殿阁大学士

明太祖废除丞相,实现了“躬览庶政”的目的,“事皆朝廷总之”,皇权极度膨胀。但庶务丛集,使他忙得不可开交,遇到重大问题又无人商量,他深感“人主以一身统御天下,不可无辅臣”(《明太祖实录》卷133)。于是,又于洪武十三年(1380年)九月设置四辅官,以“佐理赞化”。这些四辅官都是征自民间的老儒,明太祖认为他们忠厚老实,没有政治背景,既可帮助自己治理天下,又不会对皇权构成威胁。但这些老儒,固然忠厚老实,但却“淳朴无他长”,根本没有政治经验,起不到佐理赞化的作用。到洪武十五年(1382年)七月,不得不下令废除四辅官的建制。当年十一月,又仿照宋制设置殿阁大学士以备顾问,任命礼部尚书刘仲质为华盖殿大学士,翰林学士宋讷为文渊阁大学士,检讨吴伯宗为武英殿大学士,典籍吴沉为东阁大学士,又征调老儒鲍恂、余诠等人为文华殿大学士,以辅导太子。不过,为防止他们对皇权构成威胁,明太祖将其品秩仅定为正五品,而且所有的国家大事仍由自己独断专行,殿阁大学士少能参决。殿阁大学士的设置,为后来的内阁制度奠定了基础。

明成祖时内阁制度的确立

建文帝时未设殿阁大学士,而由自己的亲信翰林院官,如翰林侍讲学士方孝孺、太常寺卿兼翰林学士黄子澄等人充当顾问。明成祖时,先后选拔翰林院官员解缙、胡广、杨荣、金幼孜等七人至文渊阁值班,后升胡广、杨荣、金幼孜等人为文渊阁大学士,充当自己的顾问,顾问之职又由翰林院移至内阁。同时,还授予他们参与机务的权力,“每日百官奏事退,内阁臣造扆前密勿谟画,率漏下数十刻,诸六部大政,咸共平章”(《明政统宗》卷70)。杨荣曾记述此事说:“初建内阁于奉天门内,简任翰林之臣七人其中,所职代言,属时更新,凡制诰命令诫敕之文曰夥,而礼典庶政之议,及事之关机密者,咸居焉。”(《明经世文编·御书阁颂序》)尽管此时阁臣的品秩仍是正五品,而且“不置官属,不得专制诸司,诸司奏事,亦不得相关白”,但已基本具备了内阁的职能,明代的内阁制度至此正式确立。

内阁制度的发展

明仁宗、宣宗时,内阁大学士的权位日渐提高。明仁宗即位后,提升东宫旧臣杨士奇为礼部侍郎兼华盖殿大学士,杨荣为太常卿兼谨身殿大学士,杨溥掌弘文阁,未几进太常卿。随后,又进杨士奇为少傅,兼兵部尚书,杨荣为太子少傅兼工部尚书。明宣宗继位后,又进杨荣为少傅,迁杨溥为礼部尚书,仍入值内阁如故。这些加封的职衔,虽然只是一种荣誉性的虚衔,只支俸而不任职事,但其官秩却变成从一品,超过了六部尚书的正二品官阶,从根本上改变了洪武朝以来殿阁大学士低下的政治地位。明宣宗还授予阁臣票拟之权,可对内外臣工的各种奏章拟出处理意见,供皇帝批答时采用。不过,当时的朝位班次,阁臣仍列六部尚书之下。而参与票拟的并不全是阁臣,还有吏部尚书蹇义和户部尚书夏原吉,他们虽不与阁臣职,但被宣宗“赐珊瑚笔格玉砚条旨”(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内阁辅臣表》)。尽管如此,但内阁的权势已可与六部相抗衡。到明英宗时,票拟成为阁臣的专职。此后,票拟专出阁臣,“各衙门章奏皆送阁下票旨,事权所在,其势不得不重”(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7)。六部必须按照内阁票拟的谕旨办事,也就不得不抑承内阁之鼻息了。到嘉靖以后,朝位班次,阁臣已列六部尚书之上。内阁首辅更是权势显赫,像夏言、严嵩由于受到皇帝的宠信,权压六卿,“赫然为真宰相”。

首辅

由于阁臣同时有三五人之多,须有一人总其责,于是便有首辅、次辅之分。首辅何时产生,学术界说法不一,有说始于景泰年间的陈循,又有说是始自天顺年间的李贤。实际上,首辅的形成是一个自然的过程。在内阁刚设立时,阁臣位次的排列就已存在,它是由大学士加官时的差别、入阁的先后与资历以及皇帝的眷注等多种因素决定的。据《明史·宰辅年表》的记载,永乐初年,解缙为阁臣之首,后来解缙降为广西右参政,胡广代其位,再后来胡广死,杨荣代之。天顺年间,李贤被推为吏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掌文渊阁事,《明史·李贤传》载:“天顺之世,李贤为首辅”,这是首辅之称第一次见诸史籍。此后,首辅之称成为一个习见名词,便屡见不鲜了。首辅又称元辅、首揆,其下称次辅、次揆。

议政王大臣会议

努尔哈赤建后金国之初,军国大事都由满洲诸贝勒共同议决。诸贝勒都是努尔哈赤的子侄等宗室贵族。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创建八旗制度后,又置议政大臣五人、理事大臣十人,与诸贝勒每五日朝集一次,协议国政。天命六年(1621年)二月,努尔哈赤命四大和硕贝勒(旗主)按月分值,国中一切机务,俱令值月之和硕贝勒掌握。天命七年三月,又令八大和硕贝勒共议国政。至天聪年间,除宗室贵族中被封为贝勒者充当议政的成员外,八旗总管旗务的固山额真(后定汉名为都统)也兼充议政。崇德元年(1636年),皇太极改国号为清,将原来的旗主全部封王,并令除八旗固山额真继续兼任议政大臣外,每旗另设议政大臣三员。此后,清朝宗室贵族中的王与八旗固山额真、议政大臣共同议政的形式,即称为“议政王大臣会议”,又称“议政王、贝勒、大臣会议”。由于议政大臣“皆以满臣充之”(昭梿《啸亭杂录》卷2),因此实权始终都操纵在满洲贵族手里。更由于“军国机要,主之议政处”(吴振棫《养吉斋丛录》卷4),一些满洲贵族往往借此压制皇权,造成“诸王大臣签议既定,虽至尊无如之何”,因此清初屡屡出现大臣专横擅权的局面。康熙、雍正两朝都曾设尚书的副手,但可直接向皇帝陈奏请旨,从而形成一部多头的局势。在地方,除在布政司(省)之上设总督、巡抚,使布政使成为他们的属官之外,又在省与府之间增设道,使地方行政机构由明代的省、府(直隶州)、县(散州)三级,变为省、道、府(直隶州、直隶厅)、县(散州、散厅)四级。

3.学术观点

关于明清封建专制高度强化的原因

对于明清封建专制高度强化的原因,学术界的看法各异。经过长期的争论,比较多数的观点认为,它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因为中国的封建社会发展到明清时期已经进入晚期阶段,地主阶级的腐朽性以及封建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日益明显地暴露出来,社会矛盾错综复杂,统治很不稳固。而宋元以来地主土地所有制与租佃制的普遍发展,又使地主的身份以及地主与佃户的租佃关系变得很不稳定。中国地主制的封建土地关系,具有土地买卖自由和等级结构不严格的鲜明特点。在我国,历代实行的是官僚政治而非贵族政治,官位是通过考选获致的,因而官宦门第经常处于变动的状态。士族门阀制度瓦解后,世族地主独占高官厚禄的特权已从历史舞台上消失。唐代实行科举制度后,布衣变成官僚的事已屡见不鲜,地主的身份更是经常发生变动。而且我国的土地,很早就可以自由买卖,地主对土地的占有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到了宋代,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日益发展,土地的买卖更加频繁,随着地权的转移,地主身份的变动也更加频繁。由于地主身份的不稳定,他们对佃农的占有也不稳定。宋代以后,随着租佃制的普遍推行,这种不稳定性变得尤其明显。到明清时期,大部分地区的农民不仅有了退佃和离主的自由,而且有了转佃权与永佃权,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大大削弱,地主对佃农的超经济强制相对削弱,行政管理权、诉讼裁决权和军事指挥权与地主土地所有权的分离,即所谓“食土而不临民”的状况更加突显。但是,没有超经济强制,也就没有封建剥削。超经济强制是地主阶级借以实现他们对佃农榨取剩余劳动的必要手段。因此,地主阶级就要求凌驾于整个社会之上的封建政权集中更大的行政、司法和军事权力,对农民实行更加严酷的超经济强制,把农民牢固地束缚在土地之上,以保证他们对农民剩余劳动的榨取。明清封建专制的高度发展,正是适应地主阶级的这种需要而出现的。明太祖有次召见各郡富民时说:“汝等居田里、安享富税者,汝知之乎?……今朕为尔主,立法定制,使富者得以保其富”。这话就道出了封建王朝为地主阶级承担对农民实行超经济强制的职能的奥秘。

4.图画说明

明朝内阁大堂旧址

内阁大堂位于今故宫博物院西南文华殿对面的红墙院内。内阁大堂院内设有汉票签处、满票签处、蒙古堂、满本房、典籍厅、红本库(提本呈皇帝,经批本处朱笔批写于提本面上,就叫红本。)、实录库等机构。清朝规定,凡臣公提本经内阁送到票签处,侍读等详校和拟定处理意见,经大学士审定,呈皇帝批示。

5.参考资料目录

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魏千志:《明清史概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张岂之主编:《中国历史·元明清卷》,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张显清、林金树主编:《明代政治史》(上、下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张德信:《明朝典制》,吉林文史出版社1996年版。

王其榘:《明代内阁制度史》,中华书局1989年版。

谭天星:《明代内阁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

郭松义等:《清朝典制》,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年版。

高翔:《近代的初曙──18世纪中国观念变迁与社会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人民教育出版社:http://www.pep.com.cn

中国历史博物馆:http://www.nmch.gov.cn

中青网史海泛舟:http://www.cycnet.com/history

(陈梧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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