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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苏撒

重生帝国 第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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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4 09: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8楼失语者于2011-01-13 20:29发表的  :
我们看普鲁士德国,1806年,普鲁士遭受耶拿惨败,1807年,被迫签署屈辱的提尔西特和约 ,普鲁士遭受如此大辱,举国悲愤,因此痛下决心进行政治军事改革,解放农奴和建立总参谋部,即是两个标志性事件,改革之后,普鲁士脱胎换骨,不仅迅速从惨败中回复元气,而起更成为了德意志的领袖,具备了统一全德意志的声望和实力。1848年,欧洲革命,普鲁士很快就在政治上做了改革,由君主开明专 制转向君主宪政制度,并订立宪法、建立议会,迅速完成了政治的转型。1870年,色当战役,法国皇帝投降,1871年,《法兰克福条约》签订,普鲁士通过 战胜敌手,为自己洗刷了耻辱,堂堂正正、干干净净的成为了欧洲大国。

拿普鲁士做例子不合适啊。1848年革命普鲁士不过是做做样子,让他组建德意志共和国他也不干。后来更是有俾斯麦这样的“反动派”。

请参考:  普鲁士1850年宪法 http://wiki.lets-study.com/index.php?doc-view-2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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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4 10:27: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对民主制的思考

我一直在思考民主制度是否 是根除腐败的灵丹妙药?此问题困扰在下许久而未得其解,因为普鲁士和德意志第二帝国时期的德国在西方人看来并不属于民主社会制度,但是却创造了及其高效的行政效率,就是民主国家也难以企及,这又如何解释?

普鲁士乃致第二帝国的体制,是法治基础上的君主制,是法治和开明专 zhi的完美结合的体制,所以,既能保持国家的高效率,又能杜绝腐败产生的根源。

所以,在下一直强调法治的优先权,法治先于民主,为了寻找中国的法治传统,在下特别强调先秦时代法家的理论,和三代(夏商周)礼法共用中法的应用。

民主败坏的例子比比皆是,希腊的民主制的没落是有目共睹的;亚洲和拉丁美洲的 民主国家的腐败也是根深蒂固的,制度从来都不是万应灵药,因为制度是人制定的。魏玛共和国曾经创制了一部有史以来最完备的宪法,可是民主的魏玛德国软弱的像个柿子。

德意志第二帝国的制度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集权专 zhi制度,这种制度也不是像很多人设想的那样因为腐败而崩溃的;相反普鲁士乃至以后的第二帝国的国家效率一直高于英美等民主国家,而且在社会公平上做的更到位。

是民主第一还是民生与强国第一?民主的魏玛共和国内不能解决经济危机,防止CCP的崛起;外不能砸碎凡尔赛枷锁,使国家摆脱西方列强的压榨,那么,请问:德国人民要民主何用?民主是为人民和国家的最高利益和福祉服务的,脱离这个前提奢谈什么民主是没有意义的。

索尔仁尼琴首先是 一个爱国主义者,其次才是一个自由民主主义者,当爱国和民主冲突时,也就是所谓民主但卖国的叶利钦时代,索尔仁尼琴选择的是爱国;当民主与爱国相冲突时,即威权压制民主的普京时代,索尔仁尼琴选择的还是爱国,因为他知道:俄罗斯人不适合民主,俄罗斯人只适合做臣民而不是公民!

我们曾经看到,在民主的西班牙,大选中获胜的人民阵线政府给国家带来的是什么?内战!在民主国家菲律宾,民主给菲国带来的是什么?腐败和不能自立。民主只是一种外在制度,它必须和国情与民情结合起来才能产生作用。

任何一个国家,旧的积弊和不良的传统不是一下子就能根除的,而民主也不是立刻就能完全确立的,在一个缺乏民主传统的国家中,民主的建立必须经过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而且是法制在先,强力保障,这样,民主制度才能打好根基。

英国、美国的民主制度之所以能自然的成长、成熟并成功,一个最重要的外部前提是相对安全的国家安全环境,换言之,就是没有强大邻国的威胁,英美两国所处的地理区位可以说是决定性因素。在没有强邻环伺的安全条件下,美国的民主制度得以在国内顺利成长,国内各阶层、各利益团体得以展开自由搏奕, 人民也才能以追求自由和面包为个人的自然权利。

但是,在世界其他地区尤其是欧洲大陆,这种条件是不存在的。因为民族和国家间生存竞争是如此的 激烈,每一个国家或民族首先追求的是整体的自由和独立,之后才能轮到个人的自由,很多时候往往是为了前者的自由而牺牲后者的部分自由。第三帝国不仅追求本国本种族的自由,更进一步追求本国本种族的强大和统治地位,而民主制度恰恰妨碍了这两个目标的实现,因此希特勒摧毁民主制度是可以理解的——可见,民主制 度对国家和种族整体而言并非最好的一种制度。现在,民主的德国承诺放弃奥得——尼斯河以东的所有领土,这对德国和德意志人来说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们只能时间来证明了。

民主制度不利于实现国家的外部战略目标,不利于国家在危机时刻的生存,更不利于实现国家的长远战略目标,这已经 得到了事实的证明,美国的罗斯福四次连任总统并拥有近乎独裁的权力即是最好的例子。而且,在很多时候,为了使国民全力支持战争,民主国家的政府不得不靠欺骗和谎言来达到这一目标,而这又侵犯了公民的知情权,真是绝妙的讽刺,这方面的例子有罗斯福的花园浇水管演说,美国进攻伊拉克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借口等等。

美国很伟大,这点在下承认,但是再伟大的国家也不是自己的祖国,也有其本国的利益,我们应该知道,他的利益和我国的利益是不会完全相同的。

所以,在下主张与美国和平相处,但是要保持我国的独立的外交地位,而且也不应受到美国的金融剥削。

关键是将来中国走哪条道路,如果完全照搬用英美的民主制度,而没有任何制度上的创新的话,中国将永远作小弟。在隋朝我国就发明了三省六部制,与现代的三权分立制原理相同,应该相信国人的创造力,德国的道路也是非常值得我们参考的。

许多人认为美国的民主制度是医治中国的灵丹妙药,在下认为中国应 该找到符合我国民情的国家制度,中山先生就是一个伟大的创见者,他发明的三民主义、五权宪法和五院制政府实在是了不起的成就,其军政、训政和宪政的三阶段过度方案的确有先见之明。

为什么说政治是有钱人玩的? 因为,没钱人的大部分精力和时间,都用在了糊口上,哪有什么余力玩政治?民主国家之所以难以产生对国家负责任的伟大领导人,是由于定期选举的制度造成的,为了拉选票和抬高自己的知名度和民意支持率,必须动用大量的资金进行宣传,资金来自哪里?来自捐助,是无偿捐助吗?商人的习性是投入必有产出,谁也不做赔本的买卖,政治捐助更是如此。

西方式“民主政治”发展有庸俗化的倾向,西方自由主义式的民主已经走向民粹的异化政治发展方向,不负责 任、一心讨好选民,不敢承担责任的政治人物比比皆是,大家只为了短期的政党、个人利益,不惜以整个社会的长远利益为代价,这样下去民主政治的未来实在让人忧 心。

民主国家最主要的问题是党争和个人利益的膨胀所导致的涣散状态,对于像中国这样的个人主义极度发达的东方国 家来说,民主制所导致的党争或利益集团之间的争斗会更激烈,台湾就是一个很好的榜样。所以,在下对民主制不报有太多幻想,倒是对新加坡的威权制很感兴趣,不过新加坡的威权制实际上也是披了民主面纱的精英制,其祖师还是普鲁士乃至第二帝国的开明专 zhi制度。

民主就不应该为分裂分子或势力所利用,像台湾的民进D那样,民主和统一也不应该矛盾,我们要统一下的民主,我们要排除分裂分子下的民主。

到底未来中国实行何种体制,实在是个很大的问题。美国是联邦制的典型国家,俄国则是中央集权制的典型国家,依在下看,中国兼而有之最好。

在华夏核心区内实行联邦制,有利于焕发地方的活力,而且也没有分裂之忧;在边疆少数民族区,实行直辖中央直辖制,可以有效保持国家的领土完整和杜绝分裂 势力的膨胀。

说道治国,我非常欣赏新加坡,李光耀的治国理念、思路、策略,是非常有水平的,李显龙当总理,不也是父承子继,与北韩本质上没有任何的区别吗?

但是,让我们感兴趣的是:为什么美国没有指责新加坡搞独裁、搞封建接班呢?

善政和善治不是没有可能,只不过对执行者的素质要求比较高而已。

从本质上看同样是世袭制,为什么朝鲜和新加坡的差距这么大呢?如果说新加坡实行的是善政和善治,我想,没有多少人会反对吧?我国如果转型为新加坡这种体制,或许,是我国最好的出路。

在下是赞许MZ制度的,而且认为英美的MZ制和普鲁士的国家主义体制有机地结合,才是对中国最有效的政治体制。因为中国人自从儒家独尊以来,经过两千年的人治 社会,理性的成分大大降低,虽然经过现代西方文明的洗礼,但是积重难返,一时还达不到欧美人尤其是日耳曼人的理性程度,所以,在下是主张我国逐步过渡到 MZ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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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4 10:3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四、民主和民生

吃饭和说话并不是对立的,而是先后关系,先吃饭,后说话,而不能先说话,后吃饭。我们看见过许多一辈子不说话的人好好的活着,却从来没有见过半月不吃饭而能活下来的人(除非输入营养液或辟谷)。

在民主国,不是谁掌握食物分配权的问题,而是谁真正掌握政府权力和社会财富的问题,在美国大萧条时期,充分享有说话权力的美国公民,不是照样饿死吗?

还有一点,民主国通过施加痛苦于精神杀人的现象比比皆是,这是一种高明的施虐方式,我早就说过,专 制社会施加痛苦于肉体,民主社会施加痛苦于精神。

只有在最基本层次的需求得到满足后,人类才能转到更高层次的需求上去--说得一点没错。对下层大众来说,衣食住行、养儿育女、教育医疗养老永远都是最重要 也是投入精力最多的事情,说白了,就是一生为金钱而奔忙;而对中上层人士来讲,对智慧、知识和精神自由的渴求往往在其内心中压倒一切,可是,他们却总是忽 略了一件事--那就是支持他们体面生活和解放四肢、留给大脑更多时间的是什么?是金钱和地位。

当我听到许多崇尚西方的所谓体面人士高谈只有自由民主,才是我国的唯一出路时,我感到有些惊讶,看来这些人是从来没有为吃饭而发愁过。如果他们没有体验过农民工的生活,他们是永远不能理解什么是下层劳苦大众的真正需求的。

大众的基本诉求:首先是生存(吃饭),之后才是对公平正义、良好秩序的需求。

所以,我一直强调:生存也就是吃饭,对人来说,永远处于第一位;第二才是对公平正义的需求,其中的公平就包括了自由民主,至于华夏本位主义,那只能占到第三位了。

而即使有了宪政民主,也并不一定能保障个人的幸福,如菲律宾、利比里亚等国。因为宪政民主不等于一国的财富生产力。

国家的富强,才是个人幸福最有力的的保证!科威特的国民,个人非常幸福,但是,招来了伊拉克的入侵,多少人的幸福,一下子灰飞烟灭。

民富国强,是并行不悖的。民富而国不强,人民的幸福,也得不到根本保证,因为这样的国家是“奶牛国家”,会经常被强权国家“挤奶”,这样的国家,比如德 国、日本。

管子云: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要想完好宪政民主,国民过渡到中产,是必要条件(另一个是国民教育)。国民过渡到中产,前提是经济的发展、个人与社会拥有财富的增加。改变社会财富分配方式,需要既得利益阶层的让步和妥协,更重要的 是需要高瞻远瞩和深谋远虑,因为现在不让步,到时候可能是玉石俱焚。

如果既得利益阶层,泯灭民众对公正的渴求,那么,他们就如同 坐在火山口上,是一天也得不到安稳的。

一种新分配模式的建立,是两大阶层最终博弈的结果,要保证这种结果,就需要建立起一种大家 都遵守和奉行的规则,并保证以后不推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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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4 13: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五、宪政和法治
宪政,实际上是法治即以法治国的代名词,只不过现在比较时髦,才这样引用罢了。不过,宪政二字,确实也蕴含深意,因为法治中的法,需要追本溯源,这个源头,即是宪法。

所谓的宪政,通俗地说,是以宪法作为治国的最高指导原则,国家机关所有权力都来源于宪法,社会的所有法律制度,都遵从基本大法宪法,在一个国家中,宪法占据王位,是最高的,没有任何现实事物、任何人或团体,能够凌驾于宪法之上。美国新一届总统宣誓就任,左手按《圣经》,右手按《宪法》,表明了美国人在精神空间里信仰上帝,在物质空间里尊奉宪法。

宪政的精髓在于遵守规则,重在维护程序正义而不是结果正义。民主的本质是自治,自治的本质也是遵守规则,规则的本质是理性,遵从理性和规则,是宪政和民主的前提条件。

宪政是民主得以施行的前提和必要条件,而民主则是宪政得以施行的基础和保证。两者虽然都可以单独施行,却都难以持久,尤其是在民智开放时代,更是如此,两者有机结合、并行不悖,换言之,宪政民主,才是阳光大道。

宪法至上、精英治国、平民监国,是优良政体的基本特征,也是现代化国家的基本特征。

在宪政民主社会里,对公民来说,凡是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可以做的;对官员来说,凡是法律没有授权的,都是不可以做的。

换言之,自由,是法律范围之内的自由,权力,是法律限制下的权力。

不过,这其中的关键是法律,法律是谁制定的,法律又有谁来解释,这才是民主国的要害所在。民主国的法律,是由精英,而不是大众制定的,也是由精英而不是大众,来解释的。这也是为什么在民主国家中,律师这个职业如此吃香的最主要原因。

要想成功实现向宪政民主国家的转型,宪政要先于民主,或者宪政民主齐行并进,二者不可得兼,宁要宪政,不要民主。

民主有两种形式,直接民主制有倒向暴民统治的趋向,间接民主制有倾向政客统治 的趋向,而暴民统治和政客统治,对国家社会来说,都是不幸的。古雅典后期的直接民主制,拉美(东)南亚的间接民主制,即是这两种民主形式的最好例子。

所以,在下说,宁可不要民主,也不能不要宪政!

在现代社会中,宪政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是医治人治国家权大于法这一根本缺陷的唯一药方。

在我国,之所是人治社会,是因为宪法被虚位化,根本没有起其应有的作用,其地位,和日本战国时期的天皇类似。

所以说,如果我国想跟上时代的潮流(这个时代的潮流是民权高于君权),彻底实现现代化国家的转变,就需要把宪法从冷宫里放出来,重新坐到王位上,这样,才能打破变相的宗法分封制,回到法治国家的轨道上来。

宪政民主的本质,是精英民主,精英民主制的前身,是贵族民主制,最好的例子是古罗马共和国。古罗马从共和国到帝国的进化过程,也就是精英/贵族民主制向独裁制的转化过程;现在的美国,是新罗马帝国,美国的总统制,最终的走向,也可能是独裁制,到时候美国就将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帝国。古罗马共和国的马略,可堪比美国的罗斯福。

说道我国宗法分封制和欧洲的封建制,我国的宗法制,与分封制,是两位一体,二者不能割离。我国西周的宗法分封制,和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制,从本质意义上来是,没有任何的区别。

不过,二者的形式和过程,却有着巨大的区别。首先,欧洲的封建制是契约分封制,国王与 诸侯之间通过订立契约,分封领地,明确两者之间的责任和义务;西周则是靠宗法血缘制度,分封领地。简而言之,欧洲的有封建制依据的是“成文法”,西周的封建制(分茅裂土)依据的是“不成文法”(天子代天行权)。

其二,在欧洲的封建时代,教会介入世俗权力,并拥有领地,不受王权的制约,相反,王权受制于教会,因为上帝高于王权,教会是上帝的代言人。而在西周,没有独立的教会,祭司阶层完全转化为太史和太卜并依附于王权,周公制礼,将祖先崇拜的仪式格式化,从而为宗法制打下来基础。从此,祖先崇拜成为信仰的核心,而天地崇拜靠后,信天仰祖变成了仰祖信天。后来,师从周礼的儒家,推崇孝和厚葬,孔子不语怪力乱神,已经完全把天地信仰抛弃了。

西周的宗法制度,到了东周的春秋战国,逐渐趋于瓦解,即孔子所谓的礼崩乐坏,列国为了强国,都重民、亲士、尚贤,重势力/实力而不是虚务/虚言,而后起的秦国,经商鞅变法,干脆只崇军功。为何发生如此变化?时代的变迁使然,民权高于君权(仲大军语),不得不顺势而为也。

现在的中国,权力和财富的结合,是一种变相的宗法分封制,只不过以前的封地,换做了现在的权力机关和国企。

诚心而论,这种变相的宗法分封制,缺乏法理和契约上的依据,是靠权力来维持的,和权力一样,不能持久,也是难以继承的。

实际上,我国法治的优良传统可以远溯到先秦时代,儒生出身的司马迁在《史记 循吏列传第五十九》中,即有石奢纵父而死,楚昭名立。李离过杀而伏剑,晋文以正国法的记载。

因为儒家崇礼轻法,因此,只强调周王 朝礼法治国中的礼,而完全有意忽略了法。幸亏有以管子、韩非为代表的法家的存在,才是我国的法治传统文化,得以继承。

华夏的古人信天仰祖,所谓仰祖,即是遵从祖宗之法,《吕氏春秋•直谏》中有如此记载, “葆申曰:『臣承先王 之令,不敢废也。王不受笞,是废先王之令也。臣宁抵罪于王,毋抵罪于先王。』”其中的先王之令,即祖宗之法也。

华夏先人信天仰祖,遵从祖宗之法,这就表明了华夏先人,是不缺乏法治传统和理性精神的。

后秦时代,我国历代王朝的腐败,儒家文化难脱其罪,因为韩非子早已有言:儒以文乱法!以文乱法的后果是什么?乱政和腐败的盛行!

孔子从政,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以言治罪,诛少正茂,开后世莫须有和文字狱的先河,在孔子心里,哪有法治的观念?!

汉唐时代,杂王道霸道用之,也出了不少精通律令的吏,他们的出身,不是儒生。

儒家的经典,精确的说,儒家编纂的经典中,重点在于说明仁义(礼智信),而不是道法。

只不过,当儒生面对具体的事务之时,不得不依据道法而不是仁义来评判,这是实在是一种不得已的做法。所以说,宋赵普所谓,半部《论语》治天下,腐儒之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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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5 09: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精英血统

第一节 精英

一、精英和大众

精英如何定义?精英是在思想界、知识界、政界、经济界等领域出类拔萃的人,在资本主义产生之前,精英实际上就是贵族的代名词,贵 族的本质是血统,贵族的基础是领地和武功,荣誉是贵族的生命,贵族政体是人类有史以来最成功和保持时间最长的政体。但是,随着资本主义的萌发和技术的进 步,知识技术和金钱逐渐显示出自身巨大的威力,从而缔造了新式的贵族:学家的领地是智慧,资本家和企业家的领地是经济,尤其是后者,通过掌握财富和经济权 力进而直接或间接的左右了政治权力。

现代精英系指经济金融精英(企业家和金融家)与知识技术精英(科学家和专家),我的思路是应该从宗教改革开始,现代精英走上政治舞台并最终完全取代贵 族精英成为政治上的统治势力,是思想文化领域、科学技术领域、社会生产领域发生的一系列革命性变革的最终结果,而这其中在各领域少数的天才创造性精英所起 的作用,真是无法估量,如古登堡、路德、加尔文、卢梭 ......

知识、权力、领地、财富、武功等等,都只不过是精英或贵族得以存在的外部前提,而血统,才是精英贵族的本质,就是在平民化的民主时代,也违背不了这个 规律。举个简单的例子,据说,在中国凡是以前的老革命根据地,经济发展水平都远远落后于所谓解放战争后解放的地区,我给出的解释是:在老根据地,资本家地主富农等精英早已经被清光了,所以,发展后继乏力。

任何一个健全而正常的社会,都会分为精英阶层和大众阶层两大阶层,这两大阶层,是一种共生,而不是对立的关系。在正常状态下,精英阶层掌握社会的大部分权 力并主导社会前进的方向,一般称呼为上层社会,而大众阶层,也就是下层社会了。即使在民主化的今天,这种社会两分现象也没有改变,只不过其中最大的变化是 上下层之间转换交流的速度增大而已,而所谓的中产,不过是升级的下层罢了。

精英和普通民众的关系,就如同植物之于大地、头脑之于身体,二者是紧紧依存密不可分的。缺乏精英贵族,一个社会如同一盘散沙,就象以前的中国那样;缺乏 民众,精英贵族就会如同离地的植物那样枯萎而死。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罗马贵族对平民的最为关键的妥协是在平民威胁离开罗马时实现的。

精英和大众的关系——犹如森林和大地的关系,大地是森林生存生长的根基和营养来源,大众即是精英存在的根基和源泉,在下的意思是不能像马列主义那样认为 划分社会人群为对立的阶级——这纯粹是割裂群体,精英和大众是某种辨证形式的统一体。

如果把大众比作大地,精英比作从大地上长出的森林,森 林的每一颗大树与植物都深深根植于大地之中,精英阶层的每一个人也都应该深深植根于大众之中。树木与植物有枯萎调零 死亡的那一刻,这一刻也正是二者重回大地的过程;伴随着旧的树木与植物的衰亡,大地上还有新的植株的萌芽在生长。如此一来,森林生态和大地就组成了一个循 环而相对自给的生态系统。

同理,大众阶层和精英阶层,组成了社会生态循环系统,二者之间交流的纽带有三条,财富、权力和知识,这 三条纽带,都是双向两通道。再简化一下,用人才代替权力和知识,那么精英和大众、上层和下层之间,是通过财富和人才的双向沟通的四条通道,进行循环的。

这四条通道(财富的上下、与人才的上下通路)中的任何一条堵塞,都会造成整个系统的运转不畅。通路堵塞的越多,系统越不稳定,通道全堵塞, 系统就会崩溃。所以,优秀的社会制度,都会设计好并保障精英和大众之间这四条交流通道的畅通无阻,从而维持了整个社会的动态平衡运转。

我国现在社会的症结在于:

一、财富向上汲取得过多,而向下回馈的过少,换言之,上流财富管道过粗,而下流财富管道过细,导致民众 大地的普遍贫瘠

二、人才上下流动的两条管路近乎僵化,不是在扩充,而是在缩小,就如同得了心脑血管病(硬化收缩)

三、精英阶层价值观的迷失,导致大脑轻度中风,方向感有些把握不定

教育从某种意义上说可分大众教育和精英教育,大学实际上就是精英教育的场所,而所谓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实际上即是大众教育。精英教育和大众教育是相辅相 成的,一个国家永远不可能使自己的国民都成为大学以上的毕业生,但有一个种族接近——犹太人通过精英教育使自己成为了英美的精英阶层,大学就是犹太人的登 天之路,请看看美国名牌大学的犹太学生的比例就能知晓。

注:在欧美,大学/名牌大学毕业,已经成为从政的一个几乎是必备的潜在条 件,完全从贫民中崛起的精英已经是凤毛麟角了。就是在亚洲地区,包括大陆,受过高等教育,也基本上成为从政的硬指标之一。现在的我国,是一个看重文凭和虚 荣的时代,没有文凭的桂冠,在官场,也不好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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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5 10: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民主社会的精英本质
实际上,所谓的选举,只不过把一个人推上了政治前台,他还需要组建自己的班子,来进行施政,之后,才能看到效果。 美国加州州长施瓦辛格,高票当选州长,但是,其政治领域的成就,实在是比不上他在健美和影视领域的成就,这说明施瓦辛格的政治才能(尤其是用人),是非常有限的。

真才实学,不见的非有文凭或学位头衔,不拘一格,才是识人、用人的大道。

所以说,以为民主和选举,就是解决一切社会问题的良方秘药,那纯粹是幼稚的幻想。

选举,只不过是政治精英人才/精英班子,进行替 换/更替的一种法定规则罢了,选举之后,如何施政,才是最重要的。

当然,选举的优点很多,如避免了社会精英集团之间血腥的权力之 争,实现了政治权力的正常更迭,保证了社会的平稳发展,当然还有最大的优点:那就是极大降低了社会变革的成本。

将国家社会比作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公民看作股东的说法,实际上是社会契约论的观点,但正是这种理论,却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因为,在股份公司中,各个股东的话语权和表决权并不是均等的,财力最雄厚的股东,享有最大的权力,金钱越多,越有地位和权力,金钱贵族统治社会,这不是民 主社会的本质吗?

而且,任何公司的运作管理,也从来都不是应用选举制,而是应用任命制,推崇能力至上的精英制,而不是人人平等的民主制。实际上,在民主社会,所谓的候选人/被选举人,从来都是居于少数的,真正操控这个社会运作的,实际上是广大的公务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精英。

当然,政治家,作为国家/社会这艘大船的舵手,其重要性是不言自明的。说白了,选举,不过是更换舵手的游戏。

选举,虽然选的是精英,但是无论是宣传还是口头,都必须把选民和公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从理论和宣传上来说,任何个人和团体,都不能凌驾于人民和国家至上,换言之,说话时都不应该排在人民和国家之前,虽然实际上并非如此,但是为了更加隐秘持久合理地统御大众,是非常有必要这么做的。

西方的上层社会和犹太财阀,作为统治势力,在表面和宣传上,从来不把自己摆上台面,更不会把自己排在人民和国家之前,他们所做的一切,实际上从根本上来说都是为了自己,但是,他们却口口声声都是为了人民和国家,这就是高明的统治,所以说,人家玩的是高级游戏。

西方民主制度的实质,在英美国家,实际上是居少数的精英阶层亦即上层社会掌握大部分权力并制定主要的国内国外政策。我举个例子吧,比如在北大,张维迎说一句话可能比一百个普通北大教授说得话有分量,但这并不否认一百个普通北大教授没有说话的权利;张维迎对北大政策的制定也比一百个普通北大教授有更大的话语权,这就是权力的作用。权利并不等于权力,有权利也并不意味着有权力,在这个世界上,是权力决定一切,是权力制定规则,权力决定命运。

精英制,本质上即是等级制,尤其是在自诩平等西方民主社会,等级制是明显可见的,只不过披上了巧妙的伪装。

西方国家的这种经过精巧伪装的等级制,是非常成功的,西方社会等级制的终极衡量标准,是金钱的多寡,和职业的性质,这两者,决定了一个人处在何种社会等级上面。

为了消泯贫富对立,和保证金钱阶层的地位,西方国家规划了比较完善的社会等级循环机制,并把个人成功归结为个人奋斗的观念,灌输给社会大众,这就使人们各安其位,如有抱负或野心,可以通过自身的超人奋斗,去达致目的。

所谓的现代科举,也就是公务员制度,只适合筛选做事的公务员——社会机器的零部件和螺丝钉,而不适合筛选社会机器的掌舵者。

因为按部就班,不是上帝选择领袖的规则,而按部就班,也出不了合格的领袖。

看透民主社会本质的人,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人都不能免俗,不会不顾及自身的利益,所以大众是不会放弃投票选择权的。

而且,大众会根据自身的利益诉求点的不同,划分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个人的一张选票看似无关重要,但是个人汇集而成的群体的选票,就至关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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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5 20:51: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三、精英的价值和兴衰

人类史,实际上即是精英史——人类那个领域的突破不是精英完成的呢?所谓的大众,只不过充当了精英们的有效工具罢了——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 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大众工具说”是一种高度抽象的概括,虽然每个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和生活,但是都会不由自主的随历史的潮流 而前进。中国古代为什么有圣人,《韩非子.五蠹》解释的非常清楚,假如没有精英的出现,人民仍将生活在蒙昧中。

精英是如何产生的,希腊罗马北欧神话给了我们很好的说明,中国的历史也有类似的说明——如中国先古的精英基本上都是黄帝和炎帝的后裔,这也是汉族之所以自 称炎黄子孙的根本原因。

有关精英的产生,有神创说和自然筛选(自然选择)说两种。早期希腊罗马的英雄,都具有半神半人的血统,英 雄之所以成为精英,是由于神的血统的注入——如赫拉克勒斯;而早期中国的英雄,完全是因为自己的创造力而自然浮出人群——如遂人氏、神农氏等等,这是自然 筛选的成功范例。

至于乱世精英的涌现,纯粹是自然选择的结果——即在相对公平的乱世竞争中,精英人才脱颖而出,最典型的例子如刘邦、刘秀曹操、刘裕等等。

所谓的穷人和富人,不仅是指物质上的富有和贫穷,而且是指精神意志上的富有与贫穷,尤其是后者,比之前者,更重要,也更具有决定意义。这样,富人,就可以理解为贵族精英,而穷人,即可理解为渣滓败类。

在正常的社会中,社会的上层,作为精英贵族阶层,拥有更多的物质财富,还有更多的精神意志财富,但是,当这个社会的上层堕落的时候,虽然仍然坐拥很多的物质财富,但是其精神意志财富,已经丧失殆尽,从精神意志角度来说,已经变为穷人,也就是渣滓败类了。

对拥有这种上层的社会来说,等到了或许是可怕的命运,最有可能发生“僭越”革命,简单地形容即是:富人腐化堕落,穷人趁机崛起;精英贵族沉沦,渣滓败类升起。

不可否认的是,在社会下层,也存在物质上虽然是穷人,但精神意志上富有的富人,即精神贵族,这些精神贵族,才是社会未来的希望,尤其是在发生“僭越”革命的国度,唯有指望这些精神贵族,才能恢复精英贵族统治的优良秩序和良好传统。

这其中,刘邦属于这一类人,拿破仑,也属于这一类人,希氏,亦属于这一类人。

郑重声明:现在公认的所谓精英,在我看来,并不是真正的精英——他们只不过有权有势有钱有名——尸位素餐的伪精英而已,伪精英/小人位高权重、掌控社会的发展权和话语权的结果是:国家和社会的堕落。

当然,话不能说得太绝对,绝对即是走极端,走极端,是危险的。

现在的我国,应该是精英真假混杂、鱼龙混珠、真伪难辨,真货了充斥假货,所以说,如何有效的辨别和区分真正的精英,实在是一项很大的难题。

应用劣币驱逐良币的原理,来分析我国的精英阶层,最恰当不过,伪精英过度泛滥的结果,是真精英逐渐淡出核心舞台,伪精英掌控国家社会发展的命脉,对国家人民来说,是一场前途未卜的灾难。

精英祸国、买办卖国、官僚误国,这些都是伪精英们的杰作,伪精英不除,国无宁日。

如同天使有善良和邪恶(也就是堕落天使即魔鬼)之分一样——精英也分为邪恶精英和高贵精英。优秀的国家/社会,是有高贵精英来掌控的;而堕落邪恶的国 家/社会,则是由邪恶精英来掌控,在我看来,马列二人应该划入邪恶精英之列。

精英的划分标准,在下抽提出五种高贵精神——作为精英贵族的判定坐标,这在高贵精神论中已有说明,其中勇敢和牺牲在下已经论述,至于纯洁、真诚和理性,还远未完工。当然还可以通过以下特征来区分精英贵族:

荣誉——是精英贵族的生命,创造—— 是精英贵族的本质,尚武——是精英贵族的性格,进取——是精英贵族的品质。

精英生命的价值,远大于普通生命的价值!一个普罗米修斯,顶的上千万个默默无稳的普通的生命!这就是大历史观的概念。

千军易得, 一将难求,战国时期赵国以一次换将(赵括代廉颇),坑掉40万战士的生命,国大削,第二次换将(以赵葱代李牧),被斩首10万,亡国。《东周列国志》 第一百六回 王敖反间杀李牧田光刎颈荐荆轲 载,李牧曰:“两军对垒,国家安危,悬于一将,虽有君命,吾不敢从!” 李牧所言,即使对精英价值的最好表白。

从历史的大视野角度来看,普通人的生命价值,怎么能和精英的生命价值相比呢?某些伪历史学家,应用现在的人道观来分析评价历史人物,而不是天道观来分析历史人物,自然会得出虚伪错误的结论!

一个国家的兴盛,主要取决于高贵精英的存在;而一个国家的衰亡,实在是高贵精英没落的结果——世上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邪恶精英脱颖而出)!

春秋时期,晋公子重耳流浪在外十九年,足迹环绕华夏一大圈——应该说是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流亡了。由于身边拥有许多高贵精英人才,晋文公能很快整合晋 国,战败楚国,建立霸权。

殷纣无道,残贤害善,群贤尽去,小人(邪恶精英)当道,遂为姬周取代——亡国之庭无人也。

一个民族或国家内部高贵血统沉沦,低贱血统上升,如果邪恶精英掌权,那将是一国/民族的梦魇——精神和文化上将会荒漠化。

邪恶精英不符合五个条件(不具备五种高贵精神),首先也是最起码的是不符合纯洁的标准,更何况牺牲了——请参考本人的《高贵精神论Ⅲ》。

当然,区分精英,还有血统体貌标准——高贵血统不仅仅在于精神,不过这种标准还需要用科学的方法来制定。

一个种族、一个民族,是否优秀,从现实的角度来说,只能从其外在的表现,或外在成就,来加以衡量。当然,由于人还具有感性的成分,或者说审美观, 所以说,从自身的外在特征或外貌来加以衡量,也是不可或缺的,因为肌体是灵魂和智力的承载体,肌体的强壮高大与否、肌体美观度和协调度,也直接影响到灵魂 与智力发挥的程度和高度。

一个人是不是精英,在现实社会中,一般是以通过个人努力奋斗所达致的个人成功来判定,这一判定标准虽然通俗易懂并为大众接受,但是由于个人成功多受家庭和外部环境的影响(尤其是在特权会中),其中有多少是个人素质和努力的因素,很难判别,所以说,以个人成功来判别精英,会导致很大的误判。

成功的个人,不一定是精英,不成功的个人,不一定不是精英,真正的精英,最终还要落实在血统上。

但是,由于暂时缺乏筛选精英的精确方法,而且精英又是一种动态的概念——因为人是可以上升也是可以堕落的,所以,只能创造一种良好的外部环境,让精英从竞争中脱颖而出,并在竞争中保 持自己的活力。

所以说,我们推崇的是精英,但是我们制定的政策是面对大众的——因为精英就隐藏在大众之中,试想:毛遂如果不自荐,又怎能被发现是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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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6 08:3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四、人类社会的精英本质

利己是所有生物的本能,人类也不例外,不过人类作为群居动物,是需要互利才能生存的,过份利己的行为反而会损害自己的长远生存利益——人们将其冠名为自 私。自私是一种狭隘的爱——那是只爱自己,而无私基本上等同于利人——是将爱分享到别人身上。

自利是一种本能,而无私或利人则是一种理 性,生活在社会中的个人,无时无刻不在用自己的理性来约束自己的本能,所以才维持了社会的稳定。如果有哪一天个人理性的提防崩溃,那么,所谓犯罪的行为就 会发生——所以,从心理学角度来分析犯罪行为,那实在是人类的本能在作怪。

为大众同时也是为自己——因为作为统治者的精英必须在精英阶层和大众阶层的利益博弈中寻找某种平衡,这和古罗马共和国之贵族与平民之间博弈的性质是一样。

精英政治不等于选举政治,精英必须在自己和大众的利益之间谋求一种相对稳定的动态平衡,才能确保国家和社会的稳定。

同时,为了维持精英自身和大众本身正常的“新陈代谢”——这是维护社会生机和活力的必须机制,精英需要有下降通道,大众需要有上升通道。也就是说,上 层没落的精英需要被淘汰为大众,大众中的杰出人才需要上升为精英,这样,在精英和大众之间便形成了一种动态平衡,社会以此为基础维持稳定。

如果精英形成特权阶层,不能淘汰没落精英,同时堵住平民中精英的上升之路,不仅是自断源泉、隔绝自己的新陈代谢系统,更为社会的稳定埋下了隐患。历次的起义或革命的起因,都 无不是因为这个原因:下层精英上升无门,所以铤而走险。

而且,精英之于大众,就如同森林之于大地,森林的生存离不开大地,森林的代谢也离不开大地——精英和大众是不能分裂的,如果二者分离,那就是阶级对立的观点了。

现在的我国社会,即处于这种状态,不仅是“劣币驱逐良币”(伪精英驱逐真精英),而且是劣等精英们形成特权阶层,高踞于大众之上,靠吸食大众的血汗来寄生生存。这一特权阶层,已经日渐蜕变为社会的恶性肿瘤,而不是优秀的大脑。

民主社会确实是公民广泛参与的社会——公民如果不参与,怎么能体现民主呢? 不过,公民的参与仅限于提倡的公共生活,而涉及到自身重大利益的问题——公民参与的程度非常有限,美国宪法的修正案说明了什么呢?公民谋求自己的权利和利 益是如此的不容易(如妇女和黑人的选举权);而所谓的进步:往往是公民经过长时间的抗争,精英阶层略微让步,才得以实现。

然 而,重大的决策权,仍然掌握在精英阶层手里。例如,美国政府救助ATG集团的计划,花了纳税人那么多钱,为什么不举行全民公决——让人民做决定呢?

所以,民主国家,公民是有限参与,是通过所谓自己的代表(代理人)——如选举出来的公务人员进行参与,不过,这种选出来的代表究竟代表谁,就说不清了。

但是,不管这种代理人究竟代表谁的利益,只要人民认为他们代表自己的利益,就行了——毕竟,在民主社会里,公民具有投票选择权。因为每个公民手中的 都有一张选票,投给谁全部由来他自主,这样就给他一种虚幻的选择权。实际上,在民主社会,真正有良知且认清政治本质的人,是不投票的(弃权)——因为他知道,投票对他个人来说没有任何实质的意义。

所以说,民主社会,本质上是精英应用高级谎言来统治的社会,谎言级别越高,社会认同程度越大,社会结构越稳定,客观公正的说,英美的民主社会,处于谎言的最高级别——其地位就和安利的最高级皇冠大使是类似的。

就如同安利让所谓的体面人士人趋之若鹜一样,英美的民主社会普世价值,也吸引了我国无数有普世情怀的文化精英,我国的出国潮绿卡热,已经充分的验证这一点。

不过,说实话,对生活在低级谎言环境下却渴望“精神自由”的文化精英们来说,选择和接受高级谎言,虽然比追求真理稍逊一些,但还是条出路。人们都有这样 的天性:喜欢新的好的,而厌弃坏的旧的。

低级谎言+暴力的统治模式,适用于处于民智不开放精神追求层次不高温饱阶段的国家,如非洲;而不适合民智开放精神追求层次高讲求生活质量的文明社会。说白了,人的智力水平低,爱玩低级游戏;智力水平高,爱玩高级游戏,应用到玩社会游戏上,道理是完全一样的。

每个人都可以认为自己是精英,但必须用自己的表现和成就来证明!因此,社会就需要建立一种相对公正平等的竞争体制——以利于真正精英的脱颖而出,这是在下 精英文化论的本质!

相对公平且拥有浓厚竞争意识的环境,是环境的平等(“发展机会”的平等);对于智慧的渴望和相信知识与努力能 够给与对等的报偿,是追求的平等;精英权贵与平民百姓同桌而坐相距不过几公分,毫无精英与普通人之说 ,是阅读机会的平等。

在西方的民主社会,上述的平等,相对而言,是有一定的保障的。但是,在我们中国,这种平等现在来说还仅仅是奢望。 不过,透过机会的平等,我们看到了什么结果呢?精英之所以能脱颖而出,不就是因为自身天资的优势——能通过平等的环境和公平的竞争,而超越普通大众的吗?

一般而言,我们所说的平等,绝大多数是指起点的平等,终点的平等几乎一定会导致灾难。绝对的平等和平均主义就划等号了——而平均主义实际上是最大的不 平等,因为个人的努力和成就是不同的。

实际上,每个人的起点也是不平等的,因为个人的智商是不同的、个人的家庭乃至社会环境也 不是完全相同的——这也是为什么富者越富、穷者越穷的原因。

英雄或精英的出现,是由于命运的呼吁——上帝认为一个民族在什么时间需要什么英雄,就会适时让精英诞生——在下的天地灵气论有相关解释,但不是全部,因为 天地灵气论第二篇还没有完成。

真正的精英,遵从上苍的意志、服从法律和规则、尊重生命和人权、维护正义和秩序。

任何人类的社会,都是精英领导的社会,只不 过形式和寿命不同罢了。完全封闭的社会,有助于精英阶层的稳定——不为外来势力破坏。

在贵族时代,比如,华夏中国的先秦时代和欧 洲的 中世纪,贵族和大众是有明显分野的——而二者又是互相依存、和睦相处。

商鞅虽主张“以弱去强”,但是军功授爵制度却是培育军事精英的肥沃土壤 ——白起即从一名小兵崛起为一代名将。

尊重个体的价值—— 即是为了精英的涌现和凸出而设立的原则,秦国的军功受爵制——即遵照这一原则。

从某种意义上说,重大的社会变化、历史创造活动,均是精英领导下的公众行为——如英国的清教革命、法国的大革命等等。

一般公 众的行为,可以逐步演化为大众的行为,之后精英即从中崛起,引导公众运动以引发变革。如果缺乏精英的统帅,一般公众的行为一般是无效的。

而缺乏领袖的公众行为,一般都会无果而终——如战后西方国家的左翼运动。

社会的兴衰,不是完全取决于精英偶然出现,而是社会本来就有精英 ——却埋没无闻!一个社会,即是最差劲的社会,都有精英的存在,关键是能不能发现和任 用精英的问题——商纣王、秦二世的时代没有精英?非也,精英都被二者排斥了。

培养、发现、选拔和任用精英的机制,实在仅比拥有精英更重要。就好比,一块土地,不去管理、也不施肥,也许能长出几棵好苗,而假如精心管理、肥沃土壤,则好苗肯定会很多。同样道理适用于一个国家或社会。

至于这些发现和任用精英的机制,该具备什么特征?这些机制该如何(或实际是如何)形成?

相关的理论,在下的《智力空间论——一个国家之实力真正来源》、《论论民主精神和创造性的渊源》与《国家的责任和义务》中已有表述。不过,涉及到具体的操作方法,在下推崇黄老管墨的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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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6 12:57:02 | 显示全部楼层
五、下层精英的崛起

我国传统的知识精英即士大夫阶层(知识分子)有一种自命清高和爱搞圈子的习惯,自命清高使之总是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来“拯救苍生大众”;爱搞圈子,使之排斥非主流自学成才的下层 崛起的知识分子。正是这两种致命的缺陷,不仅使我国的士大夫阶层(知识分子)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更造就了自己的悲剧。

黄巢的诗作《不第后 赋菊》,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 满城尽带黄金甲,表明了对士大夫阶层形成全资对垄断官位的怨气。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则表明了士大夫的清高。

而朱温,这个黄巢手下的叛将,最后帮助黄巢完成了夙愿——白马清流事件,将唐朝士大夫斩杀殆尽,“此辈自谓清流,宜投于黄河,永为浊流”——这是对士大夫的最佳讽刺。

毛 •Z•D作为从下层崛起的天才人物,实在是个 “伟人”,他曾经改变中国社会的整体结构--用翻天覆地形容 也不为过,推背图的上土下日的预言简直是恰如其分,他曾让脑力劳动者--包括地主、资本家和知识分子彻底失去了自己的经济地位和赖以生存工作的条件,而像下层劳动者那样依靠体力为自己谋生存之路,从此中国大陆的精神和文化创造力进入荒漠化状态,可见,贫穷与嫉妒永远是智慧的敌人。

有谁在睡马路的情况下仍在为国家的复兴而思考?有谁忍饥挨饿也要花费仅有的有限金钱去欣赏高雅的艺术?有谁就是宁可吃糠咽菜宁可花费车费也要去书店读书--只因为不花钱 ......

在这里,我想到了德国的元首,他虽然被他的敌人变为恶魔,但是基于“越是被敌人憎恶和痛恨的东西,越是我们最为珍贵和最值得学习的东西”的原理,从另 一种角度来说,他永远让人敬佩,不仅因为他的意志,更因为他的精神、思想和洞察力!

这也许是为什么当代中国为什么有那么多 NAZI迷的原因吧。

当时代需要一个伟人出现时,上帝就会适时给我们创造一个,所以任何一个历史上的大人物的诞生都是历史和时势发展的必然结果,我们不能以伦理道德的标准 对他们进行主观的评价。孙中山、蒋介石、毛•Z•D、邓@xiao@平都是伟人,因为他们都开启了一个时代!

当然,事后评判一个领袖,谁都能办,因为事实已经摆在那里了,说白了,这纯粹属于马后炮,不过,就是放马后炮,历史学家们也是百炮齐发啊。如果 要事先看一个领袖是否有所成就,换言之,要放马前炮,怎么办呢?要这样办:要看他的理想、思想、见识和性格,因为这四者决定他日后的行为!

由于人是肉体和灵魂的二合一的统一体,所以人具有动物的本性(兽性)和神的特性(神性),这也是二合一的统一体。人的性格是基于兽性,而理性则是基于 神性。

一个人的兽性,可体现在他的相貌中,从其相貌中,可以看出他的性格。客观地说,一个人的性格,并不总是体现在一种兽性上, 而往往是二种或多种兽性的结合体。

古罗马独裁者苏拉曾被马基雅维利称作狮子和狐狸的结合体,兼有狮子的勇敢和狐狸的狡猾。苏拉是天才型兽性性格人才的典型代表,而在我国,与之相提并论的,看来只有曹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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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6 17:5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六、最后的精英贵族

麦克阿瑟可以说是贵族军人典型的代表,从他身上,你可以看到美国南方贵族特有的高贵品质,但是贵族特有的缺点在他身上也尽显无遗,麦氏是美军中的贵族,属于稀有动物,他秉承的是南方军队(美国南北战争中的南部联盟)贵族精神的古老传统。

肯尼迪家族,是现代美国的门阀家族——换言之,即所谓现代贵族,自认为拥有高贵的血统,而施瓦辛格,作为平民中崛起的精英——也证明了自己血统的优秀。所 以,肯尼迪家族接受施瓦辛格,正好证明了在下高贵血统之间互相通婚这一贵族制度在现代社会中也是通行的——与我国古代所说的门当户对有异曲同工之妙。

至于对纳粹的看法,我倒是没有那么多偏见,如果让我用一句话来形容纳粹的话,即是:纳粹是高贵而文明的自然人,相对而言了,比较符合本人给出的五种高贵精神。

实际上,德国的总参谋部才是典型的贵族军人集体,也更多的继承了贵族精神的精华,只可惜,二战的失败导致总参谋部的消亡——人类最后的贵族精英团体从此不复存在了,真是令人悲伤之甚!

德国的总参谋部或军官团,从单纯军事水平上来衡量,是绝对优秀的,但是如果说道政治素养,那就差远了。

军人不应该参政,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军人自始至终的职责都是:执行政治家的命令!

按上述原则来分析:二战时期,英美苏三国的军人执行的很好,而德国的军人则令人不敢恭维。

德国的军官团,因为自己的失职,导致一战西线的失败,最后逼迫德皇退位——以此幻想得到协约国的宽大处理,没想到却得到了屈辱的《凡尔赛合约》。

同样,二战时期的德国军官团,再一次幻想单方面与西方媾和,因此制定并实施了暗杀元首的计划——这不仅是对自己誓言的背叛,也是一种短视的行为!

因为有犹太人从中作梗,德国与西方根本没有媾和的可能,只要打起来了——而且是生死的较量,唯有战斗到底,才能赢得敌人的尊敬和相对的宽容!

战争后期,德国军人想法设法向美军投降的结果是:“德国的战俘是缴了械的敌对武装力量。仍旧按敌对武装力量处理。”

德国人民和国家受到的灾难,更不用说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德国军官团难辞其咎!

斯大林是个强者,为了自己意志的绝对执行,有时候不得不牺牲一些无辜的花草——这对办大事的大人物来说,是必须的。

斯大林清洗的结果:即是在战争的最困难时期,也没有高级苏俄将领主动率部投降或谋刺他的事件发生。

希特勒没有清洗的结果:发生了施陶芬贝格事件——之后希才对德军军官团进行了清洗。

西方的民主国,是文官掌兵,军队服从国家而不是个人,从而有效杜绝了军人干政的可能性,而且也并不像宋朝那样严重消弱军队的战斗力,这确是很好的榜样。

二战是希氏挑起的,这只是西方和共产主义国家单方面的认定,二战的爆发有许多错综复杂的原因,将战争的爆发归罪在一个人身上可以减轻许多人的心理负罪感。

希氏很理性,他的目标是理性地实现国家的富强,让德国成为世界一流的强国。如果把国家比作为躯体,那么躯体的强大才是强大的根本,在国际舞台的竞技场 上,大国和小国就如同重量级选手和轻量级选手,再强大的轻量级选手恐怕也不是一般的重量级选手的的对手。那么什么是国家的躯体呢?领土。

这个世界的历史,从某种角度上可以说是种族生存空间的争夺史,请看,中东、蒙古和中亚大草原上更换了多少主人?历来都是征服者占有生存空间,被征服者让出生存空间,美国的建立亦是欧洲的白人掠取北美大陆原来的主人印第安人的生存空间的结果。

善恶本来就是一个主观的、道德的词汇,不同的个人、民族和国家对善恶都有自己的理解和解释,要创造一种全人类公认的善恶标准实在是不可能的事。从来,都是胜利者在谱写历史。将希特勒塑造成魔鬼,这是以西方的善恶标准为坐标的,而西方作为战胜国,享有国际话语权,因此就将自己的善恶标准散布到全世界。

希是不是魔鬼,尚不能盖棺定论,公正的来说:希是一个失败的英雄,他是一个“为了自己和国家与民族的理想,可以完全奉献自己的人”!

人是理性动物,更是感性动物,从另一种角度上说,正是激情和狂热创造了历史。因为激情和狂热是生物体内部生命力爆发的外在标志。要知道,生物体只有处在激情时刻(发情)才能创造生命。即使是理性的思考也需要动力,那也是来自于激情,只不过是将激情的动力加以转化罢了。

民族主义是一个民族具有激情的体现,说明这个民族还有旺盛的生命力,当一个民族完全丧失了民族主义之后,作为民族,他已经进入了生命的暮年。诚然,盲目而极端的民族主义会造成巨大的破坏,一如伊斯兰原教旨主义,但如果用理性来引导和支配民族主义,那么,民族主义将完全成为一种良性发展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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