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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论坛对人身攻击行为的处理方式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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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4 18:3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启蒙论坛从2007年9月底建立到现在,已经三年了。论坛成员来来走走,虽然一直坚持宽容理性的主旨,但无论是历史讨论氛围,还是论坛讨论秩序,都不尽如人意。

尤其是对于从论坛建立之初就坚决反对的漫骂和人身攻击行为,现在是愈演愈烈,严重影响了论坛的讨论氛围和会员间的关系。


论坛的所谓约法,对于人身攻击行为有如下处理规定:

一,严禁对论坛会员使用“五毛”,“网特”,“脑残”,“国粉”,“愤青”,“党爸、党母XX”,“欧美主子XX”,“欧美父母XX”,“洋人买办”等挑衅性质的尖锐词语这些词语,虽然有的不是直接带有侮辱性质的词语,但是,绝对是带有挑衅,讽刺等严重破坏论坛正常讨论环境的词语。

希望各位以后不要再用这些词语。

刑部查处原则,无论是否新人,

第一次发现,论坛小纸条口头警告,并且和谐帖子里的类似词汇;

第二次发现,扣分处理,和谐帖子;

第三次发现,直接删除,刑部通报,再有斑竹们一起决定处理意见。


二,严禁辱骂。严禁任何侮辱人格,侮辱宗教信仰,侮辱民族的话语出现。

处理方法参见补充守则一的处理方法

另外补充一种情况,即如果有会员违背了守则一和二,而且是使用刷屏方式,连续发帖子3-4次,进行辱骂的,斑竹可先行禁言处理,然后通报刑部。



上面的处理方式,效率低下,经常流于扯皮。而对于违规帖子,却缺乏有效处理。导致论坛现在这类行为愈演愈烈,几乎不可收拾。

为了净化论坛,我建议:
重新确立对人身攻击行为和责任人的处罚。

对于违规帖子,一律实行版区屏蔽。
挑起人身攻击的会员,处以三天禁言处罚。
跟帖违规的,每一违规帖处以禁言一天处罚。
禁言处罚由总版,管理员和大法官根据事实做出。

会员义务和操作:
建立人身攻击行为举报专帖。
发现违规行为,请会员及时举报。
版主在自己管理版区,发现违规行为,除了举报之外,应及时屏蔽帖子。
由高管根据举报,从屏蔽的帖子判断违规的责任和处罚。并在举报专贴后进行对会员的禁言处罚说明。

对于之前发生的人身攻击类违规行为,会员既往不咎,帖子一律屏蔽。

上面的处理方式,应该更具操作性和效率,而且版主只拥有屏蔽权力,防止了权力被滥用。

论坛是爱好历史的的朋友理性宽容讨论历史话题的沙龙园地,任何争吵和人身攻击都妨碍这一论坛主旨。所以净化论坛是必须的。会员间有个人恩怨,请用其他的方式去交流沟通,论坛不提供这样的平台。

这个帖子将在版主区的公民大会发布,欢迎讨论。
如无重大异议,在9月27日周一正式对论坛公布。
然后发布人身攻击行为举报专贴。开始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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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4 19: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楼主珀尔修斯之弓于2010-09-24 18:36发表的 关于论坛对人身攻击行为的处理方式的建议 :
挑起人身攻击的会员,处以三天禁言处罚。
.......
那么请问,http://www.qmhistory.cn/read.php ... ge=1&page=4

这76楼的所作所为,应该如何处置[s:2]

而且从他后面和释三昧放的狠话可以看出来,他是蓄谋已久的[s: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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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4 19: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楼(水中花) 的帖子

骂人算个鸡巴,删ip,锁id都没事
对骂是交流,夫妻还打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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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4 19: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对珀弓的以上建议表示衷心拥护 [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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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4 19: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Re:回 1楼(水中花) 的帖子

引用第2楼看客啊于2010-09-24 19:08发表的 回 1楼(水中花) 的帖子 :
骂人算个鸡巴,删ip,锁id都没事
对骂是交流,夫妻还打架呢
上论坛是来找乐子的,不是来找骂的[s:2]

就算是骂也有高低层次之分,一个理应是知识分子混迹的论坛,怎么能容忍脏话连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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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4 19: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Re:回 1楼(水中花) 的帖子

引用第2楼看客啊于2010-09-24 19:08发表的 回 1楼(水中花) 的帖子 :
骂人算个鸡巴,删ip,锁id都没事
对骂是交流,夫妻还打架呢
我强烈地顶你[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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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4 19:40: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感觉,珀弓兄的建议非常实用,对于优化论坛的管理、规范论坛讨论秩序、加强历史讨论氛围,非常有益,不过正如二楼所言,由于商人妇事件处理结果没有下文,论坛管理层的威信还没有挽回来,这时候再出台新的规定,难以服众,有避重就轻之嫌,看来,管理人和做学问是两种不同的领域,学者不适合从政这句话不是没有由来的,道德和功利难以两全,从管理角度来说,正确的选择或许是:功利第一,道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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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4 19:48: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算不算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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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24 19:5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楼水中花于2010-09-24 19:03发表的 :

那么请问,http://www.qmhistory.cn/read.php ... ge=1&page=4

这76楼的所作所为,应该如何处置[s:2]

.......

肯定是要处理的。不过那个帖子属于过往,以屏蔽为主。
在我提出的规章实施之前的问题,去找五木。

其实小花你的标题就是赤裸裸的人身攻击。

骂人傻,骂人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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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9-24 19:58:20 | 显示全部楼层

Re:回 1楼(水中花) 的帖子

引用第2楼看客啊于2010-09-24 19:08发表的 回 1楼(水中花) 的帖子 :
骂人算个鸡巴,删ip,锁id都没事
对骂是交流,夫妻还打架呢

夫妻吵架回家吵去。
愿意对骂交流请用QQ,电话,或者面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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