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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的核心不是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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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2:4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天理是指导社会公共规则,那除了一些自然规律,当然是人们按一定形式约定认可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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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4:58:4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论语  孔子礼数繁多 实在烦人  不过他的君子精神  为人称赞  [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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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1 20: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宋明理学的核心是道家??我晕倒,理学是对佛道二教展开了一种与孟子“辟杨墨”相类似的所谓“辟佛老”的文化攻势,力求解决汉末以来中国社会极为严重的信仰危机和道德危机,当然他也吸收了佛道的思想,但是他已经把佛教对彼岸世界的信仰,转化为对封建道德,封建伦理,封建王权的现世信仰,你要区分开佛道的信仰核心是彼岸世界,而理学的核心仍然没逃过现世的法则-王权,这是理学与佛道根本区别,从未听过理学属于道学范畴,闻所未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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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2 08:4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2楼(唐朝帅的一比) 的帖子

不仅仅是道家,而是禅宗,道教,道家的综合。
道学不是说道家之学,而是天道之学,天道既是天理。

假如真是全盘接受佛道出世的彼岸思想,那也无可厚非。
问题就在于用佛道出世的思考方法得出结论来作为现世儒学的规则。

这种学术虽然比以前的儒学深邃得多,但本身就具有先天的内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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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2 08:4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9楼(暴风影音) 的帖子

理学家是没有限制权力的意识的,至少没有完整的限制权力的思想体系。他们也许会期望用理学礼教来限制和自身集团对立者的权力,有时是皇帝,有时是太监,有时是“奸臣”。

但对于自己和志同道合者,掌握权力却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种权力是决不能被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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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2 08:4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10楼(暴风影音) 的帖子

社会公共规则应该来源于国民社会生活的习惯法。

而理学家的天理,绝大多数都是他们苦读经史,静坐内省悟出来的。
他们是在用自己的思想借为圣人立言而扭曲社会生活的习惯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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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3 11:27:5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有点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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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3 18:33:51 | 显示全部楼层

Re:回 10楼(暴风影音) 的帖子

引用第15楼珀尔修斯之弓于2012-03-22 08:49发表的 回 10楼(暴风影音) 的帖子 :
社会公共规则应该来源于国民社会生活的习惯法。

而理学家的天理,绝大多数都是他们苦读经史,静坐内省悟出来的。
他们是在用自己的思想借为圣人立言而扭曲社会生活的习惯准则。

如果是经,算得上内省。史,不只是理论,算得上历史习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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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3 18:3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陈来的著作我只是电子书里看了个序言的一段,我还没有哪一门学科系统全面了解过,加上自己的一些胡思乱想,或者把序言提取发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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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3 19: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阵翻过胡宝华的《唐代监察制度研究》,他的观点角度好像和你正好相反,先秦时御史只是于管理档案袋子的,对官员资料熟悉,秦汉就管监察了,但是还有皇室私人侦探的性质,兼任负宰相。是皇权监视侵夺相权的一部分,类似现在的监察部也分属两个机构。

但是到了隋朝,消除了皇室私人侦探的性质,成了一个独立的公权机关,而且是独立掌管纠弹了,东汉时尚书台代行部分监察权的情况消失了。

书上还提到就是唐代开始实行风闻言事纠弹的,但是只是为了简化事先的程序,只是废除了预审制,追惩制还是保留的,不是像宋代那样,连追惩都免了。

书中引用了旧唐书《张嘉贞传》中的一段例子:

时突厥九姓新来内附,散居太原以北,嘉贞奏请置军以镇之,于是始于并州置天兵军,以嘉贞为使。六年春,嘉贞又入朝。俄有告其在军奢僭及赃贿者,御史大夫王晙因而劾奏之,按验无状,上将加告者反坐之罪。嘉贞奏曰:“昔者天子听政于上,瞍赋蒙诵,百工谏,庶人谤,而后天子斟酌焉。今反坐此辈,是塞言者之路,则天下之事无由上达。特望免此罪,以广谤诵之道。”从之,遂令减死,自是帝以嘉贞为忠。

我看到这一段就觉得有点像政务操作上的习惯法,好像是参照周厉王的惯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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