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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因为对当今社会的高房价和贫富分化深恶痛绝,从而左转,向毛泽东时代去寻找社会公平。甚至还搬出了李鹏当政时的贫富差距小和社会公平来批判当今社会的弊端。
批判当今社会的贫富两极分化,缺乏社会公平绝大多数人都是支持的,但是小花找错了参照对象。大概作为一个80后,他其实并不真正的了解他没经历过的时代的社会公平的实质。
共和国曾经的社会公平,无论是毛泽东时代,还是李鹏时代,其实质都只有一个---以国家权力作保障的战时配给体制。
这一体制并不是共产主义的专利,古今中外,在面临长期全面战争的情况下,都多有实施。
具体做法就是由国家权力强制低价收购农产品,用国营经济模式全面控制工业生产和物资的交易流通,对所有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实行国家控制。并且向军事倾斜。
对于普通民众的生活资料,也由国家通过票证按照最低生存标准,基本平均的分配给国民,不同职业和人群配给标准略有差异,但基本都处于短缺状态。
毛时代就是通过粮食农产品的统购统销,国营工商企业计划生产和流通,户口票证实现配给,来实现从50年代初到80年代中期的20多年的战时配给体制的。
而整个社会创造的财富和物资,大部分都被拿去用于军事工业和援助亚非拉了。两弹一星,核潜艇,3000架歼6战斗机,上万辆59式坦克,几百万军队,以及每年拿出国民生产总值的6-8%去援助亚非拉。
而李鹏时代,副食品和某些生活用品也实行票证配给,猪肉凭票,食油凭票,火柴受限。社会化的福利保障体制没有建立,而就有的企事业单位福利保障逐渐无法承担重负而日趋崩溃。
小花推崇的毛时代的社会公平,在现代相信没有多少人能够接受,否则可以去移民朝鲜。
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实行战时配给体制的时间都不可能过长,否则必然会导致政权崩溃。
而毛时代则实行了20多近30年。
朝鲜靠着和美韩还处于停战状态,才维持着这种战时配给体制直到今天。而毛时代也只能是危言耸听的渲染“深挖洞,广积粮,备战备荒”“早打,大打,打核战争。”
看看下面这段二战时日本在满洲的配给体制,尤其是在粮食统治配给方面,是不是和共和国的统购统销很相似?
附:
在日伪统治下伪满洲国的配给制度
二战的中国的不幸是与亚洲的侵略策源地的日本为邻,成为最大的受害国。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中国的二战历史从1931年9.18事变开始,是漫长的14年!
9.18后沦陷的东北地区最先领教了日本的粮食掠夺与食品配给,在东北强征粮食
日本帝国主义为满足侵略战争的需要,早在1937年春就由伪“满洲农业政策委员会”决定对稻米、小麦、大豆、棉花等实行“购销”“统制”政策。
次年11月公布了《米谷管理法》,规定以稻米为主的粮食购销、加工等均由伪政府控制。1939年10月又公布《主要特产物专管法》,对油料作物实行垄断,进而又实行了残酷的“粮谷出荷”和“粮食配给”政策。对东北农产品实行全面垄断,强行征收或低价收购农民的粮食,压缩居民粮食销量。“粮谷出荷”(强制征购粮食)就成为套在东北广大农民脖子上的枷锁,给农民带来深重的灾难。
不管农民种植粮食的面积与产量,而是单凭战争需要强行征购,即“战时摊派制”。对农民粮食的掠夺达到了疯狂的程度。
每年春季,伪满总务长官武部六藏都要召集伪省长会议,确定该年度各省粮食的出荷量。他说:“当亲邦进行大东亚圣战的时候,满洲国的主要国策就是竭尽全力增加农产物的生产来支援圣战,这是中央和地方官吏应尽的责任,也是满洲人民应负的义务”,要求“在战时体制下,人民必须忍受一切痛苦,多出一粒粮谷就是增加一粒子弹”。①伪省长为向日本主子邀功请赏争相表忠心,不断追加数码,把灾难强加在广大农民身上。
东北农业同样被纳入掠夺的轨道.为了加速对主要东北农产品的掠夺,日本侵略者先后设立了满洲特产中央会、满洲粮谷株式会社、满洲农产公社、兴农合作社等机构,并实行粮食的强制购销,同时压缩民食,减少供给.每年强制掠夺东北粮食总产量的40%-50%从一九四○年至一九四四年,关东军从东北农民手中强征出荷粮三千六百万吨,其中一千一百三十万吨运回日本。
伪滨江省人口500万,年产粮200—220万吨,但粮食“出荷”就达120万吨。
1942年-1945年,日本侵略者平均每年掠夺653万立方米木材,伪满14年间总计掠夺木材1亿立方米,遭破坏的森林面积达600万公顷.为了满足日本国内和侵略战争的需求,日伪先后设立了满洲采金株式会社、满洲矿业开发株式会社、满洲轻金属株式会社等,对金、铜、铅、铝、锌、镁、锰等进行掠夺性开采.据不完全统计,仅1940年就掠铜1200吨,1937年掠金398?8万克.二·三日本对我资源的掠夺与劳力的榨取九·一八事变之后,日本占领了东北一百三十万平方公里的富饶土地,其后又占我华北、中原、华南大半领土,将我大好河山作为其进一步侵华的军事基地和资源供应基地。在东北,日本占领煤矿四十多处,以及铁矿、金矿、镁矿、油矿等等。在华北、华中、华南,日军控制了几乎所有的工矿企业。以一九四三年一年日本对我国铁砂、生铁、煤炭三种矿产的掠夺量为例,即分别为一千零六十五万吨、一百八十一万吨、五千零七万吨。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四年期间,日本从东北即掠走煤二亿二千三百万吨,生铁一千一百万吨,钢五百八十万吨。
当时东北采用「统制经济」,所有的物资,不论是日本会社,或一般人的物资都是用配给的。大宗粮食则一律送回日本本土,配给制度共分为三级:第一级日本人和台湾人,配给品——米;第二级朝鲜人,配给品——粟;第三级满洲人,配给品——高粱,有时高粱不足,就将豆饼碾碎配给。同样的职务日本人在「满洲国」的薪资约是在日本本土的三倍,当时伪满洲国采取银本位,满币与华北的币值比是一比一,但「满洲国」的物价却比关内来得高。猪肉为每月配给,糖则每年四大节日(春节、清明节、端午节及中秋节)才有配给。平时的配给米一斤是五角左右,但是在战争後期,黑市价则卖到高达一元以上。
随着日本侵华战争的进一步扩大,日本侵略者更加疯狂地掠夺东北的农业资源,全面推行所谓“粮食出荷”制度,日语意思为“出售”,中国人叫“抢粮”。为了最大限度地掠夺粮食,伪满各级统治政权的大小官吏,以及“协和会”“兴农合作社”等组织一起出动。到1945年,农民要交的“出荷粮”竟占总产量的51%,这意味着农民一年收获的粮食在交完“出荷粮”后所剩无几。许多农民连口粮、种子都没有了。伪满”时期,1938年伪满洲国颁布《米谷管理法》实行粮食配给,不允许中国人吃大米,只有日本人能够吃大米,中国人吃大米白面就是“经济犯”。
日本推行新经济政策,把用武力在农村强征的出荷粮(公粮)中的大米、白面、大豆定为甲类,把高粱、玉米、小米等杂粮,定为乙类。
1943年3月30日 伪满兴农部、治安部制定《饭用米谷配给要纲》,实行粮食配给。法律上明确规定,甲类粮(细粮),只供给优秀的大和民族,乙类(粗粮)供给劣等民族(满洲国),在伪满全国实行了粮食配给制度,而在实行配给制的城市里,给日本人发红皮的粮本(通帐),规定红粮证每人每月供应大米、面粉30斤,黄豆10斤,朝鲜族是日本籍的半岛人,可以吃混入大米的小米饭。
伪满给中国人发绿皮粮本,规定每人每月供给高粱米或玉米面24斤和部分杂豆,到后期随着粮食供应的恶化,中国人只能食用由玉米、小米、甚至榆树籽和锯末混合磨成的“协和面,还得半夜三更就去排队。
日本把从农村强征的大米、面粉,除了大批运往日本本土外,就是供应东北的关东军和移民到东北的日本人。大米白面等细粮,成为日本人的专用,严禁中国人食用,发现中国人食大米、白面,就是经济犯,就是在伪满的学校里,一天三顿都是玉米杂粮酱汤为主食。并且随着战局发展,窝头越来越小,学生很难吃饱。
面粉对中国人变成奢侈品,只有在象中秋节这样的传统节日,才能够配给,按人口每人配给一斤面粉一个月饼。伪康德五年(1938年),日伪当局对民族工商业的限制越来越严格,“统制”越来越残酷,点心老号老鼎丰开始走上下坡路。首先是日伪施行原料配给制,老鼎丰每天只能领到配给的一袋面、几斤糖,后来只能配给一点混合面,每天只能用这点原料生产几十斤混合面饼干。老仁义饺子馆和所有的民族资本一样,有过鼎盛时期,此时同样遭受日本帝国主义的残酷经济统制而濒临破产,1941年“七二五”物价停止令后,每月只能领到配给的粮油,这点东西每天卖40斤馅的饺子,10天就可以卖完。为了保住仁义馆的风味,只好忍痛缩短营业时间,一天开馆二、三小时。
今天健在的东北老人回忆:“日本鬼子在东北时,日子过得苦呀!我们只能吃苞米、高粱米。逢年过节,家里弄点吃的,也都是半夜里偷偷吃。有亲戚吃了点大米,回家时坐火车晕了车,吐了出来,被日本人看见,说是中国人吃了大米是经济犯,当时就被抓了起来。后来好像被拉去做了劳工,再也没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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