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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法十三篇》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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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9 10:2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郝进军
内容提要  《兵法十三篇》的哲学思想,属于战国中期的阴阳五行学派。为新兴地主阶级政治利益服务的新兴军事理论,只能在魏国的李悝、秦国的商鞅的变法理论出现后才能产生。《兵法十三篇》的进攻精神,带有鲜明的秦王朝统一战争的时代和国别背景。《兵法十三篇》是吕不韦门客将其整理成书,并编造了“孙武”故事,《兵法十三篇》是周秦文化中“尚武”精神的成果。
关键词    兵法    孙武    先秦    吕不韦门客
北宋以来,《兵法十三篇》成书于何时,学界便争论不休。直到清朝的朴学大师们一番考证,另有上世纪上半叶的钱穆、齐思和等学者的一番深入研究,终于达成了社会共识:《兵法十三篇》成书于战国中晚期。
问题出在一九七二年,山东临沂银雀山西汉墓出土了“孙武”故事竹简,和《兵法十三篇》竹简。本来西汉初期的文物,证明不了春秋末期的人和事,更何况这些竹简在发表时,根据政治需要进行了删节。但是,这批竹简赶上了“评法批儒”“批周公”的运动,政治势力需要一个与孔子活动年代相同,极有影响力的对立面人物。于是乎,“兵圣”必须生活在春秋末期。政治基调先行,已成定论的公案又被翻了过去。回顾一下对“孙武”其人和《兵法十三篇》成书年代的研究历史,可以看出,凡是在功利背景淡薄的社会环境下,理智、平静的研究结果是“否定”。凡是在功利背景浓重的社会环境下,利欲驱动的研究结果是“肯定”。
我们不能因为《兵法十三篇》能在世界上各行业得到承认,就把它的成书年代说得越久远越好,就把并不存在的“孙武”其人说得越伟大越好。
一、《兵法十三篇》的哲学基础
《兵法十三篇•始计第一》开宗明义,以道、天、地、将、法五个要素来分析、预测战争的胜负。又对将领提出了全面的要求:智、信、仁、勇、严,这个要求被曹操称为将领必备的“五德”。《谋攻第三》明确了最高的作战境界是:全国为上,全军为上,全旅为上,全卒为上,全伍为上。同篇又分析道:“故知胜有五。此五者,知胜之道也。”《军形第四》:“兵法:一曰度,二曰量,三曰数,四曰称,五曰胜。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数,数生称,称生胜。”《兵势第五》:“声不过五,五声之变,不可胜听也。色不过五,五色之变,不可胜观也。味不过五,五味之变,不可胜尝也。”《虚实第六》:“故五行无常胜。”《九变第八》:“故将有五危。凡此五者,将之过也,用兵之灾也。覆军杀将,必以五危,不可不察也。”《火攻第十二》:“凡火攻有五”。《用间第十三》:“故用间有五。”因此,《兵法十三篇》的大部分篇章的哲学基础脱离了“五”数,上述这些“五”的内容就不成体系了。先秦兵家著作,这么明确而娴熟地处处以五种因素、五种条件的变化来建立自己理论体系的,这是唯一一家。虽然金、木、水、火、土的说法,在春秋或更早一些的典籍中已经提及了,但能明确五者相生相克的辩证关系,并建立起一套理论体系的,是战国晚期的阴阳五行学派。早于阴阳五行学派而成书的《道德经•道经十二章》认为:“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从金、木、水、火、土的范畴产生,《道德经》“五色”“五音”“五味”的说法,到战国晚期阴阳五行理论的成熟,再到兵学理论中《兵法十三篇》以“五”数建立的理论体系,这是一个完整的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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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9 11:44:38 | 显示全部楼层
然而,极不协调的是,《行军第九》提出了在山地驻扎、作战;在江河地带行军、作战;在沼泽地带行军、作战;在平原地带行军、作战的注意事项,并总结道:“凡此四军之利,黄帝所以胜四帝也。”《地形第十》里提出了六种地形:“凡此六者,地之道也。”接概括了军队失败的六种情况,强调说:“凡此六者,非天地之灾,将之过也……凡此六者,败之道也。”《九地第十一》又不厌其烦地列举了九种地形,以及军队在九种地形上的应变方法,说是“九地之变,屈伸之利,人情之理,不可不察也。”《行军第九》的四种地形,《地形第十》的六种地形,《九地第十一》的九种地形,另外加上《九变第八》的几种地形,大多是重复所指,名称叫法不同罢了。凡是读过《兵法十三篇》的人,在赞叹之余都会产生一个最起码的疑问:《兵法十三篇》对各种地形及应变方法,论述的可谓详尽、透彻,但是,作者对同一类的军事地形学问题,为什么不集中在一篇里面统一论述,反而分散在四篇里面,从而导致一些自相矛盾的说法和名称的不一致呢?一位原始作者能这么零乱地论述一个主题吗?答案是:这三篇兵法的原始作者不是一个人,它取自于不同的兵书,与其它十篇兵法不是同一位作者。更主要的是,这三篇兵法,和其它以“五”数为基础的十篇兵法,不是一个哲学体系。不是说在“五”数的体系里,不能出现其它数字,而是说其它数字的出现,不能破坏“五”数这个基本架构,更不能在“五”数的体系里有意识地出现了“四”数,“六”数和“九”数这几个体系。一个理论中出现这样不一致的情况,只能造成整个系统的混乱。何况《兵法十三篇》里“九天”“九地”“九变”一类“九”的用法,在战国末年的典籍里才开始大量出现。看看屈原的作品,便明白就里。
&[3F&`-j.z国学论坛在“五”数的基础上,《兵法十三篇》里提出了许多对立统一、相互变化的概念,如:奇正、阴阳、众寡、虚实、己彼、动静、速久、快慢、水火、文武、劳佚、乱治、寒暑、险易、远近、广狭、死生、左右、前后、强弱、上下、高低、轻重、进退、贵贱、首尾、利害、敌我、勇怯、方圆、破全等等,几乎俯拾皆是。其中价值最大的是把“奇正”的辩证思想统贯全书。如果没有“奇正”的辩证思维统贯全书,这部兵书就是静态的、有限的;有了“奇正”的辩证思维后,这部兵书总是洋溢着动态的活力,它揭示的真理也具有不受时空限制的无限性,这就是《兵法十三篇》远远高于其它兵法的原因。但是“奇正”范畴在先秦军事思想中是逐步成熟的,决不可能突然就出现了完备而成熟的“奇正”思想。
反映春秋早期军事思想的《司马法•仁本第一》道:“正不获意,则权。”“权”就是变化,不同于“正”的意思。《定爵第三》道:“大小、坚柔、参伍、众寡、凡两,是谓战权。”《司马法》已经在用辩证的哲学思维来分析战争现象。《吴子•治兵第三》:“凡兵战之场,止尸之地,必死则生,幸生则死。”《论将第四》:“总文武者,军之将也。兼刚柔者,兵之事者。理者,治众如治寡。”《吴子》对死生、文武、刚柔、众寡关系的论述也是辩证的。
军事理论家们在辩证思维的道路上探索时,哲学家已经开辟出一个广阔的思维空间,《道德经•德经五十七章》:“以正治国,以奇用兵。”《德经五十八章》:“其无正,正复为奇,善复为妖。”老子认识到了“奇正”互变互生的关系。这一对哲学范畴,不仅能用来思考治国,也能用来思考战争问题。受“以奇用兵”的影响,战国中期的《孙膑兵法•四变》:“远计之有奇、势、巧、权于它。”首次在兵法中明确运用了“奇”的范畴。成书于《孙膑兵法》之后的《尉僚子》,探讨更进一步,《武议第八》:“胜兵似水,夫水,至柔弱者也。三军之众,有所奇正,则天下莫当其战矣。”《勤卒令第十八》:“故正兵贵先,奇兵贵后。”《尉僚子》对辩证思维的运用,比孙膑更全面了,它为先秦军事理论跃上新的高峰,奠定了基础。无独有偶,军事家们还在初步探讨“奇正”的运用时,战国末期的荀子在《王制篇》里说:“以类行杂,以一行万;始则终,终则始,若环之无端也。”做为思想家、政治家,荀子谈的是“始终”,若是阴阳五行学派,“始终”就是“阴阳”,若是军事理论家,“始终”就是“奇正”,它们的关系就象玉环一样,相辅相成,没有穷尽。《兵法十三篇•兵势第五》:“三军之众,可使必受敌而无败者,奇正是也。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故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河。战势不过奇正,奇正之变,不可胜穷也。奇正相生,如循环之端,孰能穷之哉?”《兵法十三篇》把“奇正”的辩证法,运用到了极致,融汇诸家,集众所长,用“奇正”引领军事理论中的众多范畴,可说是提其纲,而挈其领。
《兵法十三篇》的哲学基础是阴阳五行学说,阴阳五行学说又和《道德经》的哲学紧密联系,《道德经》的哲学又与《易经》的辩证哲学思想有关。中国古典军事哲学的特色是“奇正”。什么是“奇正”?“奇正”就是阴阳!一部《易经》,博大精深,变化万千,包罗万象,这么庞大、复杂的体系,就是由最简单的阳爻“——”和阴爻“――”,既矛盾又统一的变化关系而产生的。普通人通过卦象占卜吉凶福祸;哲学家通过《易经》看到了世道更替、乱治终始;军事家通过《易经》看到了“奇正”相生,胜败之理。
《兵法十三篇》通篇都洋溢着战国晚期产生的阴阳五行学派的哲学思想。《始计第一》《作战第二》《谋攻第三》《军形第四》《兵势第五》《虚实第六》《军争第七》《九变第八》《火攻第十二》《用间第十三》这十篇兵法的编者,能娴熟地掌握、运用战国中晚期的哲学思想,他以阴阳五行哲学作为自己理论的哲学架构,把散见于各家兵法中的点滴精华,深刻发掘,扩而展之,融汇于一个哲学系统中,所以才能总结出至今仍熠熠生辉的军事哲理。《行军第九》《地形第十》《九地第十一》这三篇的编者,在“阴阳”“奇正”的基础上,显然对原作者的整体哲学思想了解不透彻,编写时间也不容许编者再从容整理,以至这三篇与前面那十篇在“数”的系统上发生冲突,很不协调。就象高锷续写的《红楼梦》后四十回,在众多“续梦”、“补梦”里算是皎皎者了,但他写的后四十回,与曹雪芹写的前八十回,在精神哲学、主导思想、总体构思方面的差别,如同《兵法十三篇》中那十篇与那三篇的关系一样。
综上所述,《兵法十三篇》到底是产生于《司马法》和《吴子》之间的春秋末期,还是产生于先秦兵法的高潮末期——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前,其结论不言自明。分析《兵法十三篇》的哲学思想,对确定这部兵书的产生时间,有决定意义。如果这部兵书产生于春秋末期,那么,它的作者首先会在哲学方面有较大作为,而不是仅仅成为一个伟大的军事理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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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9 11:46:14 | 显示全部楼层
二、两种理论产生的逻辑顺序
稍有社会科学常识的人都知道,一种新兴的军事理论,一定是为某种明确的政治目的、政治理论服务的;反过来说,一种新兴的政治势力、政治理论,也必然需要有一种新兴的军事理论来为之服务。
克劳塞维茨生活在近代欧洲大变革、大动荡的时代。他后来能成为普鲁士军事改革派的核心人物之一,并写出充满新精神的《战争论》,是因为他对封建君主政体极为厌恶,向往德意志统一的共和制。所以,克劳塞维茨的军事理论,产生于封建社会向资主义社会过渡的时期,有着非常明显的服务于新兴资产阶级利益的政治目的。
一八二三年美国总统门罗提出了保护美国利益、并以对外扩张为本质的“门罗主义”。海军军官马汉在一八九0年写出了《海制权对1600——1783年历史的影响》一书。书中的基本观点是:为了美国的经济利益,就要把“门罗主义”从陆地推行到海洋,摒弃落后的“大陆主义”政策。马汉的“海权论”给美国海军定下的目标是:大力加强海军力量,使海军能在海上击败任何敢于挑战的敌人,使国家免于战争,御敌于国土之外。
外国是这样,中国也不例外。“十月革命”一声炮响,中国人民接受了马列主义的阶级斗争理论。毛泽东同志首先把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建立起一套符合中国革命的政治理论,然后才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军事理论。这种军事理论确立的战略、战术思想,完全是为实现这种革命理论的政治目标服务的。
由此可以得出一个结论:一种新兴的政治理论必定产生在前,为实现这个政治理论所确定的政治目标而服务的新兴军事理论,必定产生在后。社会的发展规律,决定了二者的关系只能如此,而不是相反。
春秋时期,大国间的争霸战争,包括吴王阖庐、伍子胥领导的破楚之战,目的还不是封建制的兼并战争,也不是由新兴地方阶级利益推动的扩张战争。破楚之战百余年后,战国各诸侯国国君开始主动寻求变法。魏文侯任用李悝于公元前四0六年,从经济、政治方面开始全面改革。李悝的政治理论著作《法经》强调实行法治,以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私有财产。李悝在魏国政治上变法成功,年轻的军事家吴起来到魏国,在魏国对外领土扩张中大显身手。战国时的“农战”政策、军功奖励,导致许多立功的士兵、军官获得土地,成为新兴的中、小地主。吴起及其后人,就因军功获得二十万亩土地的奖励。可想而知,吴起手下的军官和士兵获得土地,成为新地主的不在少数。这种因战争而产生的新经济现象,是春秋争霸战争,包括破楚战争所没有的。反映吴起军事思想的《吴子》一书,继承了春秋早期的兵书《司马法》中的合理成份,摒弃了“大败不诛”等愚蠢成份,尤其强调严刑赏、论功劳的军功制度。两书之间的继承、发展关系,非常明显。吴起和《吴子》,为魏国的政治改革理论,作了军事上的注解。
公元前三五九年和公元前三五0年,秦孝公任用商鞅主持了两次变法,秦国的各项变法措施,比其它各国的改革、变法,更全面、更彻底、也更巩固。《商君书》表述了商鞅的政治理论和经济、军事主张,他的军事主张和军事实践比吴起更进一步,完全不受“仁、义、礼、信”的道德约束,崇尚“诡道”“诈谋”,为了取胜,不择手段。《史记•商君列传第八》载:“卫鞅既破魏还,秦封之于商十五邑,号为商君。”在秦国统一全国的战争中,因军功获得土地而成为中小地主的军官和士兵,为数更多。
吴起和商鞅的事例说明,战国时的战争属于新兴地主阶级的“农战”性质,战争的目的是消灭敌国,扩充土地。强国不再想当“霸主”,而想当有名有实的“帝王”。从这时起,到秦始皇统一中国的不到二百年的时间里,是中国古代军事理论百花齐放的时期。据《汉书•艺文志》记载,西汉初年“张良、韩信序次兵法”,共得一百八十二家。这些兵书各有精华,大多成书于战国中、后期。我们把李悝和商鞅主张的政治理论,和吴起、商鞅的军事理论、军事实践作为检测的尺度(因为这些人在理论、实践的真实性上都无可争议),就可以再次验证我们的结论:只有在新兴的政治理论已经产生的基础上,新兴的军事理论才可能产生。《兵法十三篇》只能成书于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理论产生之后,即李悝变法和商鞅变法之后,而不是更早。如果为新兴地主阶级政治利益服务的《兵法十三篇》,成书于新兴地主阶级政治理论尚不明晰的春秋末期,那么,它的作者首先会成为一个政治理论家,而不是仅成为一个军事理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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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9 11:47: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先秦兵书与《兵法十三篇》的关系
《司马法•仁本第一》道:“古者逐奔不过百步,纵绥不过三舍,是以明其礼也;不穷不能,而哀怜伤痛,是以明其仁也;成列而鼓,是以明其信也;争义不争利,是以明其义也;又能舍服,是以明其勇也;知终知始,是以明其智也。”《吴子•图国第一》道:“是以圣人绥之以道,理之以义,动之以礼,抚之以仁。此四德者,修之则兴,废之则衰。”《吴子》论战,在《司马法》的基础上,增加了“道”的因素。《孙膑兵法•纂卒》道:“恒胜有五:得主专制,胜。知道,胜。得众,胜。左右和,胜。量敌计险,胜。”《八阵》论将:“知道者,上知天之道,下知地之理,内得其民之心,外知敌之情,阵则知八阵之经,见胜而战,弗见而诤。此王者之将也。”孙膑在《吴子》的基础上,论战论将,把“道”放在重要位置,而把道德的因素全部删去了。《尉僚子•战威第四》道:“凡兵有以道胜,有以威胜,有以力胜……刑未加,兵未接,而所以夺敌者五:  一曰庙胜之论,二曰受命之论,三曰逾垠之论,四曰深沟高垒之论,五曰举阵加刑之论……古者率民,必先礼信而后爵禄,先廉耻而后刑罚,先亲爱而后律其身。”《尉僚子》在赞同《吴子》《孙膑兵法》中“道”的观点时,认识到若象孙膑那样,完全排除“礼信”“廉耻”“亲爱”这些道德约束,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军阀主义倾象。若此,军队会变的贪暴、无信,将领则会变的无耻、不忠。
人们都说《道德经》是一部哲学著作,其实《道德经》中的权变和军事思想很全面,可以纠正军事理论家的偏颇。《道德经•道经二十五》:“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兵法十三篇•始计第一》:“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将者,智、信、仁、勇、严也。”论战论将如此简明,哲学家的智慧,开启了军事理论家的思维。《兵法十三篇》的作者对《道德经》可以说融会贯通了,“四大”之一的:“人”,就是“将”,而“法”又是“人”来制定,“人”来执行。所以,论战有五,人居其二焉。《兵法十三篇》论战论将,大气包举,一网收尽,是先秦兵法的集大成者。北宋梅尧臣认为《兵法十三篇》是出自战国“相倾之说”,岂止是相倾,简直是倾尽先秦所有兵法。以后中国人论战论将,都没有超出《兵法十三篇》的范围,这是一座难以逾越的高峰。这座高峰以先秦众多兵法为基础,耸立于战国末年方显其高。
进攻与防守是战争最基本的表现形式。战国时各家兵法,对进攻与防守的论述都较为均衡,防守方面从阵型排列、筑垒工事,到地形的利用﹑长短兵器的配置,应有尽有。《兵法十三篇》对防守问题只有几句话,一带而过,显得过于单薄。它通篇着重于为“客”的攻战,欠缺为“主”的守战,这种进攻、进攻、再进攻的主导倾象,又与在具体问题上处处洋溢着的辩证思想不协调。《作战第二》道:“夫钝兵挫锐,屈力殚货,则诸侯乘其弊而起。”在外久战,弊端多多。同篇又道:“国之贫于师者远输。故智将务食于敌。”异地进攻,后勤运输是个极大的负担。《谋攻第三》强调:“必以全争于天下。”注意:作者把战争的目标定位在“天下”,而不是“破楚”或“争霸”的低层次目标上。《九变第八》:“是故屈诸侯者以害,役诸侯者以业,趋诸侯者以利。”《九地第十一》:“并敌一向,千里杀将,是谓巧能成事。”“信已之私,威加于敌,故其城可拔,其国可隳。”“帅与之深入诸侯之地,而发其机”“乘人之不及,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也。”“凡为客之道,深则专,浅则散,去国越境而师者。”《火攻第十二》:“故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用间第十三》:“凡兴师十万,出征千里……相守数年,以争一日之胜。”“凡军之所欲击,城之所欲攻”从这种气吞万里,进攻战主导倾象来分析,其成书年代、国别背景不难确定。
据《史记•秦本纪》载,从秦惠文王七年,到秦始皇统一中国的九十多年里,秦国对外发生战争九十余次,其中只有四次为多国部队“合纵”攻秦,其余全是秦国主动出兵,在远离本土的异国进行的进攻战,几乎年年打仗,年年进攻。其中有万人以上斩杀结果的十六次,最残酷的当数秦昭襄王十四年,进攻韩、魏联军于伊阙,“斩首二十四万。”三十三年,“击芒卯华阳,破之,斩首十五万。”四十七年,进攻上党,赵卒“四十余万尽杀之。”秦始皇十三年,攻赵,“杀赵将扈辄,斩首十万。”还有许多战争,规模也很大,但没有记载斩杀结果。秦国推广“农战”政策,根据战斗中砍下敌人脑袋的多少,确定给官兵以爵位或土地等奖励。这种长期的进攻战略,长期的残忍杀戮,“虎狼之秦”“暴秦”的威风令敌手不寒而栗。在强大实力的威慑下,才能产生“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理论。《兵法十三篇》浩浩荡荡的进攻精神,和骊山秦兵马俑军阵体现出来的不可一世的气势又是多么一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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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9 11:4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兵法十三篇》与先秦兵法的另一个显著区别是:对后勤保障的重视,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先秦其它兵法,谈及后勤保障总是一语带过,反映出本土、短期、防守作战的特色。《兵法十三篇•始计第一》在论述了取胜的要素后,在《作战第二》里不是接着论述如何去打胜仗,反而通篇大论特论起后勤运输和军事经济学问题。论证之后意犹未尽,《军争第七》又强调:“是故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九地第十一》提醒客地作战的将领:“重地则掠。主人不克,掠于饶野,三军足食。重地,吾将继其食。”客地进攻,要随时“因粮于敌”,减轻国家负担和运输压力。《用间第十三》最后又告诫道:“凡兴师十万,出征千里,百姓之费,公家之奉,日费千金,内外骚动,怠于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万家。相守数年,以争一日之胜。”成年累月,道路上都是大规模向前方运输军用物资的人流、车马,都是奔赴前方作战和撤回后方休整的部队。这种情况必须以国家实力为保证,同时要有非常必要的利益驱动机制,和严厉的法律约束机制。除了秦国无休止的进攻战,强大的实力,“农战”奖励机制和严刑峻法外,哪个国家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兵法十三篇》的后勤保障理论所达到的高度,至今仍令人佩服,它留给我们的战争背景和后勤供应背景,对我们确定这部兵书的写作时间,有重要意义。
在战争中使用间谍,人们也经历了从个别到一般,从偶然到必然,从局部到系统的发展过程。《司马法•定爵第三》:“凡战,间远观迩。”对远敌用间谍,对近敌多观察。《吴子•论将第四》:“善行间谍。”《尉僚子•原官第十》:“游说间谍无自入。”上述兵法只是提到了间谍的问题,却没有认识到间谍在整个战争中的巨大潜能,更没有想要建立起一套间谍理论。《兵法十三篇》把战争中的间谍,单独作为一个篇章来论述,其理论的透彻、全面,至今无出其右者。如果不是年年打仗,有大量使用间谍的实践,就不可能建立这样的理论。《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述了大梁人尉僚,建议秦始皇不惜重金,在敌国大量培养内间,从内部瓦解敌军,以减少秦军在统一战争中的损失。事实证明,秦国在本土周边扩张和统一天下这两个战争阶段,经常使用间谍,都取得了不小的成效。所以,秦国具备产生间谍理论的条件。山东临沂银雀山出土的《兵法十三篇•用间第十三》竹简中,在“昔殷之兴也,伊挚在夏;周之兴也,吕牙在商。”的后面,紧接一句是“燕之兴也,苏秦在齐。”国内有孙武论者不是平心静气地、冷静客观地审视文物证据,而是想当然地一挥手“那是后人画蛇添足。”若不带偏见地分析,从上下文意,语法格式,到行文语气看,伊挚、吕牙、苏秦一以贯之,有古代的例子,有当时的事实。这枚竹简给我们留下一个铁证,战国末期的原作者在写《用间》一文时,并不想为子虚先生——“孙武”脸上贴金,那是后来的造假者张冠李戴。如果在研究问题之前,已经“主题先行”了,有再多的论据,出土再多的文物,也不会得到“学者”们的承认。
西汉初期,张良、韩信整理过的先秦兵法共一百八十二家,这些兵法大部分都失传了。这些兵法若能流传下来,《兵法十三篇》从中吸取、继承的脉络就一清二楚了,“孙武”故事也就成为无稽之谈了。即使是保存到现在的少数先秦兵法,仍然能证明这点。《孙膑兵法•黄帝伐赤帝》全篇论述了黄帝在四个地点、四种地形战胜了四帝,取胜后又采取了与民休养生息的政策。《兵法十三篇•行军第九》在论述完不同地形的作战要领后,举例证明道:“凡此四军之利,黄帝所以胜四帝也。”取用了这关键的一句话,《黄帝伐赤帝》的要点已无,确无流传的必要了。孔子推崇的是周文王、周武王,儒家的反对派墨子则盛赞大禹。孟子为批评墨家学派,就大力鼓吹尧舜。后期的道家则后来居上,极力吹捧黄帝。战国时成书越晚,其推崇的先王年代越早,从这些典籍中提到的先王,就可判定成书年代。研究先秦文化的学者们,对此早有定论。我们研究《兵法十三篇》成书年代时,完全可以据此得出合理的结论。《孙膑兵法•四变》道:“涂有所不由,军有所不击,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争,君令有所不受。”接下来,全篇把这五句话分为五个小专题,专门展开论述。《兵法十三篇•九变第八》的编者,用孙膑的题目“四变”吧,有抄袭之嫌,不用吧,这个“变”字用得特别好,于是就“九变”起来。内容是穿靴戴帽,核心是把孙膑的这几句名言穿插进去,却把孙膑论述这几句话的内容统统删去。《四变》的精髓被《九变》吸取,孙膑成了“孙武”的牺牲品。若不是《孙膑兵法》重见天日,我们根本不可能知道《九变》里这几句话的出处。奇怪的是,《孙膑兵法》出土这么多年,我们竟视若无睹,无人敢公正地说,起码上述两处是孙膑对他“曾祖父”的贡献。由此可知,《兵法十三篇》的伟大,是先秦众多兵法精华“贡献”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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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9 11:52: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我们所能见到的有限的先秦兵法资料看,先秦兵法里处处可见朴素状态的《兵法十三篇》,《兵法十三篇》里处处可见提炼后的先秦兵法。如果春秋末年融汇百家的《兵法十三篇》就已成书,那么,战国时一百多家兵书的作者,为什么不直接引用《兵法十三篇》里那么精萃的军事格言,反而把那么凝炼的军事哲理稀释成长篇散句呢?答案只能是:先秦众多兵法产生在前,《兵法十三篇》产生在后。这才是中国古代军事理论从朴素到精典,从初级到高级,合乎逻辑的发展结果。
四、《兵法十三篇》的准确成书时间
了解了秦国的统一战争后,我们还会产生一个问题:为什么战国时的兵书大都成书于山东六国,却不见秦国人写的兵书呢?难道秦国那么频繁、那么大规模的进攻作战,都不需要兵法来指导吗?秦国那么多的名将,都是些头脑简单,只会斩首的武夫吗?其实《兵法十三篇》就是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们把眼界放开阔些,就可以看出,春秋战国时的治国文化大致可分为两类:文治与武功。文治一类被孔子在齐鲁大地发扬光大,武功一类被秦王朝发挥到极致。秦王朝的尚武精神,及儒家“五经”“六艺”都奠基于关中沃土——周王朝的文化之中。只是短命的秦王朝,文化资料大多被毁,以致后人只知秦朝将领勇猛嗜杀,却不知他们对军事理论学养深厚。例如《战国策》最后一篇记录白起论战道:“引兵深入,多倍城邑,发梁焚舟以专民心,掠于郊野以足军食。以军中为家,将帅为父母,不约而亲,不谋而信。专军并锐,触魏之不意。……皆计利形势,自然之理。”对不利的战斗白起分析道:“挑其军战,必不肯出;围其国都,必不可克;攻其列城,必未可拔;掠其郊野,必无所得;兵出无功,诸侯生心,外救必至……破国不可复完,死卒不可复生。愿大王察之。”白起为了说服秦昭王,不引经据典地“兵法曰”等等,而是谈出了自己的作战心得。白起的这些作战心得,被后人吸收进《兵法十三篇》里,这是无庸置疑。
秦国多年杀伐征战,武功卓著而文化贫乏,“吕不韦乃使其客人人著所闻。”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前约十几年,《吕氏春秋》一书成,这部杂取百家的著作,保留了先秦文化的真实风貌,对先秦诸学派的代表人物有一个明确的概括,也是中国政治上走向大一统之前,学术思想走向大一统的前期准备。《吕氏春秋•不二篇》道:“老聃贵柔,孔子贵仁,墨翟贵兼,关尹贵清,子列子贵虚,陈骈贵齐,阳生贵己,孙膑贵势,王寥贵先,儿良贵后,此十人者,皆天下之豪士也。”从春秋末期到战国末斯的近三百年里,学界十大家,兵家占三:孙膑、王寥、儿良。那么,号称“兵圣”的兵家鼻祖——“孙武“及《兵法十三篇》,在《不二篇》的作者眼里,竟无一点地位。无论从哪个方面分析,《兵法十三篇》都应高踞先秦兵法榜首的位置,这除了说明《兵法十三篇》当时还未成书外,还能说明什么呢?
吕不韦的另一个门客写的《尚德篇》道:“阖庐之教,孙吴之兵。”作者偷梁换柱,把孙膑之后,诸子常说的“孙吴”之“孙膑”,用“阖庐之教”来过渡,悄悄引到了破楚战争中并不存在的“孙武“身上。二千多年的迷团,二千多年的“孙吴”原意的置换,原来是从这时开始的。合理的事实是:秦王朝(或吕不韦)嫌将领们携带的各家兵法过于繁杂,就命一个颇有哲学功底,熟悉各家兵法,笔下文彩又出色的人,把众多的兵法精华连缀成篇。其中也编入了白起、王剪等秦国将领的兵法和作战心得。对布阵方法、防守方法、练兵方法、奖惩方法﹑宿营方法、尖兵警戒、典章律令、信号标志、行伍编制等条例、条令、操典一类其它兵法极为重视,但却容易随时间发展而改进的东西,一律不取,只取那些反映进攻作战规律、战争本质、不易因时间变化而落后的语句或段落,辑成一册,它的名称应叫《秦兵法xx篇》。这位编者完成了十篇,其它人又编写了三篇。《尚德篇》的作者不仅知道这件事的整个过程,而且“孙武”故事的依据《吴问》、斩美姬等故事的出笼,恐怕也与他有关系。编出的“孙武”故事和《兵法十三篇》,赶上吕不韦事件,不久是“焚书坑儒”,再不久又是秦灭汉兴的大动乱,待平定下来时,真象难考,假人假事便堂而皇之起来,连司马迁也被蒙蔽了。
如若不信,请反思一下:从破楚之战到秦王朝统一六国止的近三百年间,竟无一个明确的证据来证明在这期间有一部兵书叫《孙子兵法》。成书于战国晚期楚国的《鶡冠子•武灵王篇》:“武灵王问庞焕曰:‘ 寡人闻飞语流传曰: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胜,善之善者也。’”两相比较,“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威慑理论,是从“不战而胜”的朴素思想里发展出来的。如果《鶡冠子》的作者读过《兵法十三篇》,他明确地用:“孙子曰”或“兵法曰”,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更有说服力。但作者却明确用“飞语流传曰”云云,证明这句话在战国频繁的战争中,早已成为“常言道”“俗语说”一类到处流传,人人明白的道理。先秦兵法﹑战国诸子﹑《战国策》中这一类的军事格言很多。经《兵法十三篇》点石成金后,都以理论精华的面目而出现。一九八三年湖北江陵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出土的竹简《盖庐》(由文物出版社2001年11月出版),对吴国破楚入郢一战,印象至深,故这套军事理论全借阖庐和伍子胥的口讲出来。全篇没有涉及“孙武”和《兵法十三篇》一个字,这不能不使人发问:“孙武”用《兵法十三篇》来指导破楚之战,这部兵法又流传了几百年之久,果真如此,楚地西汉墓兵书尤应敬重“兵圣”和“兵经”才是,“圣”而且“经”,却无一字,其可信乎?
清代学者姚鼎先生在《惜抱轩集•读孙子》一文中说:“是书所言,皆战国事耳。其用兵法,乃秦人以虏使民法也。”此真知灼见,二百年来,竟无人认同,殊为可惜。
山东临沂银雀山和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都出土了孙武故事和《兵法十三篇》汉简,一东一西的中心点正是秦王朝的本土——关中平原。《史记》载刘邦入咸阳,萧何把秦国的各种典籍﹑图书资料都收藏起来。到韩信作战时,引用的“兵法曰”大多是《兵法十三篇》里的原话,到这时《兵法十三篇》才正式登上历史舞台。
战国末年,《吕氏春秋》,包举诸子;《秦兵法十三篇》,囊括兵家;秦始皇帝,一统天下。是“秦”之冠,就不应“孙”戴,该叫《秦兵法十三篇》,就不能叫《孙子兵法十三篇》。
孔夫子认为:周文王、周武王﹑周公旦的治国理念是“一张一驰”。实际上,东鲁主文,子不言兵;西秦尚武,秦无仁义;各执周文化之一端,故不长久。植根于周秦文化沃土之中的西汉王朝,经黄老哲学过渡,才在“独尊儒术”的名义下,两脉合一,文武兼备,张驰有道。中肯地说,一千多年的中国文化,完全得益于周文化之精髓。而二千多年的中国兵学文化,被秦王朝发展到高峰后,后人只能望峰兴叹。
   
前代诸多研究先秦文化的学者们,其研究成果应该是我们研究先秦军事思想发展史的基础,如:罗根泽先生在《战国前无私家著作说》一文中,早已证明了私人著述出于战国以后;钱穆先生在《<周官>著作时代考》中证明了“五帝”的说法,产生于战国晚期。这些学术大家的观点早已被学界视为定论,为什么在先秦兵法的研究中,这些定论就无效了。
对《兵法十三篇》产生年代的研究﹑界定,已经影响到先秦哲学发展史﹑先秦散文发展史﹑先秦军事理论发展史﹑先秦汉语发展史的研究,如果继续以回避的态度对待《兵法十三篇》和先秦文化的关系,就会使我们陷入无法自圆其说的矛盾境地。
《兵法十三篇》的产生年代之谜,只是周秦文化留给我们众多文化之谜中的一个。它之所以成为谜,有古人的原因,但更多的原因还在于我们自己。时至今日,我们仍在大谈特谈春秋末年“孙武”写成《兵法十三篇》云云,若吕不韦的门客地下有知,一定窃喜:“二千余年,天下学人,尽入吾毂之中矣。”
(原文刊载于《秦陵秦俑研究动态》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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