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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府、政党、人民和议会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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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8 21:3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政府、政党、人民、人民代表大会(议会)之间的关系:
1、我们居住的小区——谓之国家;
2、我们小区的物业管理机构——谓之政府;
3、当下负责物业管理机构事务的物业公司——谓之执政党;
4、正在积极竞争上岗的物业公司——谓之在野党;
5、小区里的全体住户(又称业主)——谓之人民;
6、小区全体业主投票选举的若干个业主成立的业主委员会——谓之人民代表大会(议会)。

1、平民百姓买套房子很不容易,所以觉得所居住的小区不好,想换也不易。因为但凡是换大概都是想换个更好环境、服务更优的小区,那就要增加经济负担。但理论上每一个小区业主都有权随时卖房、换小区。如果有人换了,该小区其他业主不得以其不爱小区为由指责、谩骂。
2、有的朋友也许居住或者了解有些过渡房,是属于单位分配的。由于既无物业,原单位也不管,小区状况堪忧。看来向文明小区看齐的话,还是需要一个专职的部门机构来打理的。
3、曾经居住过传统单位住房的人都深有体会,原先单位管理职工宿舍很差劲的。因为都姓公,一切都变了味儿。甭说自己家住的房子出了问题很难处理,就是宿舍里的卫生环境都是很容易“脏乱差”的。个人可以随意搭建小棚存放煤、白菜、杂物等。
    一切还是有个条理,责权分明比较好,于是咱也引进了“物业公司”...说实话,刚开始的物业公司(其实现在很多还是如此)属于独霸小区开展业务。并没有象大家想象的如同西方社会的住宅小区里的物业公司那样。有很多住户是很失望的,以为所谓物业公司还不如以前的公家管呢!
    后来连同人家的竞争机制一并引进的小区彻底改变了这一局面。才让耳塞目遮的小居民们知道这才是真正的现代小区、文明小区的发展方向!小区管理步入正轨,多亏这竞争机制给了我们小区业主选择物业公司的权力!这下子,谁来了也不敢胡来啦!都得乖乖按条规办理,认认真真、规规矩矩为全体小区业主服务!干得不好年底结算工钱时候可要惨啦!甚至得卷铺盖走人!
4、有了这良好的竞争机制。原先肆意妄为的物业汲取了深刻的教训!知道要想吃这碗饭,就得首先端正态度。知道这糊口钱是谁给的,谁是他们的主子,他们是谁的仆人。仆人就要有仆人的样子!洗心革面之后,竞争机制下的小区业主们为这些曾经的“被淘汰物业”敞开了真诚的大门。
5、以前的住户都是各个单位的职工,他们所住的房子都是各个单位的宿舍。房子都不是自己的,所以从根本上是无权“吆三喝四”地要求单位这样那样改善居住环境的。
   自从住房私有化之后,这一局面被彻底颠覆。住在一个小区里的居民们可以根据自己“业主”的身份要求被聘请来管理小区的物业公司按大家的意志和要求来改变、改善小区环境啦!这才真正体现了“居民当家做主”的“乌托邦”精神啊!
6、小区居住的人很多,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工作生活一大摊子事儿。就算都是没事儿人,几百号、几千号人一起去和物业公司对话、问责,恐怕一天啥也干不成。商量了一下,咱在小区所有业主里选举几个正直可靠、沟通能力和责任心强,有一定闲时间能监督、协助物业公司处理小区内事务的人士,让他们代为处理各项事务。于是,业主委员会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对小区全体业主负责,每一个小区业主都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来质询小区内的事务,或要求业主委员会出面帮助协调业主与物业公司各个部门之间的事务。

    以上为本人总结之五大概念及其关系。何时受何人之启发,有此形象比喻和定位,已经记不清楚。今日看韩寒博客又提到“物业公司”的比喻,突然想把自己的这个登出来,欢迎大家讨论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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