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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专 制的两层含义,兼谈税收与宪政民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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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8 20:5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主与专 制的两层含义

最近读了讲宋明皇权的几篇文章,民主与专 制这一对反义词的不同含义再一次萦绕在我心头。长期以来,我就隐约感觉到,这一对词组在不同的语境下有着迥异的含义,却时常被人混为一谈。该是澄清一下的时候了。

第一种含义,作为政治制度,民主指的是全体人民为公益掌握国家政权的政体,具体为自原始部落民主,古代希腊罗马城邦民主,中世纪等级代议制民主直到近现代西方宪政民主一脉相承的一整套体制,文化和学说。专 制则是一个人或少数人为私利把持国家政权的政体,包括古典古代的僭主政体,近代的绝对主义,现代的极权主义,威权主义以及东方专 制主义等。在政治学上,我们主要从这个含义上讨论这一对概念。

第二种含义,即从字面意义上理解的“作风”的民主与专 制(独裁)。这里专 制独裁指的是领导者独断专行,肆意妄为,听不进别人意见。民主则是指与此相反的领导作风,如善于纳谏,少数服从多数,广开言路,用协商说服的办法解决问题,管理下属。我们大多数人日常生活中主要使用这一含义。

打个比方,一个老板可能作风很民主,善于听取员工意见,不一意孤行,按大多数人的意愿办,也可能大权独揽,说一不二,下属只能绝对服从执行其命令,而没有参与影响决策的权利。这两种管理方式其实各有利弊,下属当然喜欢“民主”的上司,但未必能带来高效率和高收益。如果以第一种含义来说,则“民主”指的是公司产权大家人人有份,老板只是大家雇来打理共同资产的掌柜而已;“专 制”指的是公司归老板一人所有,大家都只是为老板的钱包打工。

显然,对民主政体和民主作风,专 制政体和专 制作风不加区别的话,会造成很多逻辑上的混乱。比如美国总统林肯就是一个作风专 制的人,经常力排众议,固执己见;但从政治上说,他又毫无疑问是伟大的民主捍卫者。他所阐释的美国立国基础就是“民有、民治、民享”。如果单从“作风”层面去理解“民主”与“专制”的话,那么中国历史上没有几个皇帝是真正专 制独裁的,即乾纲独断如朱元璋、雍正者身边还聚集了一批大学士、军机大臣等“机要秘书”来给他出谋划策,好集思广益,作出正确的决策,否则他们就坐不稳江山。大多数昏君、庸君更是把日常政务都交给了权臣、太监,自己嘛事不管,躲在后宫一味享乐。而且为了防止臣下独擅权柄,还规定执政大臣必须集体合议,严禁独谋独断,并设立言官去监督制约他们。现代的军阀窃权,党国制里,领导人需要一个庞大的智囊团和广泛的信息来源,以保证科学决策,更不能实行专 制独裁作风了。你能想象希特勒完全不听取军队将领的意见而独立指挥战争吗?你能想象斯大林没有统计学家、经济学家的帮助能编制出五年计划吗?

那我们又凭什么将古代君主制和现代党国制冠以“专 制”之名呢?这就用的上公司产权的那个比方了。黄宗羲《原君》里说,三代以后的君主都是“视天下为莫大之产业,传之子孙,受享无穷······以君为主,天下为客,凡天下之无地而得安宁者,为君也”,把江山社稷当成自己的私产,剥削奴役天下百姓以肥己,而不是说君主在日常政务中独断专行。当然也有一心以为自己在造福人民反倒给人民带来灾祸的专 制者,如波尔布特者流。其共同特点是,排斥人民大众对政治的参与权和决定权,为个人或小集团私利而不是公共利益而把持政权。

为了进一步理解这一问题,我们把传统帝国分成君主,官僚集团和人民三个部分,前两者共同构成政府,或曰统治集团。江山在法理上是归皇帝老子一人所有的,但是他不可能以一己之力统治天下人民,必然要雇佣大批官僚代理人,通过他们来实现对人民的统治,做为回报,官僚集团分得俸禄,特权和黑色、灰色收入,剩下的才能归皇帝所有。羊毛出在羊身上,皇帝和官僚集团的收入归根到底都是来自人民百姓的产品剩余。人民只有纳粮当差的义务,没有丝毫权利。有人会说,科举制度不是给很多下层平民以参政权了吗?别忘了,范进之类的平民知识分子一旦中举做官就脱离了人民群众,而成为官僚集团的一员,亦即从被吃者变成吃人者。现代的代议制民主中,选举产生的政务官和议员都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为选民服务,本质上是人民的打工仔而已。帝国制度下,官僚集团则是皇帝的打工仔,如果把皇帝比作牧场主,则官僚就是牧羊犬,人民是羊群,人民和统治集团是隶属关系。

封建制度下则比较复杂,君主和人民之间夹着一个贵族集团而不是官僚集团。一方面,他们拥有财产权势,在领地上有独立的行政司法权,相对平民来说是统治者和剥削者。但是他们跟君主的关系又不是雇佣关系,他们也是君主的“民”。在中世纪,农奴当然没有丝毫政治权利,只有贵族有权参政。当君主逐渐建立起一套简陋的官僚行政体系时,他们也成了被统治者。他们不能容忍君主及官吏对他们的专 制统治,利用手里的权势和财富千方百计削弱,制约君权,建立议会,规定王在法下,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后来市民乡绅也参加进来,有了议政权。在英国,贵族逐渐资产阶级化,代资产阶级出面架空了王权,建立了君主立宪制。在法国,贵族逐渐依附于王权而官僚化,结果大革命将君主和贵族一起推翻。所以,英国人在议会里通过法律手段约束王权,建立责任内阁,实现君主立宪,跟朝鲜李朝两班官僚架空国王实行“势道政治”不可同日而语。前者把国家政权“大众化”“公有化”了,后者不过是职业经理人欺负老板昏庸暗弱,搞“内部人控制”“管理层收购”而已,老百姓没有得到一点好处,反倒因为官僚集团没有王权监督,益发胡作非为,鱼肉人民,把国家民族日益带入绝境。那些迷信明朝文官集团“架空”了皇帝从而实现了有中国特色的“君主立宪”的明粉们该醒醒了。

有一个现象表面上似乎与此矛盾,那就是随着时代的进步,越是民主,富裕的国家,税率越高,政府财政收入占GDP比例越大,如西方发达国家一般都达30-50%,甚至60-70%,换言之,政府把大部分社会生产剩余都拿走了。相比之下,古代的专 制帝国反而似乎轻徭薄赋,藏富于民,人民的负担比较低。西汉有所谓“三十税一”,“十五税一”,黄仁宇称“明朝的税收水平过低”。同一时代,清朝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多次襡免钱粮,人口翻了几番,财政收入却没有明显增长;日本德川幕府却实行40-60%的高税率,以养活将军、大名和武士,而使农民常年半饥半饱;明治维新后实行“地税改正”,税率也仍达三分之一强,靠剥夺农民积累了工业化、现代化所需的巨额资金。如果将税收视为政府对人民财产的无偿剥夺的话,则当今的瑞典政府比人类历史上的大多数政权都更加专 制,国民收入的三分之二都叫政府拿去了,还让不让人活?

当然,没有人会认为瑞典政府会比掌控大量石油财富、因而税率极低的海湾君主国更专 制。因为瑞典政府把财政收入的60%以上都通过转移支付还给了人民,而且向穷人倾斜,劫富济贫,降低了基尼系数,防止了两极分化。剩下的钱也不能乱花,因为瑞典政府还得向人民提供“公共产品”。除了普通国家的行政管理、国防支出外,瑞典政府还把大量,资金投入到科教文卫,社会福利保障上面,是真正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如果瑞典国王拿着纳税人的钱养三宫六院,瑞典首相也挥霍公款吃喝玩乐,瑞典人民肯定要上街骂娘了。事实上税率最高的北欧诸国政府同时也是世界上公认最清廉高效的政府。而专 制政权虽然表面上税率极低,统治集团暗地里靠“潜规则”剥削人民的财富却十倍百倍于账面上的税收,而且更重要的是,没有向人民提供多少像样的“公共产品”,财政收入都被皇帝和官僚收归私囊,从而导致更高的基尼系数,更剧烈的两极分化,而人民却缺乏基本的福利保障。税收实质上是纳税人花钱购买政府的公共产品,绝不是真正“无偿”的。政府收了纳税人的钱而不办正事,就像商店收了消费者的钱却提供假冒伪劣商品或者干脆不提供商品,不是流氓土匪又是什么?近代英国、荷兰等殖民国家用税收建立起一只强大的海军,以炮舰打开了东方市场建立了殖民地,从而给纳税人带来当初上交的税收丰厚的多的利益,对纳税人来说岂不是一笔一本万利的买卖?相比明永乐帝一边花费巨资派郑和下西洋宣扬天朝神威,一边却继续厉行海禁,强令海外侨民归国,更别提为纳税人利益搞殖民扩张了,明朝的纳税人没得一点好处,反而因此饥寒交迫妻离子散,难道不是比窦娥还冤的冤大头?

当我们在新闻上看到某某外国政府首脑大谈减税计划的时候不要忘了,这不是他一个人就能说了算的,税率,征收时间和征收方法的变动都需要议会批准或授权。起源于1215年《自由大宪章》的“无代表权不纳税”“非议会通过政府无征税权”被陈独秀视为民主政治的基本要素。(遗憾的是,中国的税则变动从来由国务院甚至国家税务总局自行决定,无须人大同意。所以中国普通百姓对这一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原理极其陌生)人民及其代表立法机关对税收的同意权不仅仅是为了防止政府强奸民意横征暴敛,更重要的是由此确立起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共财政制度,以及人民有权通过自由和公正的选举选择公共产品的提供者——执政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基本政治原则。基于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宪政原则以及自愿交易等价交换的市场经济原则,税收作为政府对私有财产的合法剥夺,必须经过人民授权的立法机关的批准,并保证最终花在人民身上。凡是不承认这一原则而恣意征税剥民,不提供合格的公共产品却侵犯人民的自由权利,不允许人民在自己和反对派之间作出选择而企图永远霸占政权的执政者,就可以定性为专 制独裁,无论他的工作作风是较为“民主”还是较为“专 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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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8 21:24:1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代的代议制民主中,选举产生的政务官和议员都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为选民服务,本质上是人民的打工仔而已。

这个才是现代文明的精华


我们一直问,为什么大陆的官员不能让心里揣着老百姓,无论什么事都把领导栽培、党的关怀培养,放在嘴边


原因就是,他们不是民众选出来的,而是领导赏识的,是党给的官位。

这个才是问题的核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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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8 21:3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代表权不纳税”“非议会通过政府无征税权”
基于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宪政原则以及自愿交易等价交换的市场经济原则,税收作为政府对私有财产的合法剥夺,必须经过人民授权的立法机关的批准,并保证最终花在人民身上。凡是不承认这一原则而恣意征税剥民,不提供合格的公共产品却侵犯人民的自由权利,不允许人民在自己和反对派之间作出选择而企图永远霸占政权的执政者,就可以定性为专 制独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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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8 21:4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我说科举制度非但不是古代中国民主平等的表现,反而是皇权专制的主要手段.在一个没有真正的世袭贵族的君主国中,必然实行暴君之下人人平等的普遍奴隶制.大众民主与独夫专政之间,有时只有一步之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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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8 21:5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基雅维利早就看出了没有世袭贵族只有职业官僚的帝国制度同贵族掌权的封建制度的鲜明差异:
有些人在考虑保有一个新获得的国家而存在的困难时,可能会感到奇怪:为什么亚历山大大帝[1]在几年间变成了亚洲的主宰,而且在他还没有完全征服亚洲的时候就死了,这样一来,全国发生叛乱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了,可是亚历山大的后继者们却继续保住江山,而且除了由于他们自己的野心在他们当中出现困难之外[2],他们并没有遭遇到其他困难。对此,我回答说:有史以来的君主国都是用两种不同的方法统治的:一种是由一位君主以及一群臣仆统治——后者是承蒙君主的恩宠和钦许,作为大臣辅助君主统治王国;另一种是由君主和诸侯统治——后者拥有那种地位并不是由于君主的恩宠而是由于古老的世系得来的。这种诸侯拥有他们自己的国家和自己的臣民。这些臣民把诸侯奉为主子,而且对他们有着自然的爱戴。至于那些由一位君主及其臣仆统治的国家,对他们的君主就更加尊敬了,因为人们认为在全国只有他是至尊无上的。如果他们服从其他任何人,他们只是把此人看作是代理人和官员,对他并不特别爱戴。
  在我们的时代里,关于这两种不同政体的例子就是土耳其皇帝和法兰西国王。土耳其皇帝的君主国是由一位主子统治的,其余的人都是他的臣仆。土耳其皇帝把他的王国划分为若干“州”[3],他派遣各种行政官员到那里去,并且可以随心所欲地调动或者撤换他们。但是法兰西国王却处在古来就有的一大群贵族当中,这些贵族又为他们的臣民所公认和爱戴,这些贵族又都拥有各自的特权。国王除非自己冒险行事,否则是不能够剥夺这些特权的。因此,一个人如果考察这两个国家,就会认识到要占领土耳其皇帝的国家是困难的,但是如果一旦予以征服,保有这个国家却是很容易的。反之,事实证明:从某些方面来说,占领法兰西这个国家是比较容易的,而要保有它却是困难的。
  占领土耳其皇帝的王国之所以困难,其原因在于入侵者不可能由王国的王侯们招唤进来,也不能够指望倚靠皇帝周围的人们叛变使其谋划获得便利。这是基于上述的理由,因为他们全是君主的奴隶和奴才,要收买他们是很困难的;而且即使把他们收买了,也不能够指望从他们那里得到多大好处,因为他们不能够牵着人民跟随他们,其理由已如上述。因此,向土耳其进攻的人必须想到:他将会遇到一个团结一致的国家,他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而不是依靠别人的叛乱。但是如果一旦征服了土耳其皇帝,并且把他打得一败涂地以致不能够重振旗鼓,那么除了君主的家族之外便没有什么可怕的人了。而君主的家族被灭绝之后,由于其他的人们原来都没有得到人民的信赖,因此再没有什么可怕的人了;而且因为征服者在自己取得胜利之前并不曾依靠他们,从而其后也不需要害怕他们。
  在那些象法国那样统治的王国里,情况就恰好相反:因为在那里常常有不满份子和希望变革的人,如果你把这个王国的某些贵族争取过来,就很容易侵入那里。由于上述理由,这些人会为你的入侵开路,使你轻而易举地取得胜利。但是如果以后想要保有这个国家,你就会遇到无限的困难,它来自那些曾经帮助你的人们和你已经打败的人们。你只是消灭了君主的家族,那是不够的,因为残存的贵族将成为新变革的首领。而且,由于你既不能使他们心满意足,又不能灭绝他们,因此,当他们的时机一旦到来的时候,你就会失去这个国家。
  现在,如果你考察一下大流士政府的性质,你就会察觉它同土耳其皇帝的王国相似;因此,亚历山大大帝首先必须把大流士完全打垮,并且从他手中把土地夺取过来。在赢得这样的胜利之后,大流士死了[4],亚历山大大帝终于牢固地占有这个国家就是由于上述的理由。而且,假如亚历山大的后继者们团结一致的话,他们本来能够牢牢地并且安逸地享有这个国家,如果不是由于他们自己引起骚乱,那个王国是不会发生其他骚乱的。
  但是,那些象法国这样组织的国家,可就不能这样平稳地被占有了。在西班牙,法国和希腊之所以屡次发生反罗马人的叛乱,就是因为在这些国家里面有无数的小王国。当他们的记忆尚未消失的时候,罗马人总是不能够稳然占有其地的。但是,一旦由于罗马帝国的权力和统治的长久性使他们的记忆烟消云散的时候,罗马人就成为这些地区牢固的占有者。后来,当罗马人之间发生内战的时候,他们当中的每一个人由于各自在这个国家的某一部分已经树立了权威,他就能够使那里的人们追随自己。而且由于以前的主子的家族已经灭绝,除了罗马人之外,再没有其他人获得承认了。
  因此,当我们考虑到这一切事情的时候,对于下述情况便不会感到惊讶:亚历山大保持亚洲的领土颇为容易;而别的人,象皮尔罗[5]以及许多人,保全所获得的地方却有困难,这并不是由于胜利者的能力有大有小,而是由于被征服者的情况有所不同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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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亚历山大大帝(Alessandro Magno),指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在位是公元前336—323),通过战争控制整个希腊后;于公元前335年东征波斯,战败大流士三世;南侵埃及,建亚历山大城;远征北印度,公元前325年从印度败退;死于巴比伦。
  [2]亚历山大大帝死后,其继承人为瓜分帝国内讧,经常进行斗争。
  [3]“州”(“sangiaccati”)来自土耳其语“旗”(“sangiaq”),是土耳其行政区域,类似现代的省分,此名称沿用至1921年。
  [4]大流士(Dario)指波斯国王大流士三世(Dario Ⅲ,在位是公元前337—330),又名科多曼诺(Codomanno),一再被马其顿的亚历山大的远征军战败,公元前331年全军覆没,大流士逃脱,后被自己的州长杀害。
  [5]皮尔罗(Pirro,公元前318(?)—272年),古希腊埃皮罗国王(redell' Epiro),以军事天才见称,在公元前279年曾以沉重损失为代价打败罗马军队,侵占西西里和南意。公元前275年终被罗马人战败,公元前272年在希腊作战阵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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