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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特科三种营救成员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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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8 21:4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第一次国共内战期间,在上海等地经常有中共地下党的成员被国民政府捕获。当时一般的地下党被捕后,上级通过民间组织进行营救。遇有中共中央级的人物被逮捕的时候,就由中央特科(中共的特工机关)负责解救。
    解救的办法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办法,当被逮捕的成员未暴露在中共内的实际身份时,中央特科采取公开聘请律师出面辩护的方法,合法、和平地解救。在中央特科特一科的直接关系下有两位上海律师,一位是潘震亚,他是法学教授兼办律师事务,十分同情中共,只要中央特科有所求,他必应,从不附带任何条件。另一位是费国禧律师,中央特科请他出面辩护,仍得花点钱。这是常用的一种捞人办法。如1929年11月17日任弼时在上海被国民政府逮捕,化名彭德生,暂时没有暴露身份。11月19日,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堂开庭审判。中央特科请潘震亚出庭辩护,据理相驳于法官,以至宣布休庭。12月22日第二次开庭,法院没有从任弼时的嘴里得到任何情况,也没有任何证据,最后只是按了一个“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对他判刑40天。3天以后,12月25日,租界洋人过圣诞节时,任弼时即被减刑释放。
    第二种办法,寻找内线,或托人说情,或者利用行贿买通,争取减免刑罚。
    如1928年10月13日,中共任弼时前往安徽巡视工作,在南陵县第一次被国民政府逮捕时,临时化名胡少甫,没有暴露其真实身份。经陈琮英延请任氏家族的姻亲、长沙四大律师之一的何维道赶到安庆奔走疏通,将案子从特刑庭转到安徽省法院;中共中央亦令特科在国民政府上层开展疏通关系的活动,国际济难会拨款8000元行贿收买有关官吏捞人,终于使任弼时取保无罪开释,于1928年底出狱后回到上海。
    恽代英于1930年5月6日在上海被国民政府逮捕,押在老闸捕房,但他装作工人,化名王作林,没有暴露其真实身份。当时,一个潜入国民政府淞沪警备司令部的中央特科的成员找到老闸捕房的探长尤阿根行贿捞人,自称恽代英是他的“表兄”,请他卖个情面。于是,恽代英被从轻判处3年徒刑,转押到苏州陆军监狱。恽代英关在苏州时,陈赓又通过江苏高等法院的一个法官的关系,准备将恽提前释放。不久中共成员顾顺章反正,交代举报出了恽代英的真实身份,使恽代英未能出狱被处决。
    第三种方式为暴力解救。
    在上述两种方式无效后,万不得已才用此着。暴力抢人列为中央特科军事组织“红队”的训练项目。彭湃等四位中共成员被国民政府逮捕后,中央特科曾计划乘政府将他们转押的半途中使用暴力劫持,没想到由于计划安排不周,贻误了时机。中共成员罗亦农被国民政府逮捕后,中央特科也曾计划“半途拦劫”或“法场劫人”,但由于形势不利,无法下手,最后只得放弃原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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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8 22: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红队的全称叫红色恐怖队,听名字就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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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9 15:4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闻一多,李公朴就是参与这个被做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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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0 09:5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楼荣誉叫做忠诚于2009-02-09 15:41发表的  :
闻一多,李公朴就是参与这个被做掉的
8会吧,要有证据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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