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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约法》200892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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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8 21:5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用站长的号发下公告

经过版主区,和会员社区,两次公示后,基本取得一致了,
今日晚间22点开始施行。

论坛已经开办一年了,可以说,我们论坛的宗旨,仍然是,力图打造一个“宽容、理性的,讨论历史的平台”,这点没有变,但在一年来的实际操作中,管理团队的很多错误举措,导致了有很多问题,需要改革,很多问题都是法制不健全的原因产生的结果,论坛改革第一项,就是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行为准则。

一年前,论坛制定的斑竹守则和会员守则,有点照本宣科的感觉,而且很多实际问题没有触及到。

经过昨天晚上版主群的讨论,拟定了以下几条补充规定,有关于会员的,也有关于斑竹的,意在维护论坛环境,促进论坛宽容理性氛围。在这里先做公示,如果有问题,大家还要提出来商讨。

一,严禁对论坛会员使用“五毛”,“网特”,“脑残”,“国粉”,“愤青”,“党爸、党母XX”,“欧美主子XX”,“欧美父母XX”,“洋人买办”等挑衅性质的尖锐词语这些词语,虽然有的不是直接带有侮辱性质的词语,但是,绝对是带有挑衅,讽刺等严重破坏论坛正常讨论环境的词语。

希望各位以后不要再用这些词语。

刑部查处原则,无论是否新人,

第一次发现,论坛小纸条口头警告,并且和谐帖子里的类似词汇;

第二次发现,扣分处理,和谐帖子;

第三次发现,直接删除,刑部通报,再有斑竹们一起决定处理意见。


二,严禁辱骂。严禁任何侮辱人格,侮辱宗教信仰,侮辱民族的话语出现。

处理方法参见补充守则一的处理方法

另外补充一种情况,即如果有会员违背了守则一和二,而且是使用刷屏方式,连续发帖子3-4次,进行辱骂的,斑竹可先行禁言处理,然后通报刑部。


三,论坛严禁发表以下三种类型的帖子

1,关乎党和国家形象的,时事帖子,比如西藏啦,地zhen啦,暴风雪啦,等直接影响国家形象的时事帖。

因为我党和政府对这些东西的反映有个过程,一旦发生,就是全面封锁信息,只准以国家新闻机关的新闻稿,为基准新闻言论。

所以一旦发生类似的事,请过个几天,等政府有了“公论”,统一了口径,再发表有关主题也不迟。



2,禁止发布,讽刺性的东西,比如《孙悟空入党记》、水浒类的等等借讽的帖

这类帖子最近是网监部门严加查处的东西,论坛也因为这个停了几次,十足的教训。


3,禁止发布1988年以后的共和国历史,这类历史,现阶段,还是违禁区,虽然政策有所松动,但是,还不能公开讨论。





四,禁止使用他人的论坛ID调侃,或者使用带有挑衅色彩的词汇,称呼他人。如果有的会员关系很好,那你要调侃,请说明清楚。

有事说事,如果需要牵扯到某位版友,请使用其全称,或者简称,比如最近自在天等使用的“仙MM”如果【小剑仙】会员不在意,那到无所谓了,不过人家很烦恼如此的称呼,以后就不要如此明目张胆了。

我本人也只说【小剑仙】,对【萨沙】、【小剑仙】、【帕弓】等有时也用“先生”。

大家应该,互相对待,互相理解,互相认同

会员和会员,斑竹和会员,荣誉会员和会员,一定要本着,宽容、理解、尊重的心态去相处

大家都是来论坛上交流和学习的,也有为了寻找一点乐趣,大家就算观点不同也不必,为了论坛,这个虚拟空间上的事,大动肝火

希望大家,在讨论问题时,尽可能多用一点“阁下”、“足下”、“先生”、“兄台”、“仁兄”再不济,使用“楼主”、“楼上”、“XX楼”,总可以的

历史论坛,也该有历史气息,虽然我说的,有点芝麻绿豆大的东西,但细节往往能改变很多东西。

多使用尊敬他人的词语,可以让大家更能保持克制。




五,关于灌水的规定,请不要再发纯水除了【心灵驿站】以外,纯表情的,或者更一大堆表情加一个“哈哈”、“嘿嘿”、“支持XXX”、“反对XXX”之类的东西。

处理方法参见补充守则一的处理方法


六,关于会员、荣誉会员、斑竹等发生问题的处理办法

最近很多问题发生的原因,在于我和站长处理问题的方式不够正确,没有办事艺术。比如,我们发的关于不动明王斑竹的一些观点和言论,用马德华的观点是“纵使他有错,你也不能以如此的方法和语气来处理。”

现在想来,我们的处理方法和语气有重大问题,而且也产生了预想不到的后果,人是感情动物,人与人之间发生矛盾,是正常的现象,发生矛盾不怕,就怕没有一种良好的处理不能发,所以一定要建立起一套明确的、科学的处理办法。

首先,要明确一个原则,就是沟通处理的原则,今后,无论是论坛上的什么人与他人在论坛生活中,产生矛盾的话,首先应该使用论坛的通讯工具“短消息”系统,进行沟通,把一般能解决的事情,都通过“短消息”系统沟通处理。

1,会员与会员间的问题,如果在“短消息”系统沟通处理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可以到【社区事务】板块专门处理纠纷的帖子里回复,让版主帮忙处理解决

2,版主与荣誉会员的问题,同样在“短消息”系统沟通处理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可以到版主区专门处理纠纷的帖子里回复,


七,社区和版主区设定专门的问题处理帖子,供人回复,一旦处理结束,有关帖子可以都删除的。
http://www.qmhistory.cn/read.php?tid=17243

八,论坛斑竹设立打卡贴,不硬性要求每天打卡,但至少一周一次,能够规范论坛管理团队。

九,历史类板块,即三大区:启蒙主坛,中国历史区,世界历史区,尽最大可能杜绝水帖

禁止出现无意义的回帖,如占沙发、占地板。主题和回复,必然要以,观点、资料等为主,尽最大努力避免插科打诨、嬉笑怒骂等行为。

此判断程度,应由版主自己拿捏,删帖,最好把原文和处理方法,记录在论坛刑部区下的《会员处罚登记站》
http://www.qmhistory.cn/read.php?tid=16715

具体违反约法的操作,参考约法第一条的处理流程。


十,论坛的会员纠纷,或违反论坛临时约法的处理方法。适用于,论坛版主无法调和的会员间纠纷,和恶意违反论坛约法的行为处理。

要准寻以下流程,

刑部搜集资料/普通会员检举——民意代表判断——管理员和总版执行。

1,会员纠纷,会员可以来此贴申诉,《社区事务纠纷专帖》

http://www.qmhistory.cn/read.php ... e&fpage=1#a [/url]

然后民代判决——管理员和总版执行。

2,违反临时约法行为,刑部搜集资料——民意代表判断——管理员和总版执行。


十一,扣分、禁言、警告,是本论坛用来针对违反论坛规定的会员的处罚措施,必须由版主或刑部官员来执行(版主无权禁言),在紧急情况下独裁官或执政官可以越权代替版主进行处理。所有处罚都必须到刑部备案待查。任何其他有管理资格的会员都不得越权作出处罚行为。


只有明确无误的辱骂、挑衅、攻击,可以版主直接扣分外,因为观点不同的言论,均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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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28 21:5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时,此临时约法没有涉及到的,任然可以参照http://www.qmhistory.cn/read.php?tid=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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