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叫做忠诚 发表于 2014-7-1 11:32:47

【转】台湾“大老虎”如何让蒋介石下定“打”的决心?

“行政院长”俞鸿钧因为贪腐被监察院弹劾下台,是蒋介石在台湾25年中打下的最大的“老虎”。有意思的是,蒋介石出于种种原因开始是保俞的,甚至设饭局为俞解脱,不料现场发生逆转,最终蒋介石下定了“打”下这只“大老虎”的决心,《蒋介石在台湾》一书披露了这一戏剧性的一幕……





摘自《蒋介石在台湾》1-4册套装,东方出版社,陈冠任著







然而,“监察院”弹劾俞鸿钧案以及俞鸿钧技高一筹地激发出来的所谓的宪法争议、“两院之争”已达到最高潮,容不得蒋介石再迟疑,要保住俞鸿钧,就不得不出面,替他寻找脱困出路。

1月12日,台湾报纸引述美国《纽约时报》的报道称,俞鸿钧事件是“由于国民党失和以及党内妒忌而发生”的,美国媒体称“‘蒋总统’并未牵涉于此一相互指控中,据信‘蒋总统’正在谋致解决办法。”

这个消息显然是华盛顿有人故意放出来的。

与此同时,自称不受“监察院”管的“行政院长”俞鸿钧也开始有所行动了。1月15日,他向“监察院”提出了一份万言申辩书。针对之前“监院”弹劾案所列举的六点,他作了非常详尽的答辩,主要如下:

一、对于美援会工作人员待遇偏高,未能适时改善、处置问题。俞鸿钧说,他于接获“监察院”“美援会人员待遇,较一般公教人员高出约五倍”的纠正案后,曾立即下令停止美援会人员报领交际费,继而又核减每人所得七分之一,而且还在继续改进之中,以期使之更加合理。同时他曾复函向“监察院”说明,美援会人才难求,原有人员一旦离职,就难以罗致专门人才补充;而且美援会并无一般公教人员所例有的实物配给、宿舍供应以及种种福利设施,因此现金给与,自然难免比较多一些。

二、弹劾案中俞鸿钧“非法兼任中央银行总裁,浪费公帑,该总裁公馆饭菜金、医药费及一切开支悉数由行供应。破坏国家银行人事制度,派任其弟俞鸿润为中央印制厂协理,其婿缪启威、李福泰二人均任银行要职,派驻国外等情事”。俞鸿钧答辩说:按照中央银行法的规定,中央银行总裁的任免,其权在于“总统”。他于“民国”三十九年2月由“总统”特任为中央银行总裁,这是他第三次出任斯职。到“民国”四十二年4月10日,台湾“省政府”主席吴国桢辞职,同日“行政院”院会决议由他继任主席,次日经“总统”明令发表,他以“职责繁重,对于央行总裁职务不遑兼顾”为由恳辞央行总裁兼职,又被批示慰留。四十三年5月18日,陈诚内阁总辞,蒋介石提名他继任“行政院长”,他多次请辞中央银行总裁兼职,始终未获批准。因此兼任中央银行总裁,并非出于他本人原意,不能说他“非法”兼差。

三、至于俞公馆一切开销均由中央银行报销,俞鸿钧说:这是惯例。自中央银行民国十七年在上海成立时,以宋子文为第一任总裁,就有一个定例:总裁、副总裁一律不支薪水和办公费,采行供应制,即由央行供给食宿及医药。此惯例曾在抗战时期由央行常务理事会正式通过施行,成为明文规定。历年预算、决算一概依法送审通过。

“监察院”弹劾文中指出:俞公馆1957年上半年六个月内,用去7500斤木炭,报销公帑10082元,此外还报销煤气费1608元,“其浪费情形已可概见”,“浪费公帑”。俞鸿钧申辩说:“其中关于木炭消耗一节,查宿舍事务向由该行雇员管理,鸿钧平日对于此类薪炭之事,未遑过问。经查系因鸿钧素患喘疾,医嘱必须避免煤焦气味刺激,故日常炊爨改用木炭。加以因公酬应时在宿舍招待宾客,以致薪炭消耗较多。……关于该行此项首长待遇之供应制,虽已沿用甚久,现已决定自四十七年1月起,予以取消,悉按官等支领薪给。”对此辩解,《俞鸿钧传》有专门记录:



这也就是非常肯定地说:不论首长供应制是否能导致浪费,既然“监察院”的弹劾书中业已认定,那么,俞鸿钧干脆自己下令,立即取消,充分表现了他谦冲自抑与乎相忍为国的襟怀与诚意。……就拿弹劾文中唯一接近事实的浪费木炭来说:总裁宿舍,院长官邸一个月烧7500斤木炭诚然嫌多。可是,中国家庭一向讲求“男主外,女主内”,身为“行政院长”兼中央银行总裁,民国以前称宰相,民国以后曰首揆,自古以降,能有几人行有余力过问得了府邸的柴米油盐酱醋茶,甚且还得责成他逐日查核,杜绝浪费。何况,中央银行首长既属供应制,食住开销主其事者就该是中央银行总务处,连俞家主妇院长夫人也未必能插手其间。论理该饭来张口、茶来伸手的中央银行总裁每天去查厨房里烧了几斤炭,宁非笑话奇谈?!尤其是当年俞鸿钧的俭德举世皆知,报章杂志经常都有专文大加揄扬,他能够距今三十年前便身体力行今“总统”蒋经国先生所倡导的:“不作无谓应酬运动”,把各界贵宾请到家里去吃他夫人亲自烹调的烤乳鸽和鱼生粥,在古今中外只怕都称得上是一则俭以养廉的佳话。



这个辩解是否说得通?每日烧木炭1000多斤是否是“俭以养廉的佳话”?另外,“论理该饭来张口、茶来伸手的中央银行总裁”的“理”又是什么“理”呢?显然“院长官邸一个月烧7500斤木炭诚然嫌多”,自己又分文不付,属于“浪费公帑”,“监察院”完全没有说错。

四、“监察院”弹劾俞鸿钧“破坏国家银行人事制度”一节,指出俞“派任其弟俞鸿润为中央印制厂协理,其婿缪启威、李福泰均任银行要职,派驻国外”。对此,俞鸿钧有所辩解:



俞鸿钧一母同胞只有一个弟弟名鸿润,是一位天性淡泊,修身谨慎的忠厚长者。早年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经济系,和前“总统”严家淦、前“国防部长”俞大维,以及俞鸿钧本人都是前后期同学。中英文俱佳,学识能力堪称一流人才。早在抗战胜利以前,民国三十三年,即由前“行政院”副院长兼财政部长孔祥熙延揽,派充中央银行发行局专员,并非俞鸿钧所任用。因此“监察院”这一项指控分明是张冠李戴,传闻有误。俞鸿润在央行默默无闻,埋头苦干第一个五年之间,曾经当过发行局的经理、印制等科主任,可以说一开始便与钞券印制事宜有关。民国三十八年大陆沦陷,广州撤退前后,他曾衔央行总裁关吉玉之命,驻在香港,负责办理与民航队联系,自菲律宾载运银元到重庆、成都、贵阳等地,紧急供应民生军需,后来又留在香港主持央行结束事宜。“民国”四十年5月,始由央行发行局长兼中央印制厂总经理王钟调回台北,担任中央印制厂总管理处襄理,而在“民国”四十三年调任同职阶的协理。这时候距离他初入央行,出任专员,已经整整十四年了。一应调职升迁悉依其服务单位业务需要,恪遵人事规程而行。很显然的不曾沾到他院长、总裁胞兄的光。



事实是1950年5月,俞鸿钧出任中央银行总裁,次年即俞鸿润升任中央印制厂总管理处襄理。央行发行局长兼中央印制厂总经理王钟乃俞鸿钧的直接手下。对此,俞鸿钧申辩书大概如上解释,结论也是胞弟不曾沾自己的光。

至于女婿缪启威,俞鸿钧的申辩为:“至缪启威一员,于民国二十九年1月即已任职中央银行,其时远在与鸿钧之女订婚之前三年,更远在俞鸿钧第一次出任该行总裁之前六年。……”甚至《俞鸿钧传》以“硕士女婿相当委屈”为题记录了俞鸿钧女婿缪启威在中央银行的情况:



缪启威是上海圣约翰大学经济系毕业的高材生,民国二十九年学以致用,加入中央银行。仍然是从基层的办事员干起,他一直埋头苦干了十年,方始在刘攻芸出任中央银行总裁的时候,循序累升到业务局襄理。又因为他和业务局副局长沈熙瑞共事甚久,后来沈熙瑞调任中央信托局局长,鉴于缪启威在中央银行历有年所,熟悉业务,这才借调他去担任中央信托局副理,然后又由菲律宾交通银行把他调回去任副理一职。缪启威服务国家行局汇时二十年之久,以他的学识能力,丰富阅历,也只不过当到交通银行分行副理而已。如果说他也曾受到丈人峰的特殊照头,那就未免太不可思议了。



这个记录表明,俞鸿钧出任中央银行总裁第三年,缪启威即升到“业务局襄理”,以后再任“中央信托局副理”,继而“菲律宾交通银行副理”,完全没受到老丈人的照顾。

弹劾案还提及一人——李福泰。他是俞鸿钧的次婿。对此,《俞鸿钧传》的说明为:



(李福泰)毕业于香港大学经济学系、美国士丹福大学工商管理系,获有硕士学位,曾在美国花旗银行工作有年,后为香港中华百货公司延揽为总秘书,无论就地位、级职、待遇而言,让他转任中央信托局易货处副理,都只能说是屈就,而决非高攀。李福泰被延揽到中信局就易货处副理,是由于当年该处对外业务急遽增加,与此同时,编制上也正好有一名副理出缺。中信局亟须遴选一位对外贸易能手推展业务,这才多方游说拉了李福泰的差。李福泰后来奉调到菲律宾,也是中信局的因应业务需要所的内部人事调度,跟俞鸿钧根本扯不上半点关系。



俞鸿钧完全否认了两个女婿沾了他的光,并指出中央银行并未拒绝“监察院”的调查,他是“系请‘监院’暂缓调查”。

最后,俞鸿钧在申辩书中重申,他极愿辞去兼职,绝无恋栈意念。

申辩书虽然洋洋一万多字,但在“监察院”多条指控中,除中央银行总裁兼职确系蒋介石慰留外,其他辩解都是强词夺理。这样的申辩自然很难说服人。

因此,答辩书送是送了,“监察院”是否会接受还是难说。而宣称“行政院长”不接受“监察院”“监察”的俞鸿钧为何主动地向“监察院”送去申辩状,这不等于承认自己归“监察院”“监察”吗?莫非在华盛顿传来好消息的同时他暗中也受到了某种压力?之中的玄机,只有当事人自己才知道。



元月16日上午,根据“监察院”的弹劾案,司法院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宣布对“内政部长王德溥和警政司长李骞违法支持国民党的省工会理事长简文发枪夺民办《工人报》发行权一案”判决结果。王德溥被弹劾(后于3月27日离职,田炯锦接任)。俞鸿钧内阁内政部长被“斩去”。

正午,蒋介石以国民党总裁身份在台北市中山堂光复厅邀请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评议委员、中央委员、国民党籍“监察委员”共进午餐。

上午十一时,中山堂前车水马龙,冠盖云集,出现近来少见的盛大热烈场景,近两百名应邀者陆续赶来赴宴。

“行政院”的首长们全部到齐。

十二时整,蒋介石准时抵达光复厅。此时与会官员们全体起立致敬,掌声如雷。蒋介石含笑入座。

午宴开始,蒋介石首先致词。

他讲话的内容与元旦文告差不多,先是痛陈内外局势,然后勖勉党政领导同志提高警觉,免得上人(诸如“共匪间谍”)之当,唯一的新内容是要求大家“团结合作”。讲演长达两个小时之久,到了下午两点钟,饥肠辘辘的众官员们还没动筷子。然而,谈完“团结合作”问题后,他才点入正题,神情严肃地说起了目前正处力量对峙之中的“监察院”弹劾“行政院长”俞鸿钧一案:



我们今天在台湾共赴国难,已差幸建立了“复国”的基础;但,这点基础并不能引为满足,全仗大家团结合作,来巩固国本。今日我们国家所处的环境,正一天天更为艰难,我们大家要提高警觉!我们应该知道,反攻行动迟未开始,并不是我们的力量不能反攻,也不是我们没有消灭“匪共”的把握;而是我们内部尚有问题,致使军事行动不能不有所迟延。

……多年来,“监察院”同仁表现良好,但是你们手里握有监察大权,要善为运用,才对得起人民的付托。

我当初对纠正案的提出,曾经极为注意,曾命“行政院”陈秘书长以纠正案的全文仔细念给我听,并且批示数点,何项何项应如何改善,交给“行政院”去办理。“行政院”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向“监察院”提出答复,逾期答复,这是“行政院”不对。但是,俞院长对国家著有功绩,当年若非他将中央银行库存黄金运来台湾,使我们可以养兵整训,又何来今日的基础?所以,俞院长对于国家是大有功绩的。

……俞院长经全体政务委员会议决议,不赴“监察院”备询,此项决议并经中央常会决议予以批准。对于这两个会议的决议,我在事先并未预闻。我平常对每周一的中央常会多不参加,而此类事又大多在周一的常会中讨论,以致我在事先不能知道。我对大家的问题素来极为注意,而小的问题又有人说我管得太多。这样的问题,我一旦不加注意,就又造成了如此的后果。

……我是在“监察院”组织十一人处理小组的时候,才注意到这件事的,我曾问过张厉生秘书长,中央常会的决议是否妥当?张秘书当时报告我,“监察院”中大多数是本党同志,应该是可以讲得通的。……即使果真不能协调解决,你们为何不向我作调解的请求?宪法第44条规定,院与院间发生争执时,可由“总统”召集有关院长会商解决之。我是在等候你们来报告我,让我来召集两院院长会商解决的。你们大可向我作此请求,为何不走这条途径?现在造成弹劾案,使得中外舆论大哗,处理上实系不对。

弹劾案中所列各点,我都很了解。但是,许多事不能责备俞院长个人。至于列席备询的问题,你们“监察委员”执行调查询问的职权,对于被调查的人往往视同犯罪。俞院长是国家行政首长,如何可受这样情形的调查?

……今天这餐饭,我希望你们记得我所说的话,以后如有类似的问题,你们要慎用你们的权力!我为国家做事,立志拯救大陆同胞,“光复国土”,我抱着诸葛亮鞠躬尽瘁的决心,你们切要团结合作,大家合力来完成复国的大业。



说完这一席话,蒋介石才“在全场与会人士掌声之中结束讲话”。他的几个观点几乎与前期俞鸿钧和俞派人士为俞辩解的论调完全一致,诸如“监察院”把质询对象当“罪犯”,诸如两院发生问题得由“总统”裁决等。也就是说,当初俞鸿钧为自己辩护而制造出来的那些舆论,一没能说服“监察委员”,他们仍坚持弹劾;二没说服正翘首以盼提高待遇而痛恨贪腐官员的军公教人员,他们还盼望着涨工资;唯一说服了的,则是蒋介石一人。

对于蒋介石这番话,《俞鸿钧传》评价说:“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蒋公对于俞鸿钧赞扬备至,关爱倚重之情溢于言表,不惜在公开场合首次揭露俞鸿钧当年将中央银行库存黄金运来台湾,使台湾复兴基地得能养兵整训,奠定稳固坚实基础的莫大功勋;甚至指斥‘监察委员’执行调查询问的职权,对于被调查者往往视同罪犯,而率直的表示:‘俞院长是国家行政首长,如何可受这样情形的调查?’然而,蒋公却在全部讲词之中,始终无一字一句提及弹劾书的处理问题,以及俞鸿钧在他的答辩中所列举的种种事实,尤其不会有丝毫表示‘监察院’是否应该撤回弹劾案。凡此足能充分表现,蒋公尊重法治的立场,仍然是一以贯之的。即使对于俞鸿钧含冤负屈遭受弹劾,居然也不例外。”

这样的评述,在那些深知真相的人看来,不知对蒋介石是褒还是贬。

蒋介石说俞鸿钧“如何可受这样情形的调查”——俞鸿钧为什么不可接受“监察院”的调查?他没有说出理由。既然“俞鸿钧含冤负屈遭受弹劾”,他作为“总统”,为何不去主持正义,说几句不能弹劾的话呢?这表明蒋介石对于俞鸿钧的那些贪腐事实也是底气不足。因此,他的理由也没说服赴宴的“监察委员”。

其实,这些“监察委员”在接到蒋介石赴宴通知后,就已猜测出他摆宴的目的。在于右任安排下,“监察院”事先就做了一些工作,准备好了当场应对的相关资料,并且几经筹商,还推举出三位委员届时代表全体“监察委员”发言。

蒋介石致词完毕,三名“监察委员”代表也不吃饭,相继起立发言。激动之下,除原来准备的三人之外,另有两人现场站起来即兴发言。五位“监察委员”发言的内容,大概内容如下:

一、俞鸿钧的弹劾案系由纠正案所引起的,而纠正案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答复,否则就可以邀请行政首长到指定地点接受质询。行政首长如予拒绝,或者不去纠正,那么“监察院”就可以依法提出弹劾。

二、诚然,宪法第44条规定,院与院之间发生争执,可由“总统”召集有关院长会商解决。然而,这一次“监察院”与“行政院”之间的争执,由于监察院也是当事者之一,因而不便片面或主动地作此要求。

三、在俞鸿钧弹劾案成立之前,也曾有“监察委员”提议呈请“总统”召集两院院长会商解决。可鉴于立法、监察两院因国会问题发生争执时,“监察院”咨请“总统府”请求依照宪法第44条的规定,由“总统”出面召集立、监两院院长面商,可一连两个月不获下文,因此这一项提议也就被院会否决了。

在激烈的发言中,“监察委员”对蒋介石指责“监察院”对待被调查者往往“视同罪犯”的说法大喊冤屈,甚至一名代表指着在光复厅近两百名要员们说:“今天在座的‘行政院’各部会首长之中,就有不少位曾经列席过‘监察院’各委员会报告或备询的,多年以来已不下千几百次。请问这些位部会首长,‘监察院’曾否有哪一次不曾准备茶点招待?‘监察院’确实已经做到了守职、尽礼,两所兼顾,甚至于还礼貌周全,唯恐不及哩!”

由此看来,俞鸿钧事先传达给蒋介石的几个“理由”,大有问题,经不起反驳。经过五名“监察委员”的发言,蒋介石本人都似乎觉得自己是在拉偏架。“监察委员”把事实现场说了出来,他是什么反应呢?“当时蒋公听了这些个牢骚,倒也并不以为忤,仅只是付诸莞尔一笑。”

俞鸿钧本人也在场,“监察委员”当着他和蒋介石的面,把该要说的摊开来说,大有现场对质的味道,“监察院”代表指出说:“‘监察院’前后四次邀请俞院长来院备询,前三次,‘行政院’复函中所提出的‘难以列席’理由都非常含糊,既没有表示坚持不能列席,也未尝谈到双方对于宪法见解不同的问题。独独在第四次复函中才说明俞院长之不列席‘监察院’,是因为对于宪法见解的不同,而‘行政院’也就同时在报纸上发表复函的节略。如果‘行政院’早就提起宪法见解问题,那‘监察院’就很可能不以目前的方式来处理了(即提出弹劾案)。至少,也会请大法官会议请予解释。再者,函请俞院长到‘监察院’去备询的交涉,双方已经沉默地进行六个月之久,‘监察院’原本无意公开,直到‘行政院’发表第四次复函节略,方才形成了争执。而这一次争执进行到弹劾案成立以后,就已经不仅是一项单纯的争执问题了。”

蒋介石听完五位“监察委员”的慷慨陈词,似乎明白了事情并不是俞鸿钧先前所言,不得不站在大家长的地位上公道地裁决说:

“如果‘监察委员’执行调查、询问职权的时候,果真能保持对行政首长的礼貌,而俞院长不去列席备询,这是不对的。我都可以带着俞院长去备询!”

蒋介石这次召开宴会本来是为俞鸿钧解脱的,但现在局势却向有利于“监察院”方向发展。这是谁也料想不到的。

在两个多小时的争辩中,全场焦点和争议中心自然还是在座的俞鸿钧。他自始至终面容端凝,神情肃穆。“监察院”代表和蒋介石谈了两个多小时,他没出一声,不置一词。对此,《俞鸿钧传》评说:“他所表现的虚怀若谷和降心相从,诚足以令所有在场人士为之心折。俞鸿钧由其完美人格所陶冶出来的谦让容忍功夫,确实已经臻及让人之所不能让、容人之所不能容的至高无上境界。”

俞鸿钧做了理亏的事,连蒋介石听后都指出“而俞院长不去列席备询,这是不对的”,他若去力争,只能是当着蒋介石的面去强词夺理。理亏了,没当面争,怎可称为达到“让人之所不能让、容人之所不能容的至高无上境界”?至于他真的是否能表现出“诚足以令所有在场人士为之心折”的“虚怀若谷和降心相从”的“完美人格”,则得看他会后是否真有知错就改的行动了。

蒋介石指出俞鸿钧“这是不对的”的表态,终于使得事情没有激化下去,随后“使会场中沉滞凝重的气氛,豁然为之开朗,云散雾收,雨过天晴。中山堂光复厅这一次意义极为重大的午餐集会,历时两小时余方告结束”。

这次蒋介石的出面使得俞鸿钧一案再次轰动朝野,会后新闻记者前去访问俞鸿钧,一再要求他表明态度。但俞鸿钧千篇一律地回答:“对弹劾案所指的内容,我自当有所辩白。但在维护政府的体制上,除了依法答辩外,将不对外再作任何解释。”

他不做任何解释,但还是有人替他做这样的工作。《俞鸿钧传》记载了一件这样的事情:



以“扬子”为笔名的名作家、名主笔、中国时报社长杨选堂,“民国”四十二年以前在台湾“省政府”担任编译室主任,“民国”四十二年4月15日,俞鸿钧出任台湾“省主席”,慧眼识英雄,亲自延请他代为撰述文稿,待之以友道;自兹而后,杨选堂追随俞鸿钧,由台湾“省政府”而“行政院”,而中央银行,和俞鸿钧几乎无日不见面,无日不纵谈国内外大事。当“监察院”弹劾事件之起,杨选堂当时正因家庭负担较重,薪津收入不敷生活所需,应若干家报社之邀,撰写社论。当他论及俞鸿钧被弹劾事件,不免秉着良心写了几句公道话。这篇社论被俞鸿钧看到了,立刻便将杨选堂请去,郑重其事地说:

“作为一个朋友,我感谢你。但是,作为一个‘行政院长’,我只接受你在社论中对我的批评,而要命令你停止撰写足以影响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公平裁断的那些话。”

……

当时,杨选堂也曾按理力争,有所抗议。他说:他是作为一个主笔在写社论,当他在写社论的时候,他就不再是俞鸿钧的部下。双方一语不合,杨选堂立刻上签上辞职。俞鸿钧都已经提起笔来要批示了,最后,仍还是一声长叹,恳切慰留。



这位杨选堂完全是“得人好处为人说话”“知恩图报”,此次以如此亲密关系为俞鸿钧辩护,太明显,太张扬,肯定于事无补,甚至反会把事情弄糟。难怪乎俞鸿钧要免他的职。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俞鸿钧终于沉默了。

“总统府”侍卫官郭斌伟谈到蒋介石的为人特点时说:



先生最讨厌两种人,一是对国家不忠贞的人,二是贪赃枉法之徒。过去大陆发生许多叛变事件,我们都看多了,他很讨厌对国家不忠或阳奉阴违的人。在我眼中,先生非常爱国,到台湾二十六年,他心中只有一个国家,就是“中华民国”,领土包括大陆与台湾,经常说:“建设台湾,解救大陆同胞!”

他厌恶没有诚信,或是投机取巧,没有原则,变来变去的人,平常谈话中,常听到他说“这个人很虚伪”、“这个人阳奉阴违”。先生阅人无数,遇到这样的人,事后他都会讲出来,有时候对经国先生讲,有时候对夫人讲:“某人投机取巧,讲话变来变去,这种人不好。”被批评的有些是国内的党政干部,有些是国外政要。



这次蒋介石特地为俞鸿钧摆饭局,想为他摆脱困局,却发现他对自己说的并非是真话,终于他对俞案的态度就此改变了初衷,夫人派乃至他的后台老板孔宋家族也挽救不了危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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