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木 发表于 2014-1-13 23:21:32

叛逃投敵 林毅夫 黃植

叛逃投敵 軍司法無模糊空間 記者羅添斌/特稿

第二階段軍審案件移交司法,將在今天進行,因叛逃投敵遭我政府軍法通緝的前國軍連長林毅夫等案,都將移交司法認定,儘管國防部事前已與法務部溝通,對林毅夫案屬「投敵罪繼續犯」已有共識,司法單位在接管相關案件後,應立即明確認定並持續發佈通緝,否則一旦有模糊空間出現,將會衝擊國軍官兵對國家忠誠的核心價值。
若鬆動 將衝擊我國安防線

林毅夫叛逃到中國後,受到中國特意栽培,是中國著名的經濟學者,也曾代表中國出任世界銀行副總裁等要職,並擔任中國全國政協常委,儘管林毅夫地位顯赫,但對我國而言,林毅夫就是個叛逃投敵的罪犯,必須接受我國法律制裁。
無論是軍法或是司法,對投敵罪犯應以同一標準處理,更何況其投敵行為還在持續進行中,如果因為軍法司法之間,對法律見解有所出入,甚或是稍有模糊空間,任一可能都會對軍人的核心價值產生影響,如果具有指標性質的林毅夫案有所鬆動,其他因為投敵罪遭到我方通緝的個案都將會連帶放寬,進而撼動我國國家安全防線。

前國軍飛行員黃植誠在駕機叛逃到中國後,在解放軍單位擔任要職,儘管在去年已從解放軍辦理退伍,但仍具中國全國政協委員身分,就軍方的認定而言,黃植誠仍擔任中共黨政軍職務,也就是仍在投敵罪的繼續犯中,但黃植誠去年在解放軍默許下,計畫在兩岸招募青年進行民航飛行員的訓練,黃公開稱此舉是為兩岸統一大業而努力,此語出自一位遭到我方通緝的投敵罪犯口中,無疑是最大的諷刺。
面對投敵者 法律不能有折扣

對國家忠誠的核心價值,是台灣全民的共識及原則,任何違反這項核心價值的人與事,都不見容於我國的法律及民意,法律處理絕不容許有任何打折,前陸軍少將羅賢哲將大批軍事機密洩漏給中國,遭判處無期徒刑就是最具體的案例,林毅夫就算有再多的隔海放話,有再多人以不同法律見解為其開脫,都不能改變他是投敵者的事實。

孤独的背影 发表于 2014-1-14 12:50:16

缉拿林黄二犯到案接受中华民国政府军事法庭审判。

Gear5 发表于 2014-1-15 19:42:31

什么叫叛逃到中国?难道岛上不是中国?这新闻稿谁写的?

依叶知秋 发表于 2014-1-15 20:24:30

台湾是不是中国的不是单方面认为的
而是由台湾人民决定的

越晒越黑 发表于 2014-1-16 18:42:52

林毅夫敢做不敢当。想回国,先担责。

Gear5 发表于 2014-1-16 20:35:16

引用第3楼依叶知秋于2014-01-15 20:24发表的  :
台湾是不是中国的  不是单方面认为的
而是由台湾人民决定的 http://www.qmhistory.cn/images/back.gif
你意思是现在岛上没人认为自己是中国人了?不用唱中华民国国歌,已经废除中华民国宪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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